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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zone Group Co.,Ltd — Governance Information 2003
Dec 2, 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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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vernance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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渤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渤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促进投资者对 公司的了解和认同,强化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互动关系,完善公司法人治理 结构,规范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促进证券市场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 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意义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各种方式的投资者关系活动,加强与 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了解的管理行为。
建立规范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意义在于通过良好、有效的投资者关系管 理工作得以提高股东价值,同时也为公司创造良好的资本市场融资环境,提高公 司的融资能力,降低公司的融资成本,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和股东利益最大化的 双赢战略管理行为。
第三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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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通过充分的信息披露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促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 认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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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建立一个稳定和优质的投资者基础,树立良好的市场形象,获得长期的 市场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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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形成尊重投资者的企业文化和公司价值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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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使广大投资者了解、认同、接受和支持公司的发展战略和经营理念,以 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和股东利益最大化。
第四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
第四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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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规性原则:严格按照现行的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制订的相关规 则向投资者披露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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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充分性原则:向投资者全面、完整地传递公司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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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平性原则:平等对待和尊重所有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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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主动性原则:公司应借助各种媒体,积极、主动地与投资者持续、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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沟通;
- 5、诚信原则:本着实事求是的宗旨,如实向投资者报告公司的经营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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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保密性原则:开展投资者关系活动应注意尚未公布的信息及内部信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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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避免和防止由此引发的泄密及导致相关的内幕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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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成本效益原则:采用先进的技术手段,努力提高沟通效果,降低沟通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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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
第五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工作内容
第五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工作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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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的发展战略,包括战略方向、战略方针、经营宗旨和经营计划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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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的经营、管理、财务及运营过程中的其它信息,包括:公司的日常 生产经营、新产品和新技术的研究开发、重大投资、重大资产收购、出售及置换、 重大关联交易、对外合作、财务状况、经营业绩、股利分配、管理层变动、管理 模式及其变化、召开股东大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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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司文化建设;
- 4、投资者关心的其它信息。
第六条 公司与投资者沟通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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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告,包括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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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东大会;
- 3、一对一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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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邮寄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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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电话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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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广告或其它宣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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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媒体采访和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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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现场参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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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路演。
第七条 根据法律、法规和证券交易所规定应进行披露的信息必须在第一
时间在公司信息披露指定报纸和指定网站公布。
第八条 公司应尽可能通过多种方式与投资者及时、深入和广泛地沟通,并 尽可能使用互联网络提高沟通的效率,降低沟通的成本。
第九条 公司以适当方式对全体员工特别是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部门负责人、公司控股子公司负责人进行投资者关系管理相关 知识的培训。
第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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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部门设置
第十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事务的第一负责人为董事局主席,并由董事局秘书 具体负责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事务的组织、协调工作。根据公司目前的机构设置 状况,成立投资者关系管理部,与董事局办公室合署办公,负责公司投资者关系 管理日常事务。
第十一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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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分析研究:对投资者的数量、投资量、地理分布、类别等进行统计分析; 及时了解和掌握监督部门出台的政策、法规;关注新闻媒体有关公司的各类信息, 对各类信息进行汇总分析并及时反馈给公司董事局及管理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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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信息采集:参加公司重大会议,深入了解公司的运营机制及经营状况; 3、信息沟通:按监管部门的要求及时准确进行指定信息和重大事件的披露; 整合投资者所需要的投资信息并予以发布;回答投资者、分析师和媒体的咨询; 广泛收集公司投资者的相关信息,将投资者对公司的评价和期望及时传递到公司 决策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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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定期报告:负责包括公司年报、半年报、季报的编制、设计、印刷、寄 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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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筹备会议:筹备年度股东大会、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会,准备会议材料; 6、投资者接待:与中小投资者、机构投资者、证券分析师等保持经常联络, 提高投资者对公司的关注度;根据公司情况,可采取网络会议及网上路演等方式 举行分析师说明会、经营业绩发布会,邀请投资者、新闻媒体、证券分析师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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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与证券监管部门、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相关部门保持良好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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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媒体合作:加强与财经媒体的合作关系,引导媒体的报道,安排高级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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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人员和其他主要人员的采访、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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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危机处理:在重大诉讼、重大重组、盈利大幅波动、股票交易异动、因 自然灾害造成重大损失等危机事件发生后,迅速提出有关投资者关系管理的有效 处理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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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与其它上市公司的投资者关系管理部门、专业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咨询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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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财经公关公司等保持良好的交流、合作关系;
- 11、有利于改善投资者关系的其他工作。
第十二条 在不影响生产经营和泄漏商业机密的前提下,公司的其它职能部 门、公司控股(包括实质性控股)的子公司及公司全体员工有义务协助投资者关 系管理部门实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第七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部门工作人员行为准则
第十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部门是公司对投资者的窗口,从事投资者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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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的工作人员要热情、耐心、平等的对待每一位投资者,并努力钻研业务,提 高素质和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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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公司有全面的了解,包括产业、产品、技术、生产流程、发展战略、 管理、研发、市场营销、财务、人事等各个方面,能积极主动与相关职能部门沟 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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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熟悉公司治理、财务、会计、信息披露等相关法律、法规,尤其要掌握 信息披露的尺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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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熟悉证券法规及政策,了解各种金融产品和证券市场的运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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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培养良好的沟通和市场营销技巧,以及较强的协调能力和应变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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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具有良好的品行,诚实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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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培养较为严谨的逻辑思维能力和较高的文字修养,比较规范地撰写年报、 半年报、季报以及相关文件。
第十四条 采取多种方式加强对从事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工作人员进行相关 知识的培训,以提高其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
第八章 附则
第十五条 本制度解释权属公司董事局。 第十六条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局通过之日起实施。
渤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2003 年12 月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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