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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TE — Annual Report 2014
Aug 20, 2015
52248_rns_2015-08-20_00e9c9b1-6e14-4980-b5df-923d8ef0be1a.pdf
Annual Repo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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間:民國一〇四年六月十七日(星期三)上午九時 時
點:新竹科學工業園區創新一路9號本公司會議室 地
出 席:出席股東及股東代理人所代表之股數共計88,734,462股,佔本公司已 發行股份總數157,925,324股(已扣除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收買收回股份)
之 56.18%。
席:胡鈞陽 董事長 記錄:范桂蘭
列席人員:董事一林弘堯 獨立董事一彭志強、吳玲玲 會計師一郭紹彬
財務主管一許雅淑
- 壹、宣佈開會(先報告出席股份總數已達法定股數,宣佈開會)
- 貳、主席致詞(略)
- 參、報告事項:
主
- 一、本公司民國一〇三年度營業報告,報請 公鑒。(詳附件一) 知悉。
- 二、審計委員會審查本公司民國一〇三年度決算報告,報請 公鑒。(詳附件 $\equiv$ )
知悉。
三、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發行情形報告,報請 公鑒。
說明: (一)本公司於民國一〇一年六月十五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發行限
$\mathbf{1}$
制員工權利新股8,000,000股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中華民 國一〇一年七月二十六日金管證發字第1010033408號申報生 效在案,並採分次發行。首次於民國一〇一年八月十四日發 行 3,470,000 股, 每股認購價格為 10 元, 其中 756,662 股因 員工離職,已於既得日前失效,前述失效股數均已辦理註銷;
另民國一〇二年度因辦理減資返還股款,致使限制員工權利 新股減少701,002股;本次發行股數已於民國一〇三年八月二 十五日及民國一〇四年一月十三日交付員工。民國一〇二年 四月二十四日董事會決議通過尚未發行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 4,530,000 股不再發行。
(二)本公司於民國一〇二年六月十一日股東常會決議诵過發行限 制員工權利新股 5,000,000 股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中華民 國一〇二年八月二十二日金管證發字第10200313331號申報 生效在案,並採分次發行。截至民國一〇四年股東常會停止過 戶日四月十九日止,共計發行3,000,000股,每股認購價格為 10元,前述發行股數中,102,000股因員工離職已於既得日前 失效,已於股東會之前完成辦理註銷。
知悉。
- 四、本公司訂定「誠信經營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及「企業社會責任實務守 則」,報請 公鑒。
- 說明: (一)為加強公司治理,本公司訂定「誠信經營作業程序及行為指 南 | 及「企業社會責任實務守則 | ,並於一〇三年十一月七 日經董事會決議通過。
- (二)「誠信經營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及「企業社會責任實務守 則」詳附件十三及附件十四。
知悉。
- 肆、承認事項:
- 一、本公司民國一〇三年度營業報告書、財務報表,敬請 承認。(董事會提) 說明:(一)本公司民國一〇三年度財務報表,業經安永聯合會計師事務
所涂嘉玲、郭紹彬會計師簽證宗竣。
(二)前項營業報告書、會計師查核報告及財務報表詳附件一及附
件三至附件十二,敬請 承認。
- 決議:本議案投票表決結果,表決時出席股東總表決權數:88,734,462 權, 贊成表決權數: 86,120,462權, 佔出席股東總表決權數 97.05%; 反對表決權數:0權;無效表決權數:0權;棄權/未投票表決權 數:2.614.000權;本議案經出席股東表決通過。
- 二、本公司民國一〇三年度盈餘分配案,敬請 承認。(董事會提)
- 說明:本公司民國一〇三年度盈餘分配表,業經本公司第八屆第四次董 事會議通過,並送請審計委員審查完畢,出具書面審查報告書在 案,盈餘分配表詳附件十五。
- 決議:本議案投票表決結果,表決時出席股東總表決權數:88.734.462 權, 贊成表決權數: 86,120,462 權, 佔出席股東總表決權數 97.05%; 反對表決權數:0權;無效表決權數:0權;棄權/未投票表決權 數:2.614.000權;本議案經出席股東表決通過。
伍、討論事項:
- 一、修訂本公司章程案,提請 核議。(董事會提)
- 說明:本公司章程原條文與修訂後條文對照表詳附件十六。
- 決議:本議案投票表決結果,表決時出席股東總表決權數:88.734.462 權, 贊成表決權數: 86,120,462權, 佔出席股東總表決權數 97.05%; 反對表決權數:0權;無效表決權數:0權;棄權/未投票表決權
- 數:2,614,000權;本議案經出席股東表決通過。
- 二、訂定「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及「背書保證作業程序」案,提請 核 議。(董事會提)
- 說明: (一) 本公司新訂定之「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及「背書保證作 業程序 : , 於民國一〇四年二月二十五經董事會決議通過, 擬提請股東常會討論。待股東常會討論通過新版後,本公司 於民國九十二年四月十一日修訂之舊規範「資金貸與他人作
業程序,及「背書保證作業辦法,,即同時自股東常會當日 新規範生效起廢除。
- (二) 新訂定之「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及「背書保證作業程序」 詳附件十七及附件十八。
- 決議:本議案投票表決結果,表決時出席股東總表決權數:88,734,462 權,贊成表決權數:86,120,462權,佔出席股東總表決權數97.05%; 反對表決權數:0權;無效表決權數:0權;棄權/未投票表決權 數: 2,614,000權;本議案經出席股東表決通過。
陸、臨時動議:無。
柒、散會:上午九時三十一分。
附件一:一〇三年度營業報告書

$-0.2014$ 年營收
聯陽 2014年全年營收為台幣 34.41億元,微幅衰退 3.37%,稅後盈餘為 3.68億元,大幅成 長 66.51%;去年由於產品線的有效調整,營收雖然微幅衰退,但獲利得以大幅提升。 各主要產品線營收狀況如下:
-
- Desktop PC 產品線: 2014 年聯陽 PC 產品線以應用於桌上型電腦(Desktop)的輸出入晶片 所占比重最大。2014年全球桌上型雷腦出貨量約1.35億台,比2013年下降了約2.6% 左右,相對聯陽在輸出入晶片全年的總出貨量比去年僅微幅下降1.5%,估計聯陽在全 球市占率接近50%,在PC品牌大廠仍維持穩定的市占率。
-
- Notebook PC 產品線:聯陽的 Notebook 產品線以 EC (Embedded Controller)產品佔絕大 部份, 2014年全球筆記型電腦出貨量約1.76億台, 比2013年負成長約0.8%, 聯陽 EC 產品全年出貨量相較於2013年仍有9%的正成長。估計聯陽在全球市占率超過35%。
-
- 高速介面 IC 產品線: 高速介面 IC 產品線在 2014 年度營收比去年成長了 23.98%, 產品 包括 HDMI、DisplayPort、LVDS、MHL 等控制晶片。
-
- 其他產品線:聯陽的其他產品包括數位電視接收器 IC、多媒體處理器 IC 、高清數位監 視系統解決方案 IC 以及電容式觸控 IC 等產品線則持續在加強市場的推廣。
- 二、2015年展望
公司持續加強產品技術整合及應用創新,除了原產品線的發展,並全力推廣安控產品及可 視門鈴等解決方案。
產品發展方面:
-
- PC/Notebook 產品線: 現在 PC 漸漸被定位為工作使用,雖然市場成長受限,但不可能消失。聯陽展望 2015 年,在 PC/NB 產品線的成長仍是持穩健的看法,我們將深入加強與客戶合作,持續以 創新的技術及產品,增加客戶附加價值及市場競爭力,繼續擴大市佔率,提高2015年 營收表現。
-
- 高速介面 IC 產品線:
4K Display 在 2014 不斷擴大,已帶動其他相關產品往 4K 規格偏移,包括 TV、projector 等顯示設備開始要求有 HDMI 2.0 或 MHL 3.0 可以支援 4K 的輸入介面,同時手機、BD player 及 NB/PC 等輸出設備也開始導入 4K 的方案。聯陽在這個領域會延續之前 HDMI 系列及 MHL 系列, 繼續推出更具效率的產品。
- 高清數位監視系統解決方案-ccHDtv:
ccHDtv 是聯陽發展出來的監視系統規格,屬於新的標準與架構,我們在市場行銷與客 户的開拓上持續積極的推廣,漸漸已打開市場知名度,並持續在台灣、美國以及大陸有 成功建置案例,仍將繼續擴大行銷增加營收動能。
- 電容式觸控 IC:
電容式觸控IC方面,聯陽的觸控模組已具備完整的晶片方案,可提供單點及多點觸控 應用系統,滿足小家電及白家電、穿戴式產品及智慧型手機的各種應用,並且加強往工 業控制產品等利基市場發展。
三、未來公司發展策略
響。
-
- 產品線的技術佈局與產品規劃更完整,加強品牌客戶的行銷,持續導入新製程降低成本。
-
- 積極發掘應用創新產品,同時持續開發關鍵技術,規劃成長性高的新產品,保持公司成 長動力。
-
- 主動尋找策略客戶合作,以務實的商業模式與策略夥伴創造雙贏市場契機,設計客製化 及高價值之產品,爭取市場主動權,提升營收。
- 四、受到外部競爭環境、法規環境及總體營業環境之影響 PC 漸漸被定位為工作使用,雖然市場成長受限,但不可能消失;聯陽憑藉過去打下的根基, 持續穩住 PC I/O 及 Notebook EC 晶片的領先地位;聯陽在其他產品線技術比之以往更加成 熟,也陸續有新的產品線推出,我們有信心會比去年更好,有信心克服總體營業環境之影
雖然市場的競爭激烈,相信我們只要市場佈局正確,確實掌握潮流趨勢,我們依然對今年的營 運有信心。聯陽全體同仁會持續努力,做好各方面準備,以迎接2015年的挑戰。
負責人:胡釣陽
經理人:林弘堯

主辦會計:許雅淑

審計委員會審查報告書
董事會造送本公司民國一〇三年度營業報告書、財務報表及盈餘分配議案,其 中財務報表業經安永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涂嘉玲會計師、郭紹彬會計師查核完竣, 並出具查核報告。前述營業報告書、財務報表及盈餘分配議案經本委員會審查, 認為尚無不合,爰依證券交易法第十四條之四及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九條之規定報 告如上。
此致
聯陽半導體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一〇四年股東常會
獨立董事:關 鉤 第五章
獨立董事:彭志強 第二卷卷 獨立董事:吳玲玲
中華民國一〇四年二月二十五日
an Fi Building a better working world
安永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30078 新竹市新竹科學園區力行一路1號E-3 E-3, No.1, Lixing 1st Rd., Hsinchu Science Park Hsinchu City, Taiwan, R.O.C.
Tel: 886 3 688 5678 Fax: 886 3 688 6000 www.ev.com/tw
會計師查核報告
聯陽半導體股份有限公司 公鑒:
聯陽半導體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民國一〇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民國一〇二年十 二月三十一日之合併資產負債表、民國一〇三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及民國一〇二 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之合併綜合損益表、合併權益變動表及合併現金流量表,業 經本會計師查核竣事。上開合併財務報表之編製係管理階層之責任,本會計師之責任則為 根據查核結果對上開合併財務報表表示意見。
本會計師係依照會計師查核簽證財務報表規則及一般公認審計準則規劃並執行查核工 作,以合理確信合併財務報表有無重大不實表達。此項查核工作包括以抽查方式獲取合併 財務報表所列金額及所揭露事項之查核證據、評估管理階層編製合併財務報表所採用之會 計原則及所作之重大會計估計,暨評估合併財務報表整體之表達。本會計師相信此項查核 工作可對所表示之意見提供合理之依據。
依本會計師之意見,第一段所述合併財務報表在所有重大方面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 報告編製準則及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國際會計準則、國際財 務報導解釋及解釋公告編製,足以允當表達聯陽半導體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民國一〇 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民國一〇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合併財務狀況,堅民國一〇三年一 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及民國一〇二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之合併財務續效與合 併現金流量。
聯陽半導體股份有限公司已編製民國一〇三年度及一〇二年度之個體財務報告,並經 本會計師出具無保留意見之查核報告在案,備供參考。
安永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主管機關核准辦理公開發行公司財務報告 查核簽證文號: (100)金管證(審)字第02854號 (97) 金管證(六)字第37690號

