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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zone Group Co.,Ltd — Governance Information 2019
May 24, 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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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vernance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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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600858 股票简称:银座股份 编号:临 2019-023
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 连带责任。
2019 年 5 月 24 日,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 2019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 以全票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该项议案尚需提 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修改内容公告如下:
鉴于《公司章程》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指导文件进行修订,结合公 司实际,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拟作如下修订:
一、原第二十条第二款: “股东大会应当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 并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或公司章程的规定,采用安全、经济、 便捷的网络和其他方式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股东通过上述方式参加股 东大会的,视为出席。”
现拟修订为: “股东大会应当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公司还将提 供网络投票的方式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股东通过上述方式参加股东大 会的,视为出席。”
二、原第二十一条: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采用网络或其他方式的,应当在股 东大会通知中明确载明网络或其他方式的表决时间以及表决程序。
股东大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的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 日下午 3:00,并不得迟于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 9:30,其结束时间不得早于 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 3:00。”
现拟修订为: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采用网络投票方式的,应当在股东大会通 知中明确载明网络投票的表决时间以及表决程序。
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 3:00,并不得迟于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 9:30,其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 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 3:00。”
除以上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其他内容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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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修改内容已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 2019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以全票通过 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将提交股东大会,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办理股东大会 议事规则中相应条款的修改。
特此公告。
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5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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