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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zone Group Co.,Ltd — Governance Information 2025
Dec 31,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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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vernance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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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 中的作用,规范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运作,根据《上市公司 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以及《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 度》有关规定,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全部由公司独立董事参 加的会议。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 务,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 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 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 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二章 职责范围
第四条 下列事项应当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经
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三)公司被收购时,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 策及采取的措施;
(四)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公司章程》规 定的其他事项。
第五条 独立董事行使下列特别职权,应当经独立董事 专门会议审议,并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
(一)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 咨询或者核查;
(二)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三)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
独立董事行使第一款所列职权的,公司应当及时披露。 上述职权不能正常行使的,公司应当披露具体情况和理由。
第六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可以根据需要研究讨论公司 其他事项。
第三章 议事规则
第七条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定期或者不定期召开。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由过半数独立董事共同推举一名独 立董事召集和主持;召集人不履职或者不能履职时,两名及 以上独立董事可以自行召集并推举一名代表主持。
公司应当为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召开提供便利和支持。
第八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原则上采用现场会议的形式, 在保证全体参会独立董事能够充分沟通并表达意见的前提 下,必要时也可以通过视频、电话、传真或者电子邮件表决 等通讯方式召开。若采用通讯表决方式,则独立董事在专门 会议决议上签字即视为出席了专门会议并同意专门会议决 议内容。
第九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召开原则上应提前三天通 知全体独立董事,紧急情况下,会议的召开可以不受前述通 知时间的限制,但召集人应当在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上作出说 明。通知内容包括会议时间、地点、议题及相关材料等。
第十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出 席方可举行。独立董事应当亲自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因 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可以书面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 席。如有需要,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议题涉及 的相关人员可以列席专门会议。
第十一条 授权委托书应由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签名,应至 少包括以下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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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对会议议题行使投票权的指示(同意、反对或弃权) 以及未做具体指示时被委托人是否可按自己意思表决的 说明;
(五)授权委托的期限;
(六)授权委托书签署日期。
第十二条 独立董事应在专门会议中发表明确意见,意见 类型包括同意、保留意见及其理由、反对意见及其理由和无 法发表意见及其障碍,所发表的意见应当明确、清楚。
会议审议事项经公司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方可 通过。
第十三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应当按规定制作会议记录。 独立董事应当对会议记录签字确认。
独立董事的意见应当在会议记录中载明,出席会议的独 立董事有权要求在记录上对其在会议上的发言作出说明性 记载。
第十四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记录作为公司档案由董事会 秘书或者其他专门机构保存,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
第十五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记录包括以下内容: (一)会议召开的日期、地点和召集人姓名;
(二)出席会议独立董事的姓名以及受他人委托出席会议 的独立董事姓名;
(三)会议议程;
(四)独立董事发言要点;
(五)每一次决议事项的表决结果。
第十六条 会议出席和列席人员对会议所议事项负有保密 义务,不得擅自泄露、披露有关信息。
第四章附 则
第十七条 本细则未尽事宜或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相抵触时,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本细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十九条 本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12 月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