中華民國 一〇四 年 二 月 二十五 日
$\mathcal{A}^{\mathcal{A}}$

單位:新臺幣仟元
$\sim$
| 資 產 |
一〇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 一〇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 ||||
|---|---|---|---|---|---|---|
| 代码 | 項 目 |
註 附 |
额 金 |
% | 金 彩頁 |
$\%$ |
| 流動資產 | ||||||
| 1100 | 現金及約當現金 | 四及六,1 | \$2,492,709 | 54.36 | \$2,250,066 | 50.87 |
| 1110 |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流動 | 四、六.2及六.20 | 170,251 | 3.71 | ||
| 1125 | 借供出售之金融資產-流動 | 四及六3 | 5,106 | 0.11 | 5,091 | 0.12 |
| 1147 | 無活絡市場之債券投資-流動 | 四及六.5 | 15,835 | 0.35 | ||
| 1150 | 應收票據淨額 | 四及六6 | 6,128 | 0.13 | 5,214 | 0.12 |
| 1170 | 應收帳款淨額 | 四及六7 | 533,810 | 11.64 | 692,547 | 15.66 |
| 1200 | 其他應收款 | 2,267 | 0.05 | 3,468 | 0.08 | |
| 130x | 存货净额 | 四及六.8 | 404,317 | 8.82 | 400,467 | 9.05 |
| 1410 | 預付款項 | 37,952 | 0.83 | 40,746 | 0.92 | |
| 1470 | 其他流動資產 | 128 | ||||
| 11xx | 流動資産合計 | 3,668,375 | 80.00 | 3,397,727 | 76.82 | |
| 非流動資產 | ||||||
| 1510 |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 | 四、六.2及六.20 | 10,969 | 0.25 | ||
| 1523 |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非流動 | 四及六3 | 23,351 | 0.51 | 66,351 | 1.50 |
| 1543 |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 | 四及六4 | 194.419 | 4.24 | 196,612 | 4.44 |
| 1550 |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 四及六.9 | ||||
| 1600 |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 四及六.10 | 276,730 | 6.04 | 299,865 | 6.78 |
| 1780 | 無形資產 | 四、六.11及六.12 | 354,514 | 7.73 | 377,122 | 8.53 |
| 1840 | 遞延所得稅資產 | $\pm .22$ | 60,487 | 1.32 | 67,777 | 1.53 |
| 1900 | 其他非流動資產 | 八 | 7,444 | 0.16 | 6,502 | 0.15 |
| 15xx | 非流動資產合計 | 916,945 | 20.00 | 1,025,198 | 23.18 | |
| 1xxx | 資產總計 | \$4,585,320 | 100.00 | \$4,422,925 | 100.00 | |
(請參閱合併財務報表附註)
国
- 国 董事長:
$\sim 10^7$

WICH 經理人:
健 會計主管: Frittal
| 聯陽半 民国 及民區 |
敦子公司 я 日 |
|
|---|---|---|
$\label{eq:2} \begin{array}{c} \mathcal{L}{\text{max}} \ \mathcal{L}{\text{max}} \end{array}$
| 負債及權益 | 一〇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 一〇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 |||||
|---|---|---|---|---|---|---|---|
| 代码 | 項 目 |
5± 附 |
獅 金 |
% | 袋員 金 |
% | |
| 流動負債 | |||||||
| 2120 |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負債-流動 | 四、六.2及六.20 | $S-$ | \$265 | |||
| 2170 | 應付帳款 | 346,275 | 7.55 | 443,736 | 10.03 | ||
| 2200 | 其他應付款 | 185,198 | 4.04 | 180,836 | 4.09 | ||
| 2230 | 當期所得稅負債 | 四及六.22 | 147,166 | 3.21 | 130,648 | 2.95 | |
| 2250 | 負債準備-流動 | 四及六.14 | 82,126 | 1.79 | 84,558 | 1.91 | |
| 2300 | 其他流動負債 | 9.964 | 0.22 | 11,982 | 0.27 | ||
| 21xx | 流動負債合計 | 770,729 | 16.81 | 852,025 | 19.25 | ||
| 非流動負債 | |||||||
| 2640 | 應計退休金負債 | 四及六 13 | 100,079 | 2.18 | 96,350 | 2.18 | |
| 2645 | 存入保證金 | 6,798 | 0.15 | 6,432 | 0.15 | ||
| 25xx | 非流動負債合計 | 106,877 | 2.33 | 102,782 | 2.33 | ||
| 2xxx | 負債總計 | 877,606 | 19.14 | 954,807 | 21.58 | ||
| 3100 | 股本 | $\pi$ .15 | |||||
| 3110 | 普通股股本 | 1.578,783 | 34.43 | 1,538,034 | 34.77 | ||
| 3140 | 预收股本 | 1,366 | 0.03 | ||||
| 3200 | 資本公積 | 六.15 | 1,721,226 | 37.54 | 1,615,497 | 36.53 | |
| 3300 | 保留盈餘 | $\pi$ .15 | |||||
| 3310 | 法定盈馀公積 | 43,605 | 0.95 | 21,502 | 0.49 | ||
| 3320 | 特別盈餘公積 | 7,830 | 0.18 | ||||
| 3350 | 未分配盈條 | 430,547 | 9.39 | 265,717 | 6.01 | ||
| 3400 | 其他權益 | 六.15 | (67, 563) | (1.47) | 20,055 | 0.45 | |
| 3500 | 庫藏股票 | 六.15 | (250) | (0.01) | (517) | (0.01) | |
| 3xxx | 權益總計 | 3,707,714 | 80.86 | 3,468,118 | 78.42 | ||
| 負債及權益總計 | \$4,585,320 | 100.00 | \$4,422,925 | 100.00 | |||
| (络朵阴今伴时孩報表附註) |
*** FULL
$\sim 100$
(骑爹阅合併財務報表附証) SENTING
會計主管:
附件五:合併綜合損益表
| 聯賠- $\ddot{\phantom{1}}$ 民國一〇三年及 |
予公司 计二月三十一日 |
|---|---|
单位:新臺幣仟元
| 一〇三年度 | 一〇二年度 | |||||
|---|---|---|---|---|---|---|
| 代码 | 項目 | 附註 | 会领 | $\%$ | 金 嶺 | $\%$ |
| 4100 | 營業收入淨額 | 四及六.17 | \$3,440,965 | 100.00 | \$3,561,112 | 100.00 |
| 5000 | 營業成本 | 六.18及六.19 | (1,870,727) | (54.37) | (2,137,568) | (60.03) |
| 5900 | 營業毛利 | 1,570,238 | 45.63. | 1,423,544 | 39.97 | |
| 6000 | 營業費用 | 六.18及六.19 | ||||
| 6100 | 推銷費用 | (220, 706) | (6.41) | (244, 114) | (6.85) | |
| 6200 | 管理費用 | (229, 634) | (6.68) | (285, 121) | (8.01) | |
| 6300 | 研究發展費用 | (618, 503) | (17.97) | (661,300) | (18.56) | |
| 登業費用合計 | (1,068,843) | (31.06) | (1,190,535) | (33.42) | ||
| 6900 | 管業利益 | 501,395 | 14.57 | 233,009 | 6.55 | |
| 7000 |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 $\pm .20$ | ||||
| 7010 | 其他收入 | 25,597 | 0.74 | 45,538 | 1.28 | |
| 7020 | 其他利益及損失 | 四 | (52, 504) | (1.52) | (11) | |
| 7050 | 財務成本 | (606) | (0.02) | (559) | (0.02) | |
| 7060 |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業及合資損益之份額 | 六.9 | $\sim$ | $\bullet$ | (358) | (0.01) |
|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合計 | (27, 513) | (0.80) | 44,610 | 1.25 | ||
| 7900 | 积前净利 | 473,882 | 13.77 | 277,619 | 7.80 | |
| 7950 | 所得稅費用 | B.R.7.22 | (105, 853) | (3.08) | (56, 596) | (1.59) |
| 8200 | 本期淨利 | 368,029 | 10.69 | 221,023 | 6.21 | |
| 8300 | 其他綜合損益 | $\pm .21$ | ||||
| 8310 | 园外營選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兒換差額 | 241 | 0.01 | 1,084 | 0,03 | |
| 8325 | 储供出售金融资产未实现评偿损益 | (42,985) | (1.25) | 27.133 | 0.76 | |
| 8360 | 確定福利計畫精算損失 | 六.13 | (5,005) | (0.14) | (2,565) | (0.07) |
| 8399 | 與其他綜合損益組成部分相關之所得稅 | 851 | 0.02 | 436 | 0.01 | |
|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税後淨額) | (46,898) | (1.36) | 26,088 | 0.73 | ||
| 8500 |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 \$321,131 | 9.33 | \$247,111 | 6.94 | |
| 8600 | 淨利歸屬於: | |||||
| 8610 | 母公司業主 | \$368,029 | \$221,023 | |||
| 8620 | 非控制權益 | |||||
| \$368,029 | \$221,023 | |||||
| 8700 | 綜合損益總額歸屬於: | |||||
| 8710 | 母公司業主 | \$321,131 | \$247,111 | |||
| 8720 | 非控制權益 | |||||
| \$321,131 | \$247,111 | |||||
| 每股盈馀(元) | $\pi$ .23 | 稅後 | 挽後 | |||
| 9750 | 基本每股盈馀 | \$2.40 | \$1.22 | |||
| 9850 | 稀釋每股盈餘 | \$2.35 | \$1.20 | |||
(請參閱合併財務報表附註)
董事長: 瞦

