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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zone Group Co.,Ltd Governance Information 2021

Sep 14, 2021

57061_rns_2021-09-14_f235c2cd-b58a-4aa4-a0a5-3ef7fcbce9b5.PDF

Governance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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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事项的独立意见

作为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 划”)有关规定,就公司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事项发表独立 意见如下:

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所确定的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 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激 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预留部分授予日为 2021 年 9 月 14 日,符合《管 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股权激励计划关于授予日的相关规定;预留部分的 授予数量、授予价格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 性文件和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预留部分授予已满足《管理办法》等有关法 律、法规及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获受股票期权的条件,不存在不得获授 股票期权的情形。

综上,我们认为,同意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为 2021 年 9 月 14 日,同意按照《激励计划》规定价格、条件等向 5 名激励对象预留授予 180 万份股票期权。

独立董事:梁仕念、刘冰 2021 年 9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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