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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zone Group Co.,Ltd — 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2005
Feb 28, 2005
57061_rns_2005-02-28_f2b0caa2-f540-4925-9ce1-6d8b031eeab7.PDF
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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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 座 渤 海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股 东 持 股 变 动 报 告 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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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上市公司名称:银座渤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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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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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ST 、股票简称: 渤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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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600858 、股票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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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信息披露义务人:济南中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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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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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所:山东省济南市泺源大街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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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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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山东省济南市泺源大街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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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31-7081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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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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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变动性质:减少
- 6 、持股变动报告书签署日期:二零零五年二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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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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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本报告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以下简称″《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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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 ) 、《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 以下简称″ 《披露办法》″ ) 及相关法律、法规编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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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3 、依据《证券法》、《披露办法》的规定 , 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制人、关联方、一致行动人所持有、控制的银 座渤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上述信 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持有、控制银座渤海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的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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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本次股份转让不涉及国家授权机构持有的股份转让,也不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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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相关主管部门批准,不涉及其它法律义务。
5 、本次股东持股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 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 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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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意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济南中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飞洋公司 指山东飞洋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中金公司 指济南中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ST 渤海 指银座渤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监会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ST 本次股份转让 指中金公司将所持有的 渤海社会法人
股 11,126,720 股转让给飞洋公司之行为。
元 指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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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一 )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济南中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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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注册地址:济南市泺源大街 22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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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注册资本: 2200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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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 370100180888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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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组织机构代码证号: 7433637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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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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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经济性质:民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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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主要经营范围:投资办企业;对外投资(国家限制行业除外); 受企业委托提供经营管理;为企业提供营销策划及相关服务;房屋租 赁;房产中介服务。(未取得专项许可的项目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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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经营期限: 2002 年 9 月 17 日开始,无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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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税务登记证号:国税 370102743363726 ;地税 3701027433637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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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股东情况:汇统房地产有限公司 8400 万元;烟台银信投资管 6000 7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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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有限公司 万元;淄博市诚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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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通讯地址:济南市泺源大街 22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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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邮政编码: 2500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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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董事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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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身份证号码 国籍 长期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 在公司任 在其它公司 居住地 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职情况 兼职情况
孙继勇 ****** 中国 山东 无 董事长、总经理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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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思强 ** 中国 山东 无 董事 无 房道盛 ** 中国 山东 无 董事 无
- (14) 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百分之五以上的发行在外的股份情 况:无。
( 二 ) 与飞洋公司之间在股权、资产、业务、高级管理人员等方面 的关系: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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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变动情况
( 一 ) 持股变动的基本情况
此次股份变动前,中金公司持有 ST 渤海法人股 11,126,720 股份, ST 9.17% ST 占 渤海总股份的 ,为 渤海第三大股东。
2005 2 25 年 月 日,中金公司与飞洋公司签订股份转让协议, 将所持有的 ST 渤海 11,126,720 股社会法人股 ( 占 ST 渤海已发行股份 总额的 9.17%) 转让给飞洋公司。
ST 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中金公司将不再持有 渤海的股份。 ( 二 ) 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股份转让方:济南中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股份受让方:山东飞洋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转让股份数量: 11,126,720 股。
ST 9.17% 转让股份比例:占 渤海已发行股份总数的 。 转让价款:每股 1 元,共计人民币 11,126,720 元。
转让价款的支付方式:鉴于在本协议签订前,中金公司对飞洋公 司负有一笔同等金额的债务,协议项下的飞洋公司应付中金公司的股 权转让款项即与该项债务相抵消。
2005 2 25 协议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30 协议签订后 日内,双方共同委托代表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上述股权的股东权益自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该股权变更过户手续生效 之日起归飞洋公司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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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生效时间及条件: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 三 ) 中金公司与飞洋公司就本次股份转让未附加任何其他特殊 条件,亦未签署任何其他补充协议,或者就股权行使存在任何其他安 排。
( 四 ) 中金公司本次转让之股份已被质押给飞洋公司。
( 五 ) 本次股份转让前,中金公司为 ST 渤海第三大股东。
( 六 ) 中金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下列情况:未清偿其对 ST ST ST 渤海的负债,未解除 渤海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 渤 海利益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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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前六个月内买卖挂牌交易股份的情况
ST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提交之日前六个月内无买卖 渤海 挂牌交易的股份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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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其他重大事项
信息披露义务人无其他应披露的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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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备查文件
- 1 、中金公司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 复
印件 ) ;
- 2 、中金公司与飞洋公司签订的《社会法人股转让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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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 的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孙继勇
济南中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二零零五年二月二十五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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