$11\,$
附件六:合併權益變動表

- 8
| 草位:新臺醫杆元 | |||
|---|---|---|---|
$\sim$
| ا کی صد صدر | 歸屬於母公司紫主之權益 | ||||||||||||
|---|---|---|---|---|---|---|---|---|---|---|---|---|---|
| Communist promotes are assumed as a contract of | 盘检 | 其他报益项目 | |||||||||||
| 25. B. |
殿本 | 预收股本 | 資本公積 | 法定盈除公 積 |
特别盈价 公務 |
未分配盈餘 | 固外替運機構 财務報表換算 之兒換差頂 |
備供出售金融 資產未資現損 ĸ |
其他。 | 库德股票 | 維计 | 權益燒頭 | |
| 3100 | 3140 | 3200 | 3310 | 3320 | 3350 | 3410 | 3425 | 3490 | 3500 | 31XX | JXXX | ||
| 代码 | \$2,059,645 | $\mathbf{S}$ | \$1,761,094 | $S-$ | \$2,572 | \$176,154 | \$(902) | \$1,940 | \$ (44, 029) | \$. | \$3,956,474 | \$3,956,474 | |
| A1 民國一〇二年一月一日餘額 | |||||||||||||
| 民国一〇一年度盈餘招撥及分配 | $\ddot{\phantom{1}}$ | 21,502 | $\overline{\phantom{a}}$ | (21, 502) | |||||||||
| BI. | 提列法定案餘公積 | 5,258 | (5, 258) | ٠ | |||||||||
| B3 | 提列特別景餘公積 | (102,972) | $\overline{\phantom{a}}$ | $\mathbf{r}$ | (102, 972) | (102,972) | |||||||
| B5 | 普通股现金股利 | ||||||||||||
| 具化资本公称受动 | 167 | 167 | 167 | ||||||||||
| C7. |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金業及合資之變動數 | (144, 161) | (144, 161) | (144, 161) | |||||||||
| C15 资本公债配费现金股利 | |||||||||||||
| $\tilde{\phantom{a}}$ | 221,023 | ٠ | 221,023 | 221,023 | |||||||||
| D3 | D1 民國一〇二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淨利 R图一〇二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其他球合报益 |
٠ | $\blacksquare$ | (2.129) | 1.084 | 27,133 | $\cdot$ | 26,088 | 26,088 | ||||
| D5. | 民國一〇二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綜合損益總額 | $\blacksquare$ | $\blacksquare$ | 218,894 | 1,084 | 27.133 | $\bullet$ | 247,111 | 247.111 | ||||
| EЗ | 观查或资 | (514, 861) | ٠ | (514, 861) | (514, 861) | ||||||||
| L1 | 床級股票貸回 | (7, 267) | (7, 267) | (7, 267) | |||||||||
| IJ | 库规股票红坊 | (6,750) | 6.750 | ||||||||||
| MT. | 成分採用报益法之投資 | (167) | (167) | (167) | |||||||||
| N1 | 般价基础给付交易 | $\blacksquare$ | 14.787 | 14,787 | 14,787 | ||||||||
| TI | 限制员工推利股票 | (16.223) | 401 | 34,829 | 19.007 | 19,007 | |||||||
| zı | 民國一〇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條新 | \$1,538,034 | $\overline{\mathbf{s}}$ . | \$1,615,497 | \$21,502 | 37,830 | 5265.717 | 1182 | \$29.073 | \$(9, 200) | 5(517) | \$3,468,118 | \$3,468,118 |
| \$29,073 | \$(9, 200) | \$(.517) | \$3,468,118 | \$3,468,118 | |||||||||
| AI I氏級一〇三年一月一日絵箱 | \$1,538,034 | S | \$1,615.497 | 521.502 | \$7.830 | \$265,717 | 5182 | ||||||
| 民國一〇二年度盈餘招撥及分配 | |||||||||||||
| B1 | 提列法定盈检公债 | $\mathbf{r}$ | 22,103 | $\sim$ | (22, 103) | ||||||||
| B3 | 提列特别量餘公積 | (7.830) | 7,330 (184, 502) |
$\blacksquare$ | (184, 502) | (184, 502) | |||||||
| B5 | 普通股现金股利 | ||||||||||||
| DI R国一〇三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淨利 | 168,029 | $\cdot$ | 368,029 | 368,029 | |||||||||
| D3 | 民間一〇三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其他綜合損益 | $\blacksquare$ | $\blacksquare$ | $\bullet$ | (4,154) | 241 | (42.985) | $\sim$ | (46, 898) | (46, 898) | |||
| DS. | 【民國一○三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綿合損益熱箱 | $\omega$ | 363,875 | 241 | (12, 985) | $\cdot$ | $\bullet$ | 321.131 | 321,131 | ||||
| 1.1 | 库兹股票買田 | $\bullet$ | 1 2 2 0 | (1, 220) | |||||||||
| 13 | 体貌股系拉磷 | (1, 487) | $\tilde{\phantom{a}}$ | 1,487 | |||||||||
| N1. | 股份基礎给付交易 | 12.236 | 1,366 | 36.360 | $\blacksquare$ | 49,962 | 49,962 | ||||||
| TI | 服制负工程利股票 | 30,000 | 68.149 | (270) | (44, 874) | 53,005 | 53,005 | ||||||
| 21. | 民國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餘額 | \$1,578.783 | \$1,366 | \$1,721,226 | \$43,605 | $\overline{\mathbf{S}}$ | \$430.547 | \$423 | \$(13, 912) | \$(54, 074) | \$(250) | \$3,707,714 | \$3,707,714 |
| (请参阅合併財務報表附註) |
後事長: m
hm

FFF Fel
會計主管:
| 件七:合併現金流量表 | 同 b 勝勝 様 民國一〇 及民国一门 - پو |
Œ₿ 鹯 鬘 च |
- ផ | 單位:新臺幣仟元 | |||
|---|---|---|---|---|---|---|---|
| ≡ਝ⊵ | 亞登 | 一〇二年度 | |||||
| 一〇三年度 | ⋤ $-Cz$ |
一〇三年点 合新 |
盒顶 | ||||
| 代码 | эñ 自 |
全額 | 全额 | 代码 | 8 2Д |
||
| BBBB | 投資活动之現金流量: | ||||||
| AAAA | 替需活動之現金流量: | \$473,882 | \$277.619 | B00600 | 取得無活絡市場之債券投資 | (15, 835) | |
| A10000 A20000 |
本期税前沖利 | B00200 | 底分达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 10,000 | $\bullet$ | ||
| A20010 | 調整項目: 收益費損項目: |
B01200 | 取得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 (52, 860) | (50, 798) | ||
| A20100 | 折舊货用 | 34,976 | 41.395 | B02700 | 取得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 (17, 173) | (4, 895) |
| A20200 | 推销货用 | 27,742 | 86,762 | B02800 |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 405 | 1,206 |
| A20300 | 37 | B04500 | 取得無形資產 | (5,092) | (4,048) | ||
| A20400 | 示帐费用提列数 透過損益按公允債值街量之金融資產/負債損失(利益) |
453 | (704) | B06700 | 其他非流动資產增加 | (942) | |
| A20900 | 利息货用 | 606 | 559 | B06800 | 其他非流動資產減少 | 85 | |
| A21200 | 利息收入 | (16, 830) | (20, 135) | B07600 | 改取之股利 | 6,279 | 2.148 |
| A21300 | 股利收入 | (6, 279) | (2.148) | BBBB | 投資活動之淨現金減出 | (70.218) | (56, 302) |
| A21900 | 股份基礎給付酬劳成本 | 32,101 | 35,775 | ||||
| A22300 | 按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業及合資損失之份額 | $\tilde{\phantom{a}}$ | 358 | ||||
| A22500 | 處分及組府不効產、廠房及設備損失(利益) | 5 | (196) | ||||
| A23100 | 感分投资利益 | (57) | |||||
| A23200 | 成分採用报益法之投資利益 | (167) | |||||
| A23500 | 金融资產流捐损失 | 55,053 | 3,872 | ||||
| A30000 | 與替當活動相關之資產/負債變動數; | cccc | 苏贯活物之现金流量: | ||||
| A31110 | 持有供交易之金融資產增加 | (169,943) | $\bullet$ | C03000 | 存入保證金增加 | 366 | |
| A31130 | 感收票據增加 | (914) | (1.929) | C04500 | 督放现金股利 | (184, 502) | (247, 133) (514,740) |
| A31150 | 感收帳款減少(增加) | 158,737 | (68.172) | C04700 | 现金战策 | ||
| A31180 | 其他應收款或少(增加) | 2,696 | (1.569) | C04300 | 员工执行证股权 | 43,035 | (7, 267) |
| A31200 | 存货(增加)减少 | (3,850) | 82.182 | C04900 | 库藏疑票買四成本 | (1,220) 30,000 |
|
| A31230 | 预付款项或少(增加) | 2,794 | (16.066) | C09900 | 登行限制员工推利新股 | (112,321) | (769, 140) |
| A31240 | 其他流動資產減少(增加) | 128 | (127) | CCCC | 菜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 | ||
| A32150 A32180 |
总付银软试少 其他應付款增加 |
(97, 461) 3,349 |
(9.972) 14.709 |
||||
| A32200 | 負債準備減少 | (2, 432) | (6.356) | ||||
| A32230 | 其他流动负债(减少)增加 | (2,018) | 4.087 | ||||
| A32240 | 感计退休金负债减少 | (1, 276) | (1.743) | ||||
| A33000 | 營運產生之現金流入 | 490,862 | 418.071 | ||||
| A33100 | 收取之利息 | 15,942 | 22,174 | ODDD | 医单链动斜现金及约當现金之影學 | 185 | 965 |
| A33300 | 支付之利息 | (606) | $\bullet$ | EEEE | 木期现金及约當現金增加(減少)数 | 242,643 | (401, 026) |
| AJ3500 | 支付之所得税 | (81, 201) | (16, 794) | E00100 | 期初现金及肉當現金餘額 | 2,250,066 | 2,651,092 |
| AAAA | 肇業活動之浄現金減入 | 424,997 | 423.451 | E00200 | 期末现金及均营现金除额 | \$2,492,709 | \$2,250,066 |
附件七:合併現金流量表
董事長:


會計主管


Building a better working world
安永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30078 新竹市新竹料學園區力行一路1發配3 E-3, No.1, Lixing 1st Rd., Hsinchu Science Park Hsinchu Clty, Taiwan, R.O.C.
Teb: 886 3 688 5678 Fax: 886 3 688 6000 www.ey.com/tw
會計師查核報告
聯陽半導體股份有限公司 公鑒:
聯陽半導體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一〇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民國一〇二年十二月三十一 日之個體資產負債表、民國一〇三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及民國一〇二年一月一日 至十二月三十一日之個體綜合損益表、個體權益變動表及個體現金流量表,業經本會計師 查核竣事。上開個體財務報表之編製係管理階層之責任,本會計師之責任則為根據查核結 果對上開個體財務報告表示意見。
本會計師係依照會計師查核簽證財務報表規則及一般公認審計準則規劃並執行查核工 作,以合理確信財務報表有無重大不實表達。此項查核工作包括以抽查方式獲取財務報表 所列金額及所揭露事項之查核證據、評估管理階層編製財務報表所採用之會計原則及所作 之重大會計估計,暨評估財務報表整體之表達。本會計師相信此項查核工作可對所表示之 意見提供合理之依據。
依本會計師之意見,第一段所述個體財務報表在所有重大方面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 報告編製準則編製,足以允當表達聯陽半導體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一〇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及民國一〇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財務狀況,暨民國一〇三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及民國一〇二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之財務績效與現金流量。
安永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主管機關核准辦理公開發行公司財務報告 查核簽證文號: (100)金管證(審)字第 02854號 (97)金管證(六)字第37690號

會計師:

中華民國 一○四 年 二 月 二十五 日
郭紹彬
附件九:個體資產負債表
$\mathcal{L}{\text{max}}$ and $\mathcal{L}{\text{max}}$

單位:新臺幣仟元
| 產 資 |
一〇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 一〇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 ||||
|---|---|---|---|---|---|---|
| 代码 | 项目 | 附 註 |
额 金 |
% | 金額 | |
| 流動資產 | ||||||
| 1100 | 現金及約當現金 | 四及六.1 | \$2,453,743 | 53.52 | \$2,228,011 | |
| 1110 |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流動 | 四、六.2及六.19 | 170,251 | 3.71 | ||
| 1125 |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流動 | 四及六3 | 5.106 | 0.11 | 5,091 | |
| 1150 | 應收票據淨額 | 四及六5 | 6,128 | 0.13 | 5,214 | |
| 1170 | 應收帳款淨額 | 四及六.6 | 533,697 | 11.64 | 692,547 | |
| 1200 | 其他應收款 | 2,246 | 0.05 | 2,424 | ||
| 130x | 存貨淨額 | 四及六.7 | 404,179 | 8.82 | 400,467 | |
| 1410 | 預付款項 | 37,781 | 0.83 | 40,746 | ||
| 1470 | 其他流動資產 | 128 | ||||
| 11xx | 流動資產合計 | 3,613,131 | 78.81 | 3,374,628 | ||
| 非流動資產 | ||||||
| 1510 |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 | 四、六.2及六.19 | 10,969 | |||
| 1523 |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非流動 | 四及六3 | 23,351 | 0.51 | 66,351 | |
| 1543 |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 | 四及六4 | 194,419 | 4.24 | 196,612 | |
| 1550 |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 四及六8 | 59,884 | 1.31 | 25,242 | |
| 1600 |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 四及六9 | 273,507 | 5.97 | 298,907 | |
| 1780 | 無形資產 | 四、六.10及六.11 | 353,117 | 7.70 | 375,842 | |
| 1840 | 遞延所得稅資產 | 六.21 | 60,487 | 1.32 | 67,777 | |
| 1900 | 其他非流動資產 | 八 | 6.501 | 0.14 | 6,502 | |
| 15xx | 非流動資產合計 | 971.266 | 21.19 | 1,048,202 | ||
| lxxx | 資產總計 | \$4,584,397 | 100.00 | \$4,422,830 |
05 多 阅 個 体 財 粉 瑕 矛

