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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zone Group Co.,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6
Mar 14,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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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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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 (认购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式)
二〇一六年三月
声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员工持股计划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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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系本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下称《证券法》)、 《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下称《试点指导意见》)等 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之规定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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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员工持股计划参加对象为上市公司或本次重组标的公司董事、监事、高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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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人员、管理人员及骨干员工。(以下合称“公司员工”)。
3、公司员工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为员工合法薪酬、自筹资金等合法 的途径。单个员工的认购金额起点为770元,认购总金额应为认购金额起点的整数倍。 若本次发行价格因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 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而进行相应调整,单个员工的认购金额起点也将进行相 应调整,计算公式为:单个员工的认购金额起点=相应调整后的发行价格×100。
4、本员工持股计划涉及的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5812.70万元。
5、公司委托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管理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产。在员工 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内,员工持股计划放弃其持有的银座股份股票所对应的投票权, 资产管理人不得行使该等投票权。
6、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为:员工持股计划设立后委托资产管理人管理, 并全额认购资产管理人设立的“汇添富-银座股份-成长共享16号资产管理计划”, 上述资产管理计划通过认购本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方式持有上市公司股票。
资产管理计划认购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金额不超过人民币7.70元,认购股份 不超过4651万股,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所对应股票总数不超过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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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股票后股本总额的10%;任一员工持有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所对应的上市公司股票数 量不超过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后股本总额的1%。
7、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15年第九 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日。本次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的发行价格为7.70元/股,为定价 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 股股票交易均价的90%,并根据上市公司2015年派息后 予以调整后的价格,不低于公司最近一期每股净资产。
若公司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 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8、员工持股计划通过资产管理计划认购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锁定期 为36个月,自上市公司公告标的股票登记至资产管理计划名下时起算。
资产管理计划基于本次交易所取得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的股份,因上市公司 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 定安排。
9、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为48个月,自上市公司公告标的股票登记至资产 管理计划名下时起算。其中前36个月为锁定期,后12个月为解锁期。经公司董事会 和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同意,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限可予以延长。解锁期内,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资产均为货币资金时,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员工持股计划 的存续期届满后未有效延期的,员工持股计划自行终止。
10、本员工持股计划必须在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所涉及的先决条件均已 生效后方可实施。
11、公司审议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东大会将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 方式。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公司A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 台,A股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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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后,将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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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声明.................................................................. 1 特别提示.............................................................. 2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目的................................................ 8 二、基本原则.......................................................... 8 三、参与人的确定依据和范围............................................ 9 四、资金和股票来源................................................... 11 五、持有人情况....................................................... 12 六、存续期、锁定期和禁止行为......................................... 12 七、管理模式及管理机构的选任......................................... 13 八、资产管理合同的主要内容........................................... 九、资产管理计划业务费用............................................. 十、持有人会议召集及表决程序......................................... 十一、管理委员会的选任及职责......................................... 十二、公司融资时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方式............................... 十三、员工持股计划权益的处置办法..................................... 14 十四、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和终止....................................... 15 十五、员工持股计划期满后的处置办法................................... 16 十六、实行员工持股计划的程序......................................... 16 十七、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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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 释义项 | 指 | 释义内容 | |
|---|---|---|---|
| 银座股份、公司、本公司、 上市公司 |
指 | 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 员工持股计划、本员工持股 计划、本计划 |
指 | 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认购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式) |
|
| 资产管理机构或资产管理人 | 指 | 本员工持股计划委托的资产管理机构汇添富基金管理 股份有限公司 |
|
| 资产托管机构或托管人 | 指 | 本员工持股计划委托的资产托管机构 | |
| 资产管理计划 | 指 | 本员工持股计划委托的资产管理机构设立的汇添富- 银座股份-成长共享16号资产管理计划 |
|
| 本次发行、本次非公开发行 | 指 | 银座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 | |
| 标的股票 | 指 | 本员工持股计划通过资产管理计划认购的银座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 |
|
| 本次交易、本次重组 | 指 | 银座股份以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标的资产 | |
| 员工持股计划参加对象 | 指 | 上市公司或本次重组标的资产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管理人员及骨干员工。(以下合称“公司员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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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参与人 | 指 | 认购员工持股计划份额的公司员工 | |
| 持有人 | 指 | 实际出资参与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人 | |
| 高级管理人员 | 指 | 银座股份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
