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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zone Group Co.,Ltd Share Issue/Capital Change 2020

Nov 5, 2020

57061_rns_2020-11-05_a19611a1-5a35-4771-b8ed-c9d8de5c7a5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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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日

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 行办法》、《关于规范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等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截止授予日)进行审核,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列入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除 2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获授 股票期权外,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人员名单与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 授予激励对象人员名单相符。

2、列入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 理办法》和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作为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 有效。

3、列入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 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下列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4、列入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监事、独立董事、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为 2020 年 11 月 5 日,

以 7.045 元 /股的价格向 95 名激励对象授予 1,365 万份股票期权。 特此公告。

监事签名:王廷波、张志军、张云珠 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 年 11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