$\mathcal{L}^{\text{max}}_{\text{max}}$
經理人:
會計主管:
$\label{eq:2.1} \frac{1}{\sqrt{2}}\int_{\mathbb{R}^3}\frac{1}{\sqrt{2}}\left(\frac{1}{\sqrt{2}}\right)^2\frac{1}{\sqrt{2}}\left(\frac{1}{\sqrt{2}}\right)^2\frac{1}{\sqrt{2}}\left(\frac{1}{\sqrt{2}}\right)^2.$
| ត្ប 聯陽 民國 及民國 |
$\mathbf{B}$ – A |
|||||
|---|---|---|---|---|---|---|
| 單位;新臺幣仟元 | ||||||
| 負債及權益 | 一〇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 一〇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 ||||
| 代码 | 项 目 |
H. $\pm$ |
额 金 |
% | 頚 金 |
% |
| 流動負債 | ||||||
| 2120 |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負債-流動 | 四、六2及六.19 | $S-$ | \$265 | 0.01 | |
| 2170 | 應付帳款 | 346,039 | 7.55 | 443,736 | 10.03 | |
| 2200 | 其他應付款 | 184,609 | 4.03 | 180,836 | 4.09 | |
| 2230 | 當期所得稅負債 | 四及六.21 | 147,166 | 3.21 | 130,648 | 2.95 |
| 2250 | 負債準備 流動 | 四及六13 | 82,126 | 1.79 | 84.558 | 1.91 |
| 2300 | 其他流動負債 | 9,866 | 0.21 | 11,887 | 0.27 | |
| 21xx | 流動負債合計 | 769,806 | 16.79 | 851,930 | 19.26 | |
| 非流動負債 | ||||||
| 2640 | 應計退休金負債 | 四及六12 | 100,079 | 2.18 | 96,350 | 2.18 |
| 2645 | 存入保證金 | 6,798 | 0.15 | 6,432 | 0.14 | |
| 25xx | 非流動負債合計 | 106,877 | 2.33 | 102,782 | 2.32 | |
| 2xxx | 負債總計 | 876,683 | 19.12 | 954,712 | 21.58 | |
| 3100 | 股本 | 六.14 | ||||
| 3110 | 普通股股本 | 1,578,783 | 34.44 | 1,538,034 | 34.77 | |
| 3140 | 預收股本 | 1,366 | 0.03 | |||
| 3200 | 資本公積 | 六.14 | 1,721,226 | 37.55 | 1,615,497 | 36.53 |
| 3300 | 保留盈餘 | 六.14 | ||||
| 3310 | 法定盈馀公積 | 43,605 | 0.95 | 21,502 | 0.49 | |
| 3320 | 特別盈餘公積 | 7,830 | 0.18 | |||
| 3350 | 未分配盈餘 | 430,547 | 9.39 | 265,717 | 6.01 | |
| 3400 | 其他權益 | 六.14 | (67, 563) | (1.47) | 20,055 | 0.45 |
| 3500 | 庫藏股票 | 六 14 | (250) | (0.01) | (517) | (0.01) |
| 3xxx | 權益總計 | 3,707,714 | 80.88 | 3,468,118 \$4,422,830 |
78.42 100.00 |
|
| 負債及權益總計 | \$4,584,397 | 100.00 | ||||
| (請參閱個體財務報表附註) | ||||||
| 董事長: | 經理人: | 會計主管: | [龍] milial |
$\Box$ 【温田业】
$\sim$
$16$
附件十:個體綜合損益表
| 壣 | |
|---|---|
| 民國一〇三年及 | 月三十一日 |
單位:新臺幣仟元
| 代码 | 項目 | 附註 | 一〇三年産 | 一〇二年度 | |||
|---|---|---|---|---|---|---|---|
| 金額 | % | 金額 | $\%$ | ||||
| 4100 | 營業收入淨額 | 四及六.16 | \$3,440,652 | 100.00 | \$3,561,112 | 100.00 | |
| 5000 | 營業成本 | 六.17及六.18 | (1,870,647) | (54.37) | (2,137,568) | (60.03) | |
| 5900 | 营業毛利 | 1,570,005 | 45.63 | 1,423,544 | 39.97 | ||
| 6000 | 警署第 | 六.17及六.18 | |||||
| 6100 | 推銷費用 | (218, 885) | (6.36) | (244, 114) | (6.85) | ||
| 6200 | 管理费用 | (224, 933) | (6.54) | (280, 614) | (7.88) | ||
| 6300 | 研究發展費用 | (618, 026) | (17.96) | (661,300) | (18.57) | ||
| 營業費用合計 | (1,061,844) | (30.86) | (1,186,028) | (33.30) | |||
| 6900 | 替案利益 | 508,161 | 14.77 | 237,516 | 6.67 | ||
| 7000 | 楚紫外收入及支出 | $*19$ | |||||
| 7010 | 其他收入 | 25,401 | 0.74 | 39,671 | 1.12 | ||
| 7020 | 其他利益及损失 | ν9 | (53, 475) | (1.56) | 102 | ||
| 7050 | 財務成本 | (606) | (0.02) | (559) | (0.02) | ||
| 7070 | 採用複益法認列之子公司、關聯企業及合資損益之份額 | 六8 | (5, 599) | (0.16) | 889 | 0.03 | |
|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会計 | (34,279) | (1.00) | 40,103 | 1.13 | |||
| 7900 | 税前淨利 | 473,882 | 13.77 | 277,619 | 7,80 | ||
| 7950 | 所得税費用 | 四及六.21 | (105, 853) | (3.08) | (56, 596) | (1.59) | |
| 8200 | 本期淨利 | 368,029 | 10.69 | 221,023 | 6.21 | ||
| 8300 | 其他綜合損益 | $\approx 20$ | |||||
| 8310 | 因外螯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兒換差額 | 241 | 0.01 | 1,084 | 0.03 | ||
| 8325 |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未實現評價損益 | (42,985) | (1.25) | 27,133 | 0.76 | ||
| 8360 | 確定福利計畫精算損失 | $\div$ 12 | (5,005) | (0.14) | (2, 565) | (0.07) | |
| 8399 | 與其他綜合損益組成部分相關之所得稅 | 851 | 0.02 | 436 | 0.01 | ||
|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稅後淨額) | (46, 898) | (1.36) | 26,088 | 0.73 | |||
| 8500 |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 \$321,131 | 9.33 | \$247,111 | 6.94 | ||
| 毎股盈餘(元) | $\star$ .22 | 稅援 | 税接 | ||||
| 9750 | 基本每股盈餘 | \$2.40 | \$1.22 | ||||
| 9850 | 稀释每股盈馀 | \$2.35 | \$1.20 | ||||
(請参閱個體財務報表附註)
煙理人:

會計主管 lilli F
$\bar{\bar{\bar{\bar{\bar{\bar{\bar{\bar{\bar{\bar{\bar{\bar{\bar{\bar{\bar{\bar{\bar{\bar{\bar{\$
附件十一:個體權益變動表
| ELLES LA LA LA LA LA LA LA LA LA LA LA LA LA | 其他權益項目 | |||||||||||
|---|---|---|---|---|---|---|---|---|---|---|---|---|
| 股本 | 预收股本 | $n\equiv$ ᅎ $8 * 2.8$ |
SSES 2.38 |
公移 | 米分配盈餘 | 國外營運鐵構 时務報表換算 之兒換差額 |
偏供出售金融 资产未费现换 스 |
具他 | 压疏股票 | 推益總額 | ||
| $\mathbf{B}$ 项 |
3180 | 3140 | 3200 | 3310 | 3320 | 3350 | 3410 | 3425 | 3490 | 3500 | 3XXX | |
| $N$ M AI |
医因一〇二年一月一日餘額 | \$2,059,645 | $S-$ | \$1,761,094 | $S -$ | \$2,572 | \$176.154 | S(902) | \$1,940 | \$(44, 029) | $S-$ | \$3,956,474 |
| 医图一〇一年度显徐指指及分配 | ||||||||||||
| -81 | 提到法定盈餘公務 | $\cdot$ | $\cdot$ | 21,502 | $\overline{\phantom{a}}$ | (21, 502) | $\blacksquare$ | |||||
| B3 | 提列特別盈餘公務 | $\overline{\phantom{a}}$ | $\bullet$ | $\bullet$ | $\bullet$ | 5,258 | (5,2.58) | ۰ | ||||
| B5 | 普通股现金股利 | $\overline{\phantom{a}}$ | $\bullet$ | $\cdot$ | $\tilde{\phantom{a}}$ | $\cdot$ | (102,972) | $\bullet$ | $\sim$ | $\bullet$ | $\sim$ | (102,972) |
| 具他肾本公積變動 | ||||||||||||
| C7 保用报总法認列之關聯企業及合資之變動數 | $\bullet$ | $\sim$ | 167 | $\sim$ | $\ddot{\phantom{0}}$ | $\overline{\phantom{a}}$ | $\blacksquare$ | 167 | ||||
| C15 資本公務配發現金股利 | $\blacksquare$ | (144, 161) | $\blacksquare$ | $\tilde{\phantom{a}}$ | $\ddot{\phantom{0}}$ | $\bullet$ | $\tilde{\phantom{a}}$ | (144, 161) | ||||
| D1 民國一〇二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淨利 | $\ddot{\phantom{0}}$ | $\overline{\phantom{a}}$ | 221,023 | $\overline{\phantom{a}}$ | $\tilde{\phantom{a}}$ | 221,023 | ||||||
| D3 | 仅图一○二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其他综合损益 | $\sim$ | ÷. | $\overline{\phantom{a}}$ | $\overline{\phantom{a}}$ | ٠ | (2, 129) | 1,084 | 27.133 | 26,088 | ||
| D5 根因一〇二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結合捐益總額 | $\bullet$ | $\hat{\phantom{a}}$ | $\blacksquare$ | $\blacksquare$ | 218,894 | 1,084 | 27,133 | $\bullet$ | $\blacksquare$ | 247,111 | ||
| E3 | 現金波資 | (514, 801) | $\blacksquare$ | ۰ | $\blacksquare$ | $\ddot{\phantom{1}}$ | (514,861) | |||||
| L1 | 机能脱杂页口 | $\overline{\phantom{a}}$ | ۰ | $\sim$ | (7,267) | (7, 267) | ||||||
| L3 | 压敏股票比纳 | (6,750) | $\blacksquare$ | $\bullet$ | $\bullet$ | $\bullet$ | 6,750 | |||||
| M3 處分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 $\blacksquare$ | (167) | $\bullet$ | $\ddot{\phantom{1}}$ | (167) | |||||||
| וא | 股份基础给付交易 | ٠ | 14,787 | $\bullet$ | ٠ | 14,787 | ||||||
| T1 | 限制员工推利股票 | (16, 223) | 401 | 34,829 | 19,007 | |||||||
| zı | 民國一〇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餘額 | \$1,538,034 | ς. | \$1,615,497 | \$21,502 | \$7,830 | \$265,717 | \$182 | 529,073 | \$(9,200) | S(517) | \$3,468,118 |
| \$1,615,497 | 321,502 | \$7,830 | \$265,717 | \$182 | \$29,073 | \$(9,200) | 5(517) | \$3,468,118 | ||||
| AI 民國一〇三年一月一日餘額 | \$1,538,034 | s- | ||||||||||
| 民國一〇二年度盈餘指撥及分配 | $\blacksquare$ | 22, 03 | $\bullet$ | (22, 103) | $\blacksquare$ | |||||||
| BI. | 提列法定总综公债 | $\tilde{\phantom{a}}$ | $\blacksquare$ | $\bullet$ | (7, 830) | 7,830 | $\cdot$ | $\tilde{\phantom{a}}$ | $\blacksquare$ | |||
| 83 | 提列特别盈餘公柏 | ۰ $\overline{\phantom{a}}$ |
$\tilde{\phantom{a}}$ | $\ddot{\phantom{0}}$ | $\cdot$ | (134, 502) | $\bullet$ | (184, 502) | ||||
| BS. | 普通股现金股利 | |||||||||||
| $\overline{\phantom{a}}$ | $\sim$ | $\bullet$ | $\bullet$ | 368,029 | $\ddot{\phantom{1}}$ | $\bullet$ | 368,029 | |||||
| D1 R回一〇三年一月一日五十二月三十一日浄利 | $\rightarrow$ | $\bullet$ | $\blacksquare$ | $\tilde{\phantom{a}}$ | (4, 154) | 241 | (42.985) | $\bullet$ | (46, 898) | |||
| D3 | 民国一〇三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其他綜合損益 | $\sim$ | $\blacksquare$ | $\tilde{\phantom{a}}$ | $\bullet$ | $\tilde{\phantom{a}}$ | 363,875 | 241 | (42.985) | $\sim$ | $\overline{a}$ | 321,131 |
| DS R图-〇三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綜合損益總額 | ||||||||||||
| $\blacksquare$ | 1,220 | $\bullet$ | (1,220) | |||||||||
| 1.1 麻藏股票買回 | (1,487) | $\hat{\phantom{a}}$ | $\blacksquare$ | $\cdot$ | 1,487 | |||||||
| L 3 | 压赖股票拉纳 | 12,236 | 1.366 | 36,360 | ٠ | $\bullet$ | $\overline{a}$ | 49,962 | ||||
| ΝI | 股份益眼给付交易 | 30,000 | 68,149 | (270) | (44, 874) | 53,005 | ||||||
| ΤI | 限制員工權利股票 民國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餘額 |
\$1,578,783 | \$1,366 | \$1,721,226 | \$43,605 | $\sim$ | \$430,547 | \$423 | \$(13,912) | 5(54, 074) | \$(250) | \$3,707,714 |
| 21 | ||||||||||||
| (请参照细胞财務根表图25) | 364 |
用重要价
化精合业
$\mathcal{L}^{\text{max}}_{\text{max}}$
| 民國一〇三年4 | ञ्च्च | ਵ | 三十一日 | 翠位:新曼警怀元 | |||
|---|---|---|---|---|---|---|---|
| 一〇三半度 | 首 ਦੇ |
一〇三斗皮 | 一〇二年度 | ||||
| $\overline{\phantom{a}}$ | 8 項 |
全額 | 会演 | ||||
| 不平 AAAA A10000 A20000 A20010 A20100 A20200 A20300 A20400 A20900 A21200 A21300 A21900 A22400 A22500 A23100 A23200 A23500 A30000 A31110 A31130 A31150 A31180 A71200 A11230 |
项 B 營業活動之現金浪量: 太期税前净利 纳基项目: 收益费损项目: 折舊貨用 機銷貨用 呆帐费用提列款 选過損益接公允償值街量之金融資產/負債損失(利益) 利息费用 利息收入 股利收入 股份基礎給付鋼勞成本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子公司、關聯企業及合資損失(抖益)之份額 成分及报联不勤產 藏房及政情利益 或分投资利益 成分採用機益法之投資利益 金融背座或损损失 與營業活動組織之資產/負債變動數: 持有供交易之会融资虚增加 應收票據增加 應收帳款減少(增加) 其他應收款減少(增加) 存货(增加)减少 預付款項減少(增加) |
全結 \$473,882 34.282 27,558 453 606 (16, 720) (6, 279) 32,101 5.599 (12) (57) 55.053 (169.943) (914) 158,850 1,051 (3, 712) 2,965 |
\$277.619 40.690 86.619 37 (704) 559 (20, 080) (2,148) 35.775 (889) (196) (167) 3,872 $\overline{a}$ (1, 929) (68, 172) (1, 204) 82.182 (16,066) |
BBBB 800200 B01200 B01800 B02700 B02800 B04500 B06800 807600 BBBB CCCC C03000 C04500 C04700 C04800 C04900 C0990D |
投资活动之现金流量: 成分选通损益按公允债值衡量之会融資產 取得以成本衡量之会融資產 取得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取得不勤產、最房及設備 虚分不動產、麻房及設備 取得無形資產 其他非浪動資產減少 收取之股利 投资活動之海现金流出 茅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存入保证金增加 好放现金股判 现金波货 员工执行规股推 床藏股票员回成本 登行限制員工程利斯股 |
10,000 (52, 860) (40.000) (9.270) 400 (4, 833) 6.279 (90.283) 366 (184, 502) 43.035 (1, 220) 30,000 |
(50, 798) (4, 800) 1,206 (3, 566) 20 2,148 (55, 790) (247, 133) (514, 740) (7, 267) |
| A31240 A32150 A32180 A32200 A32230 A32240 A33000 A33100 A33300 A33500 AAAA |
其他流動資產減少(增加) 應付帳款減少 其他感付款增加 负债单借减少 其他流動負債(或少)増加 應計道休金員債減少 替还东生之现公流八 收取之利息 支付之利息 立付之所 停稅 营業活動之浄現金派入 |
128 (97,697) 2,824 (2, 432) (2,021) (1, 276) 194,289 15.847 (606) (81, 194) 128,336 |
(127) (9, 972) 14,820 (6, 356) 4,090 (1,743) 416,510 22,119 (16, 794) 421,835 |
cccc EEEE E00100 E00200 |
第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 本期现金及约當現金增加(減少)數 期初现金及约会现金鲸额 期末现会及约當现金餘額 |
(112,321) 225,732 2,228,011 \$2,453,743 |
(769, 140) (403, 095) 2,631,106 \$2,228,011 |
附件十二:個體現金流量表


=========
合计主管:

第一條(訂定目的及適用範圍)
本公司基於公平、誠實、守信、透明原則從事商業活動,為落實誠信經營政策,並 積極防範不誠信行為,依「上市上櫃公司誠信經營守則」訂定本作業程序及行為指 南,具體規範本公司人員於執行業務時應注意之事項。 本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適用範圍及於本公司之子公司、直接或間接捐助基金累計超
過百分之五十之財團法人及其他具有實質控制能力之機構或法人等集團企業與組織
第二條 (適用對象)
本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所稱本公司人員,係指本公司及集團企業與組織董事、監察 人、經理人、受僱人及具有實質控制能力之人。 本公司人員藉由第三人提供、承諾、要求或收受任何形式或名義之不正當利益,視
同為本公司人員所為。
第三條 (不誠信行為)
本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所稱不誠信行為,係指本公司人員於執行業務過程,為獲得 或維持利益,直接或間接提供、收受、承諾或要求任何不正當利益,或從事其他違 反誠信、不法或違背受託義務之行為。 前項行為之對象,包括公職人員、參政候選人、政黨或黨職人員,以及任何公、民 營企業或機構及其董事(理事)、監察人(監事)、經理人、受僱人、具有實質控制 能力者或其他利害關係人。
第四條(利益熊樣)
本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所稱利益,係指任何形式或名義之金錢、餽贈、禮物、佣金、 職位、服務、優待、回扣等。但屬正常社交禮俗,且係偶發而無影響特定權利義務 之虞時,不在此限。
第五條 (專責單位)
本公司人力資源部門為專責單位(以下簡稱本公司專責單位)辦理本作業程序及行 為指南之修訂、執行、解釋、諮詢服務暨通報內容登錄建檔等相關作業及監督執行, 並應必要時向董事會報告。
第六條 (禁止行賄及收賄)
本公司人員,於執行業務時,不得直接或間接提供、承諾、要求或收受任何形式之 不正當利益,包括回扣、佣金、疏通費或透過其他途徑向客戶、代理商、承包商、 供應商、公職人員或其他利害關係人提供或收受不正當利益。但符合特定營運所在 地法律者,不在此限。
第七條 (收受不正當利益之處理程序)
本公司人員遇有他人直接或間接提供或承諾給予金錢、餽贈、服務、優待、款待、 應酬及其他利益時,應依下列程序辦理;
- 一、提供或承諾之人與其無職務上利害關係者,應於收受之日起三日內,陳報其直 屬主管,必要時並知會本公司專責單位。
- 二、提供或承諾之人與其職務有利害關係者,應予退還或拒絕,並陳報其直屬主管 及知會本公司專責單位;無法退還時,應於收受之日起三日內,交本公司專責 單位處理。
前項所稱與其職務有利害關係,係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 一、具有商業往來、指揮監督或費用補(獎)助等關係者。
- 二、正在尋求、進行或已訂立承攬、買賣或其他契約關係者。
三、其他因本公司業務之決定、執行或不執行,將致有利或不利影響者。
本公司專責單位應視第一項財物之性質及價值,提出退還、付費收受、歸公、轉贈 慈姜機構或其他適當建議,陳報核准後執行。
- 第八條(禁止提供非法政治獻金) 本公司人員對政黨或參與政治活動之組織或個人直接間接提供捐獻,應符合政治獻 金法及公司內部相關作業程序。
- 第九條(禁止不當慈善捐贈或贊助) 本公司人員對於慈善捐贈或贊助,應符合相關法令及內部作業程序,不得為間接或 孿相行賄。
- 第十條(利益迴避)
本公司董事應秉持高度自律,對董事會所列議案,與其自身或其代表之法人有利害 關係,致有害於公司利益之虞者,得陳述意見及答詢,不得加入討論及表決,且討 論及表決時應予迴避,並不得與其他董事互為代理行使其表決權。董事間亦應自律, 不得不當相互支援。
本公司人員於執行公司業務時,發現與其自身或其所代表之法人有利害衝突之情形, 或可能使其自身、配偶、父母、子女或與其有利害關係人獲得不正當利益之情形, 應將相關情事同時陳報直屬主管及本公司專責單位,直屬主管應提供適當指導。
本公司人員不得將公司資源使用於職務以外之商業活動,且不得因參與公司以外之 商業活動而影響其工作表現。
第十一條 (保密機制之組織與責任)
本公司法務及資料中心為處理商業機密之專責單位,負責制定與執行公司商業機密 之管理、保存及保密作業程序。
第十二條(禁止洩露商業機密)
本公司人員應確實遵守公司商業機密之相關作業規定,不得洩露所知悉之公司商業 機密予他人,且不得探詢或蒐集非職務相關之公司商業機密。
第十三條 (禁止內線交易)
本公司人員應遵守證券交易法之規定,不得利用所知悉之未公開資訊從事內線交易, 亦不得洩露予他人,以防止他人利用該未公開資訊從事內線交易。
第十四條 (保密協定)
參與本公司合併、分割、收購及股份受讓、重要備忘錄、策略聯盟、其他業務合作 計畫或重要契約之其他機構或人員,應與本公司簽署保密協定,承諾不洩露其所知 悉之本公司商業機密或其他重大資訊予他人,且非經本公司同意不得使用該資訊於 非必要之利用。
第十五條 (對外宣示誠信經營政策)
本公司應於公司網站、年報揭露誠信經營政策。
第十六條 (建立商業關係前之誠信經營評估)
本公司與他人建立商業關係,應行評估代理商、供應商、客戶或其他商業往來對象 之合法性、誠信經營政策,以及是否曾有不誠信行為之紀錄,以確保其商業經營方 式公平、透明且不會對本公司要求、提供或收受賄賂。
本公司進行前項評估時,可採行適當查核程序,就下列事項檢視其商業往來對象, 以瞭解其誠信經營之狀況:
- 一、該企業之國別、營運所在地、組織結構、經營政策及付款地點。
- 二、該企業是否有訂定誠信經營政策及其執行情形。
- 三、該企業營運所在地是否屬於貪腐高風險之國家。
- 四、該企業所營業務是否屬賄賂高風險之行業。
- 五、該企業長期經營狀況及商譽。
- 六、諮詢其企業夥伴對該企業之意見。
- 七、該企業是否曾有賄賂或非法政治獻金等不誠信行為之紀錄。
- 第十七條 (與商業對象說明誠信經營政策)
本公司人員於從事商業行為過程中,應向交易對象說明公司之誠信經營政策與相關 規定,並明確拒絕直接或間接提供、承諾、要求或收受任何形式或名義之不正當利 益,包括回扣、佣金、疏通費或透過其他途徑提供或收受不正當利益。
第十八條 (避免與不誠信經營者交易)
本公司人員應避免與不誠信經營之代理商、供應商、客戶或其他商業往來對象從事 商業交易,經發現業務往來或合作對象有不誠信行為者,應減少與其商業往來,以 落實公司之誠信經營政策。
第十九條 (公司人員涉不誠信行為之處理)
本公司發現或接獲明確事證檢舉本公司人員涉有不誠信之行為時,應即刻查明相關 事實,如經證實確有違反相關法令或本公司誠信經營政策與規定者,應立即要求行 為人停止相關行為,並為適當之處置,且於必要時透過法律程序請求損害賠償,以 維護公司之名譽及權益。
本公司對於已發生之不誠信行為,應責成相關單位檢討相關內部控制制度及作業程 序,並提出改善措施,以杜絕相同行為再次發生。
本公司應就具較高不誠信行為風險之營業活動,建立之會計制度及內部控制制度, 並應隨時檢討,俾確保該制度之設計及執行持續有效。
本公司內部稽核人員應定期杳核前項制度遵循情形,並作成稽核報告提報董事會。
第二十條(他人對公司從事不誠信行為之處理)
本公司人員遇有他人對公司從事不誠信行為,其行為如涉嫌有不法情事,公司應將 相關事實通知司法、檢察機關;如涉有公務機關或公務人員者,並應通知政府廉政 機關。
第二十一條 (建立獎懲、申訴制度及紀律處分)
本公司應將誠信經營納入員工績效考核與人力資源政策中,設立申訴制度。 本公司對於本公司人員違反誠信行為情節重大者,應依相關法令或依公司人事辦法 予以解任或解雇。 本公司應於內部網站揭露違反誠信行為之人員職稱、違反日期、違反內容及處理情 形等資訊。
第二十二條 (施行)
本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經董事會決議通過實施,修正時亦同。
第二十三條 (附則)
本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於民國一百零三年十一月七日經第八屆第三次董事會訂定。
附件十四:企業社會責任實務守則

第一章總則
第 1 條
本公司為實踐企業社會責任,並促進經濟、社會與環境生態之平衡及永續發展,制定本實務 守則,以資遵循。
$\overline{2}$ 第 條
本守則範圍包括公司及集團企業之整體營運活動。本守則鼓勵於從事企業經營之同時,積極 實踐企業社會責任,以符合平衡環境、社會及公司治理發展之國際趨勢,並透過企業公民擔 當,提升國家經濟貢獻,改善員工、社區、社會之生活品質,促進以企業責任為本之競爭優 势。
$\overline{3}$ 第 條
本公司履行企業社會責任,應本於尊重社會倫理與注意其他利害關係人之權益,在追求永續 經營與獲利之同時,重視環境、社會與公司治理之因素,並將其納入公司管理與營運。
- 第 $\overline{4}$ 人条
- 本公司對於企業社會責任之實踐,宜依下列原則為之;
- 一、落實推動公司治理。
- 二、發展永續環境。
- 三、維護社會公益。
- 四、加強企業社會責任資訊揭露。
第 5 條
本公司應遵守法令及章程之規定,並宜考量國內外企業社會責任之發展趨勢、公司本身及集 團企業整體營運活動,訂定企業社會責任政策、制度或有關管理系統。
第二章 落實推動公司治理
第 6 條
本公司應盡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以督促企業實踐社會責任,並隨時檢討其實施成效及持 續改進,確保企業社會責任政策之落實。宜由下列各方面履行企業社會責任:
一、將企業社會責任納入公司之營運活動與發展方向。
二、提出企業社會責任使命 (或願景、價值), 制定企業社會責任政策聲明。
三、確保企業社會責任相關資訊揭露。
第 $\overline{7}$ 條
本公司為健全企業社會責任之管理,推動企業社會責任之單位為人力資源處,負責企業社會 青任政策或制度之提出及執行,並必要時向董事會報告。
第 8 佫
本公司應本於尊重利害關係人權益,辨識公司之利害關係人並透過適當溝通方式及利害關係 人之參與,瞭解其合理期望及需求,並妥適回應利害關係人所關切之重要企業社會責任議題。
第 9 條
本公司應遵循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及道德行為準則,建置有效之公司治理架構及相關 道德標準及事項,以健全公司治理。
第 10 條
本公司從事營運活動應遵循相關法規,並落實下列事項,以營造公平競爭環境:
- 一、避免從事不公平競爭之行為。
- 二、確實履行納稅義務。
- 三、反賄賂貪瀆,並建立適當管理制度。
- 四、企業捐獻符合內部作業程序。
第 11 條
本公司應定期舉辦董事與員工之企業倫理教育訓練及宣導前條事項。
第三章 發展永續環境
第 12 條
本公司應遵循環境相關法規及相關之國際準則規範,適切地保護自然環境,且於執行業務活 動時,應致力於環境永續之目標。
第 13 栙
本公司宜致力於提升各項資源之利用效率,並使用對環境負荷衝擊低之物料,使地球資源能 永續利用。
第 14 條
本公司應建立合適之環境管理制度。公司之環境管理制度應包括下列項目:
一、收集與評估營運活動對自然環境所造成影響之充分且及時之資訊。
- 二、建立可衡量之目標,並定期檢討該等目標之持續性及相關性。
- 三、定期檢討環境永續宗旨或目標之進展。
第 15 條
本公司宜設立環境管理單位或人員,以維護環境管理相關系統,並定期舉辦對管理階層及員 工之環境教育課程。
第 16 佟
本公司宜考慮對生態效益之影響,促進並教育消費者永續消費之概念,並依下列原則從事研 發、生產及服務等營運活動,以降低公司營運對自然環境之衝擊:
- 一、減少產品與服務之資源及能源消耗。
- 二、減少污染物、有毒物之使用,並應妥善處理事業廢棄物。
- 三、增進原料或產品之可回收性與再利用。
- 四、使可再生資源達到最大限度之永續使用。
- 五、延長產品之耐久性。
- 六、增加產品與服務之效能。
第 17 倷
本公司為提升水資源之使用效率,應妥善與永續利用水資源,並訂定相關管理措施。於營運 上應避免污染水、空氣與土地;如無可避免,於考量成本效益及技術、財務可行下,應盡最 大努力減少對人類健康與環境之不利影響,採行最佳可行的污染防治和控制技術之措施。
第 18 佟
本公司宜注意氣候變遷對營運活動之影響,並依營運狀況結果,作為公司節能減碳策略,且 據以推動,以降低公司營運對自然環境之衝擊。
第 四 章 维護社會公益
第 19 柽
本公司應遵守相關勞動法規,保障員工之合法權益,並尊重國際公認之基本勞動人權原則, 包括結社自由、集體協商權、關懷弱勢族群、禁用童工、消除各種形式之強迫勞動、消除雇 傭與就業歧視等,不得有危害勞工基本權利之情事。人力資源政策應尊重基本勞動人權保障 原則,建立適當之管理方法與程序。應確認其雇用政策無性別、種族、年齡、婚姻與家庭狀 況等差別待遇,落實報酬、雇用條件、訓練與升遷機會之平等。
第 20 條
本公司應提供員工資訊,使其了解依營運所在地國家之勞動法律其所享有之權利。
第 21 体
本公司宜提供員工安全與健康之工作環境,包括提供必要之健康與急救設施,並致力於降低 對員工安全與健康之危害因子,以預防職業上災害。對員工定期實施安全與健康教育訓練。
第 22 條
本公司為員工之職涯發展創造合理環境。
第 23 條
本公司應建立員工定期溝通對話之管道,讓員工對於公司之經營管理活動和決策,有獲得資 訊及表達意見之權利。
第 24 栙
本公司宜秉持對產品負責與對行銷倫理尊重之精神,落實消費者權益。
第 25 一个条
本公司應依政府法規與產業之相關規範,確保產品與服務品質。進行產品或服務之行銷與廣 告,應遵循政府法規與相關國際準則,不得有欺騙、誤導、詐欺或任何其他破壞消費者信任、 損害消費者權益之行為。
第 26 條
本公司宜對產品與服務提供透明且有效之消費者申訴方式,且公平、即時處理消費者之申 訴,並應遵守相關法規確實尊重消費者之隱私權,保護消費者提供之個人資料。
第 27 條
本公司採購行為宜考量供應來源於其社區環境與社會之影響,致力提升企業社會責任。
第 28 條
本公司宜考量公司經營對社區之影響。得藉由商業活動、實物捐贈,或宣導志工服務或其他 免費服務,以參與關於社區發展及社區教育之公民組織、慈善公益團體及地方政府機構之相 關活動,並促進社區發展。
第五章 加強企業社會責任資訊揭露
第 29 條
本公司應依相關法規及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辦理資訊公開,並應充分揭露具攸關性及 可靠性之企業社會責任相關資訊,以提升資訊透明度。揭露企業社會責任之相關資訊如下: 一、企業社會責任之策略、政策及管理方針。
二、公司為企業社會責任所擬定之方案或措施。
三、企業社會責任之實施績效。
四、其他企業社會責任相關資訊。
第六章附則
第 30 條
本公司應隨時注意國內與國際企業社會責任制度之發展及企業環境之變遷,據以檢討改進公 司所建置之企業社會責任制度,以提升履行企業社會責任成效。
第 31 倷
本守則經民國103年11月7日第八屆第三次董事會通過。
附件十五: 盈餘分配表

單位:新台幣元
| 項 目 |
金額 | |
|---|---|---|
| 計 小 |
合 計 |
|
| 期初餘額 | 66,942,190 | |
| 減:收回限制員工權利股份調整數 | (270, 165) | |
| 減:確定福利之精算損益 | (4,154,552) | (4,424,717) |
| 調整後期初未分配盈餘 | 62,517,473 | |
| 加:本年度稅前盈餘 | 473,882,130 | |
| 減 : 所得稅費用 | (105, 852, 998) | |
| 本年度税後淨利 | 368,029,132 | |
| 減:提列法定盈餘公積 | (36,802,913) | |
| 減:提列特別盈餘公積 | (13, 488, 550) | 317,737,669 |
| 可分配盈餘 | 380,255,142 | |
| 分配項目: 股東現金股利(每股擬配2元) |
(315,870,648) | |
| 期末未分配盈餘 | 64,384,494 |
-
配發董事酬勞 3,177,376 元及員工現金紅利 53,063,468 元,依主管機關之規定,已認列 為103年度之費用。
-
- 股利之分配請授權董事會定除息日期及現金股利發放日期。
-
- 每股現金股利係以民國104年2月25日董事會當日流通在外股數157,878,324股扣除 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收買收回25,000股及加計員工認股權認購股數82,000股後之股數 157,935,324 股計算而得。
-
- 如俟後本公司已發行且流通在外股數,因買回本公司股份、將庫藏股轉讓、轉換或註 銷、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收買收回,或因本公司員工行使員工認股權憑證、或辦理限制 員工權利新股、私募而發行新股及其他因法令等因素致影響本公司流通在外股數,而 需變更股東配息率者,擬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之。
-
- 本次現金股利按分配比例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分配未滿一元之畸零款合計數 ,列入公司之其他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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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程原條文與修訂後條文對照表
| 條次 | 修訂 依據 內容 及理 |
|||||||
|---|---|---|---|---|---|---|---|---|
| 修正前 | 修正後 | |||||||
| 第二 | 本公司所營事業包括: | 本公司所營事業包括: | ||||||
| 條 | 一、CC01080 電子零組件製造業 | 一、CC01080 電子零組件製造業 | ||||||
| (一) 研究、開發、生產、製造、銷售左 | (一) 研究、開發、生產、製造、銷售左 | |||||||
| 列產品: | 列產品: | $586 -$ | ||||||
| 1.586 級以上電腦晶片組。 | 1.各型電腦或運算器晶片組。 | 詞為多 | ||||||
| 2.超級/特定用途輸出入積體電路及模組。 | 2.超級/特定用途輸出入積體電路及模組。 | 年前 | ||||||
| 3.高整合積體電路。 | 3.高整合積體電路。 | Intel 專 | ||||||
| 4.精簡指令電腦或運算器之積體電路及系統 | 4.精簡指令電腦或運算器之積體電路及系統 | 用運算 | ||||||
| 產品。 | 產品。 | 器,早 | ||||||
| 5.數據通訊之積體電路及系統產品。 | 5.數據通訊之積體電路及系統產品。 | 已不流 | ||||||
| 6.數位電視之積體電路及系統產品。 | 6.數位電視之積體電路及系統產品。 | 行 | ||||||
| 7.快閃記憶體控制之積體電路及模組產品。 | 7.快閃記憶體控制之積體電路及模組產品。 | |||||||
| 8.多媒體應用之積體電路及系統產品。 | 8.多媒體應用之積體電路及系統產品。 | 優良的 | ||||||
| 9.類比電路應用之積體電路及模組產品。 | 9.類比電路應用之積體電路及模組產品。 | 系統整 | ||||||
| 10.前述相關產品之系統及軟體整合服務。 | 10.前述相關產品之系統及軟硬體整合服務。 | 合服務, | ||||||
| 二、F401010 國際貿易業。 | 二、F401010 國際貿易業。 | 時下難 | ||||||
| (前各項產品之進出口貿易業務。) | (前各項產品之進出口貿易業務。) | 只以軟 | ||||||
| 三、I301010 資訊軟體服務業。 | 三、I301010 資訊軟體服務業。 | 體為主 | ||||||
| 四、I501010 產品設計業 | 四、I501010 產品設計業 | 達成 | ||||||
| 第十 | 本公司設董事七至九人,其中獨立董事人數不 得少於三人,任期均為三年,由股東會就有行 |
本公司設董事七至九人,其中獨立董事人數不 得少於三人,任期均為三年,由股東會就有行 |
符合公 | |||||
| 七條 | 為能力之人中選任之,連選得連任。董事任期 | 為能力之人中選任之,連選得連任,獨立董事 | 司治理 | |||||
| 居滿而不及改選時,依法延長其執行職務至改 | 之連選續任限為一次。董事任期屆滿而不及改 | 精神要 | ||||||
| 選董事就任時為止。董事缺額達三分之一時, | 選時,依法延長其執行職務至改選董事就任時 | 求 | ||||||
| 董事會應於六十日內召開股東臨時會補選之。 其任期應以補足原任或現任之任期為限。本公 |
為止。董事缺額達三分之一時,董事會應於六 十日內召開股東臨時會補選之。其任期應以補 |
|||||||
| 司得於董事任期內為其購買責任保險。 | 足原任或現任之任期為限。本公司得於董事任 期內為其購買責任保險。 |
| 修訂 | |||
|---|---|---|---|
| 條次 | 內容 | 依據 | |
| 及理 | |||
| 由 | |||
| 修正前 | 修正後 | ||
| 第十 | 本公司依證券交易法第十四條之四,設置 | 本公司依證券交易法第十四條之四,設置 | 避免當 |
| 七條 | 審計委員會,以行使公司法、證券交易法 | 審計委員會,以行使公司法、證券交易法 | 期營收 |
| 之二 | 暨其他法令規定之監察人職權。審計委員 | 暨其他法令規定之監察人職權。審計委員 | 已明顯 |
| 會由全體獨立董事組成、不少於三人,且 至少一名應具備會計或財務專長。審計委 |
會由全體獨立董事組成、不少於三人,且 至少一名應具備會計或財務專長。審計委 |
萎時, | |
| 員會之決議,應有全體在任成員二分之一 | 員會之決議,應有全體在任成員二分之一 | ||
| 以上同意。 | 以上同意。 | 仍維持 | |
| 本公司全部獨立董事之整體報酬除第二十七條 | 本公司全部獨立董事之整體報酬除第二十七條 | 定額給 | |
| 之外,不論營運盈虧於營業收入淨額兩千分之 | 之外,不論營運盈虧於前期會計年度的營業收 付將違 | ||
| 一上限額度內,得由董事會依其營運參與程度 | 入淨額兩千分之一上限額度內,得由董事會依 | 反章程 | |
| 及參酌同業水準另以公司費用支給之。 | 其營運參與程度及參酌同業水準另以公司費用 支給之。 |
||
| 第三十 三條 |
本章程訂定於民國八十五年四月二十二日。 | 本章程訂定於民國八十五年四月二十二日。 | 增列修 |
| 第一次修訂於民國八十六年二月十六日。 | 第一次修訂於民國八十六年二月十六日。 | 訂日期 | |
| 第二次修訂於民國八十七年二月十三日。 | 第二次修訂於民國八十七年二月十三日。 | ||
| 第三次修訂於民國八十七年二月二十三日。 | 第三次修訂於民國八十七年二月二十三日。 | ||
| 第四次修訂於民國八十七年六月三十日。 | 第四次修訂於民國八十七年六月三十日。 | ||
| 第五次修訂於民國八十八年六月十日。 | 第五次修訂於民國八十八年六月十日。 | ||
| 第六次修訂於民國八十九年六月十五日。 | 第六次修訂於民國八十九年六月十五日。 | ||
| 第七次修訂於民國九十一年五月三十日。 | 第七次修訂於民國九十一年五月三十日。 | ||
| 第八次修訂於民國九十二年四月十一日。 | 第八次修訂於民國九十二年四月十一日。 | ||
| 第九次修訂於民國九十三年六月一日。 | 第九次修訂於民國九十三年六月一日。 | ||
| 第十次修訂於民國九十五年六月十二日。 | 第十次修訂於民國九十五年六月十二日。 | ||
| 第十一次修訂於民國九十六年六月十一日。 | 第十一次修訂於民國九十六年六月十一日。 | ||
| 第十二次修訂於民國九十七年六月十三日。 | 第十二次修訂於民國九十七年六月十三日。 | ||
| 第十三次修訂於民國九十八年六月十日。 | 第十三次修訂於民國九十八年六月十日。 | ||
| 第十四次修訂於民國一百年六月十五日。 | 第十四次修訂於民國一百年六月十五日。 | ||
| 第十五次修訂於民國一百零一年六月十五日。 | 第十五次修訂於民國一百零一年六月十五日。 | ||
| 第十六次修訂於民國一百零二年六月十一日。 | 第十六次修訂於民國一百零二年六月十一日。 | ||
| 第十七次修訂於民國一百零四年六月十七日。 | |||
附件十七: 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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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
第 一 條 制定目的及依據
本作業程序係證券交易法第三十六之一條及證券主管機關之相關規定訂定。
第 二 條 得貸與資金之對象
除法令另有規定外,本公司之資金除有下列各款情形外,不得貸與股東或任何他人或個人; 一、公司間或與行號間業務往來者。
二、公司間或與行號間有短期融通資金之必要者。融資金額不得超過本公司最近期淨值之百 分之十。
前項所稱「短期」,係指一年以內的期限。前項所稱融資金額,係指本公司短期融通資金之 累計餘額。
本公司直接及間接持有表決權股份百分之百之國外公司間,從事資金貸與,不受第一項第二 款之限制,仍應依第五條資金貸與之限額及期限。
第三條 定義
本程序所稱「子公司」,應依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之規定認定之。
本程序所稱「本公司淨值」,係指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規定之資產負債表歸屬於母 公司業主之權益。
本程序所稱「事實發生日」,係指交易簽約日、付款日、董事會決議日或其他足資確定交易 對象及交易金額之日等日期孰前者。
本程序所稱之公告申報,係指輸入主管機關所指定之資訊申報網站。
第 四 條 評估標準
貸與對象若非子公司間應為國內公開發行公司,其淨值大於面額,最近三年無連續虧損。適 用短期融通資金者,須每次列舉貸與資金之原因及運用情形。
第五條 資金貸與總額與個別對象之限額
一、資金管與總額之限額
本公司資金貸與之總額,以不超過本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百分之十為限。
二、資金管與個別對象之限額
與本公司有業務往來之公司或行號,個別貸與之金額以不超過雙方間業務往來金額百分 之四十為限。所稱業務往來金額係指雙方間最近一季之進貨或銷貨金額孰高者。
有短期融通資金之必要之公司或行號,個別貸與之累計金額以不超過本公司最近期財務 報表淨值之百分之三為限。
第六條 資金貸與期限及計息方式
每筆貸與期間以不超過一年為原則,如遇特殊情形,得經董事會同意後,依實際狀況需要,
於法令許可範圍內,另為續約延長貸與,每次以一年為限。
管與利率不得低於金融主管機關公告之同期限平均放款利率或本公司向金融機構借款利 率。貸與利息以按日計息,按月收息為原則。如遇特殊情形,得經董事會同意後,依實際狀 況需要調整利率及計息方式。
第七條 資金貸與之辦理及審查程序
一、申請
借款人應檢附必要之公司資料及財務資料,向本公司以書面申請融資額度。
二、徵信及風險評估
本公司受理申請後,應由財務單位就管與對象之所營事業、財務狀況、償債能力、與信 用、獲利能力及借款用途予以調查、評估,並擬具報告。前項報告應一併評估資金貸與 他人之必要性與合理性、資金貸與他人對公司之營運風險、財務狀況及股東權益之影響。
三、核定
經徵信調查及評估後,擬同意貸放者,經辦人員應提出徵信報告,審核意見及擬妥貸放 條件先呈總經理及董事長核准,並提請審計委員會決議同意後,提報董事會決議通過後 辨理。
資金貸與他人如未經審計委員會全體成員二分之一以上決議同意,得由全體董事三分之 二以上同意行之,並應於董事會議事錄載明審計委員會之決議其反對之意見及理由。 本公司與子公司間,或子公司間之資金貸與,應依前項規定提本公司董事會決議,並得 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於董事會決議之一定額度及不超過一年之期間內分次撥貸 或循環動用。
本公司或子公司對單一企業之資金貸與或授權額度不得超過該貸出資金公司最近期財 務報表淨值百分之十。
四、擔保
本公司辦理資金貸與事項時,應取得足額之擔保品。以其公司為保證者,應注意其負責 人經理人須親為簽署及其公司章程是否有訂定得為保證之條款;以財產為擔保品者,應 評估擔保品之價值流動性及擔保順位,以確保本公司債權。
若有必要時,應辦理動產或不動產抵押設定並投保火險(土地、有價證券與智慧財產權 除外)及相關保險,保險金額以不低於擔保品抵押值為原則,保險單應註明以本公司為 主要或第三方受益人。
第 八 條 申報及公告程序
以上。
- 一、本公司應於每月十日前公告申報本公司及子公司上月份資金貸與餘額。
- 二、本公司資金貸與達下列標準之一者,應於事實發生日之即日起算二日內公告申報: (一)本公司及子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之餘額達本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百分之五以上。 (二)本公司及子公司對單一企業資金貸與餘額達本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百分之三
-
(三)本公司或子公司新增資金貸與金額達新臺幣一千萬元以上且達本公司最近期財務 報表淨值百分之二以上。
-
三、本公司之子公司若非屬國內公開發行公司者,該子公司有前項第三款應公告申報之事 項,應由本公司為之。
- 四、本公司應評估資金貸與情形並提列適足之備抵壞帳,且於財務報告中適當揭露有關資 訊,並提供相關資料予簽證會計師執行必要之查核程序。
- 第九條 已管與金額之後續控管措施、逾期債權處理程序
- 一、管款撥放後,應經常注意借款人及保證人之財務、業務以及相關信用狀況等,如有提供 擔品者,應注意其擔保價值有無變動情形,如遇重大變化時,應立即通報董事長,並依 指示為適當之處理。 借款人於貸款到期或到期前償還借款時,應先計算應付之利息,連同本金一併清償,方
- 二、借款人於貸款到期時,應即還清本息。如到期未能償還而需延期者,需事先提出申請, 報經董事會核准後為之。違者本公司得就其所提供之擔保品或保證人,依法逕行處分及 追償。
- 三、公司辦理資金貸與事項,應建立備查簿,就資金貸與之對象、金額、董事會通過日期、 資金貸放日期及依本作業程序應審慎評估之事項詳予登載備查。
- 四、本公司內部稽核人員應至少每季稽核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及其執行情形,並作成書面 紀錄,如發現重大違規情事,應即以書面通知各審計委員。
- 五、本公司因情事變更,致貸與對象不符本程序規定或餘額超限時,應訂改善計劃,將相關 改善計書送各審計委員,並依計書時程完成改善。
- 第十條 對子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之控管程序
可返還擔保品或解除擔保責任。
- 一、本公司之子公司擬將資金貸與他人時,須經本公司董事會同意,或本公司應令其依公開 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訂定其「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並該作業程序 經本公司董事會同意後始得依該作業程序辦理。
- 二、子公司於資金貸與他人時,應提供相關資料予本公司,並參酌本公司相關作業人員意見 後進行資金貸與作業。
- 三、子公司於貸款撥放後,應定期編製上月份資金貸與他人之明細表,並呈報本公司。
第十一條 罰則
本公司之經理人及主辦人員違反處理準則或本作業程序時,應依本公司人事管理辦法與員工 手冊等規定提報總經理及董事長或董事會考核,依其情節輕重處罰。
第十二 條 實施與修正
本作業程序經審計委員會、董事會通過後,提報股東會同意後實施,其後修正時亦同。 本作業程序提報董事會討論時,應充分考量各獨立董事之意見,獨立董事如有反對或保留意 見,應於董事會議事錄中載明,其後修正時亦同。
第十三條 (附則)
本作業程序訂定於民國一百零四年六月十七日經股東會通過。
附件十八: 背書保證作業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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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書保證作業程序
第 一 條 法令依據
本作業程序係依據證券交易法第三十六之一條及證券主管機關之相關規定訂定。
第 二 條 適用範圍
本作業程序所稱背書保證係指下列事項:
- 一、融資背書保證,包括:
- (一)客票貼現融資。
(二)為他公司融資之目的所為之背書或保證。
(三)為本公司融資之目的而另開立票據予非金融事業作擔保者。
- 二、關稅背書保證,係指為本公司或他公司有關關稅事項所為之背書或保證。
- 三、其他為本公司營運目的之背書保證,係指無法歸類列入前二款之背書或保證事項。
- 四、本公司如提供動產或不動產為他公司借款之擔保設定質權、抵押權者,亦應依本作業程 序規定辦理。
第三條 定義
- 本作業程序所稱「子公司」,應依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之規定認定之。
- 本作業程序所稱「本公司淨值」,係指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規定之資產負債表歸屬 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
本作業程序所稱「事實發生日」,係指交易簽約日、付款日、董事會決議日或其他足資確定 交易對象及交易金額之日等日期孰前者。
本程序所稱之公告申報,係指輸入主管機關所指定之資訊申報網站。
第 四 條 得為背書保證對象
一、本公司得對下列公司為背書保證:
(一)有業務往來之公司。
(二)公司直接及間接持有表決權之股份超過百分之五十之公司。
(三)直接及間接對公司持有表決權之股份超過百分之五十之公司。
- 二、本公司直接及間接持有表決權股份達百分之九十以上之公司間,得互為背書保證,且其 金額不得超過本公司淨值之百分之十。但本公司直接及間接持有表決權股份百分之百之 公司間背書保證,不在此限,限額依第五條之規定。
-
三、本公司因基於承攬工程需要之同業間或共同起造人間依合約規定互保,不受前二項規定 之對象限制,得為背書保證,但限額為承攬工程合約的總金額兩倍且符合第五條之規定。
-
第五條 背書保證之額度
- 一、本公司背書保證責任總額度以不超過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百分之三十為限,單一保證對 象責任總額度以不超過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百分之十為限;本公司及子公司整體得為背 書保證之總額及對單一企業背書保證之金額,同前額度。
- 二、本公司如因業務往來關係為背書保證者,背書保證金額以不超過雙方間業務往來金額百 分之四十為限。所稱業務往來金額係指雙方間最近一季之進貨或銷貨金額孰高者。
- 第六條 背書保證辦理及審查程序
- 一、申請
被背書保證之企業如於前條規定背書保證之額度內請求本公司為背書保證時,應提供基 本資料及財務資料、填具申請書向本公司經辦部門提出申請。
二、評估
經辦部門應就下列項目詳細審察評估,並擬具報告:
- (一)背書保證之必要性及合理性。
- (二)背書保證對象之徵信及風險評估
- (三)對公司之營運風險、財務狀況及股東權益之影響。
- (四)應否取得擔保品及擔保品之評估價值。
- 第 七 條 背書保證之後續控管措施
- 一、本公司辦理背書保證事項,應建立備查簿;就承諾擔保事項、被背書保證企業之名稱、 風險評估結果、董事會通過或董事長決行日期、背書保證金額、取得擔保品內容及解除 背書保證責任之條件與日期等,詳予登載備查。
- 二、本公司應評估並認列背書保證之或有損失且於財務報告中適當揭露背書保證資訊,並提 供相關資訊予簽證會計師執行必要之查核程序。
- 三、本公司之內部稽核人員應至少每季稽核背書保證作業程序及其執行情形,並作成書面紀 錄,如發現重大違規情事,應即以書面通知各審計委員。
- 四、本公司如因情事變更,致背書保證對象不符本程序規定,或背書保證金額超限時,應訂 定改善計畫,將相關改善計書送各審計委員,並依計畫時程完成改善。
- 五、本公司之背書保證對象若為淨值低於其實收資本額二分之一之子公司,應每季評估該子 公司營運情形,確實衡量本公司風險承受情形,並提報董事長及各審計委員。 子公司股票無面額或每股面額非屬新臺幣十元者,實收資本額應以股本加計資本公積-發行溢價之合計數為之。
- 第 八 條 對子公司辦理背書保證之控管程序
- 一、本公司之子公司若擬為他人背書保證者,須經本公司董事會同意,或本公司應令其依公 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訂定其「背書保證作業程序」並該作業程序經 本公司董事會同意後始得依該作業程序辦理。
- 二、子公司辦理背書保證時,應提供相關資料予本公司,並參酌本公司相關作業人員意見
後,進行背書保證作業。
三、子公司應於每月十日(不含)以前編製上月份為他人背書保證明細表,並呈閱本公司。
第九條 印鑑章使用及保管程序
- 一、本公司以向經濟部登記之公司印鑑為背書保證之專用印鑑,由董事會授權董事長指派專 人保管,並透過一定程序,始得鈴印或簽發票據。
- 二、本公司若對國外公司為保證行為時,公司就個案所出具之保證函應經由董事會授權董事 長後簽署。
第 十 條 決策及授權層級
- 一、一切對外保證應依被保證對象之信用程度及財務狀況訂明額度,先呈總經理及董事長核 准,並提請經審計委員會同意,再提報由董事會審核通過後實施;但為配合時效需求, 新台幣一千萬以內得授權董事長先為決行,事後提報董事會追認,董事會不同意時,應 訂定計劃於一定期限內消除之。
- 二、本公司直接及間接持有表決權之子公司擬為背書保證前,應提報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同意 後始得辦理,亦得依第八條控管作業方式辦理。
- 三、背書保證因業務需要而有超過本作業程序所訂額度之必要時,且符合本作業程序所訂條 件者,應經董事會同意並由半數以上之董事對公司超限可能產生之損失具名聯保,並修 正本作業程序,報經股東會追認之;股東會不同意時,應訂定計畫於一定期限內銷除之。 本公司所為之背書保證事項,應充份考量各獨立董事之意見,並將其同意或反對之明確 意見及反對理由列入董事會紀錄。
任何背書保證案如未經審計委員會全體成員二分之一以上決議同意,得由全體董事三分 之二以上同意行之,並應於董事會議事錄載明審計委員會之決議及其反對之意見及理 由。
第十一條 公告申報程序
- 一、應於每月十日前公告申報本公司及子公司上月份背書保證餘額。
- 二、背書保證達下列標準之一者,應於事實發生日之即日起算二日內公告申報;
- (一)本公司及子公司背書保證餘額達本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百分之三十以上。
- (二)本公司及子公司對單一企業背書保證餘額達本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百分之二 十以上。
- (三)本公司及子公司對單一企業背書保證餘額達新臺幣一千萬元以上且對其背書保 證、長期性質之投資及資金貸與餘額合計數達本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百分之三 十以上。
- (四)本公司或子公司新增背書保證金額達新臺幣三千萬元以上且達本公司最近期財務 報表淨值百分之五以上。
- 三、本公司之子公司若非屬國內公開發行公司者,該子公司有前項第四款應公告申報之事 項,應由本公司為之。
第十二條 罰則
本公司之經理人及主辦人員違反處理準則或本作業程序時,應依本公司人事管理辦法與員工 手冊等規定提報考核,依其情節輕重處罰,由總經理、董事長裁處之,必要時提報董事會決 定。
第十三條 實施與修訂
本作業程序依相關規定應先經審計委員會及董事會通過,提報股東會同意後實施,修正時亦 $\overline{p}$ o
本作業程序提報董事會討論時,應充分考量各獨立董事之意見,獨立董事如有反對或保留意 見,應於董事會議事錄中載明,修正時亦同。
第十四條 (附則)
本作業程序訂定於民國一百零四年六月十七日經股東會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