|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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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交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
| 登记结算公司 | 指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 《指导意见》 | 指 | 《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 |
| 《公司章程》 | 指 | 《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 元/万元 | 指 | 人民币元/万元 |
本计划草案的部分合计数在尾数上可能因四舍五入存在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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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员工持股计划的目的
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于《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 明确提出“允许混合所有制经济实行企业员工持股,形成资本所有者和劳动者利益 共同体”。
公司作为国有控股的上市公司,为贯彻上述精神与政策,依据《公司法》、《证 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 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制定《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认购非公开发行A股股 票方式)》,并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征求员工意见。
本员工持股计划参加对象自愿、合法、合规地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目的在 于:
(一)体制创新,深化公司混合所有制改革
银座股份作为国有控股上市公司,按照《指导意见》及其他法规的精神,先行 先试,积极推进并深化混合所有制改革,建立员工持股的长效机制。
(二)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巩固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的基础
银座股份作为商业零售行业的知名企业,近年来取得了良好的经营业绩。员工 持股计划的实施有助于建立和完善公司与员工的利益共享机制,进一步增强员工的 凝聚力和公司发展的活力,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从而更好地促进公司长期、持续、 健康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依法合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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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履行程序,真实、 准确、完整、及时地实施信息披露。任何人不得利用员工持股计划进行内幕交易、 操纵证券市场等证券欺诈行为。
(二)自愿参与原则
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遵循公司自主决定、员工自愿参加的原则,公司不以摊 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
(三)风险自担原则
本员工持股计划参与人盈亏自负,风险自担,与其他投资者权益平等。
(四)员工择优参与原则
员工持股计划参加对象需符合公司制定的标准,并经董事会确认。
三、参与人的确定依据和范围
(一)员工持股计划参与人确定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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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员工持股计划参与人系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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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管理办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而确定。公司员工按照自 愿参与、依法合规、风险自担的原则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
-
2、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应符合下述标准之一:
-
(1)上市公司或本次重组标的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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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上市公司或本次重组标的公司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的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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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市公司或本次重组标的公司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的骨干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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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在公司外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公司业务存在竞争关系的业务,包括但不限于直 接或间接控股、参股开展竞争性业务的公司、在开展竞争性业务的公司兼职或向任 何开展竞争性业务的公司或个人提供服务等的员工,不得成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 参加对象(上述开展竞争性业务的公司不包括公司全资、控股、参股的子公司)。
4、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他人员的认购份额和比例如下:
| 序号 | |||
|---|---|---|---|
认购人 |
认购股份(万股) | 占持股计划比例(%) | |
| 1 | 董监高 | 318 | 6.84% |
| 2 | 其他员工 | 4,333 | 93.16% |
| 合计 | 4,651 |
100.00% |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最终份额数量及资金总额以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认购本次非 公开发行实际所需的资金为准。各员工最终认购份额和比例以各员工实际认购为准。
(二)参加对象认购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员工总人数为923人,参加对象认购员工持股计划的总份 额不超过4651万份,每份金额为7.70元,总金额不超过35812.70万元。
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外部董事)、监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合计认购不超过318万份,其认购份额占员工持股计划的总份额比例为6.84%。 除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外部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外的其他参加员工 合计为914人,合计认购不超过4333万份,其认购份额占员工持股计划的总份额比例 为93.16%。最终参加员工持股计划的员工人数及认购金额根据员工实际缴款情况确 定。
(三)员工持股计划参与人的核实
公司监事会将对有资格参与员工持股计划的员工名单予以核实,并将核实情况 在股东大会上予以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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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资金和股票来源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
公司员工参加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为公司员工的自筹资金。
参加对象应在中国证监会批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后,按照认购份额按期、足 额缴纳认购资金。持有人认购资金未按期、足额缴纳的,则自动丧失相应的认购权 利,其拟认购份额可以由其他参加对象申报认购。申报份额如多于弃购份额的,由 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确定认购人选和份额。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为:员工持股计划设立后委托资产管理人管理, 并 全额认购资产管理人设立的汇添富-银座股份-成长共享16号资产管理计划,上述资 产管理计划通过认购本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方式持有标的股票。
资产管理计划认购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5,812.70万元, 认购 股份不超过4651万股。
本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所对应股票总数不超过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后股 本总额的10%;任一员工持有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所对应的上市公司股票数量不超过公 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后股本总额的1%。
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股票总数不包括员工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获得 的股份、通过二级市场自行购买的股份及通过股权激励获得的股份。
(三)标的股票的价格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15年第九次 临时会议决议公告日。本次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的发行价格为7.70元/股,为定价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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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 股股票交易均价的90%, 并根据上市公司2015年派息后 予以调整后的价格,不低于公司最近一期每股净资产。
若公司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 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五、持有人情况
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外部董事)、监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合计认购不超过318万份,其认购份额占员工持股计划的总份额比例为6.84%。 除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外部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外的其他参加员工 合计为914人,合计认购不超过4333万份,其认购份额占员工持股计划的总份额比例 为93.16%。最终参加员工持股计划的员工人数及认购金额根据员工实际缴款情况确 定。
最终参加员工持股计划的员工人数及认购金额根据员工实际缴款情况确定。
六、存续期、锁定期和禁止行为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为48个月,自上市公司公告标的股票登记至资产管 理计划名下时起算。其中前36个月为锁定期,后12个月为解锁期。经公司董事会和 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同意,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限可予以延长。解锁期内, 本 次员工持股计划资产均为货币资金时,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员工持股计划的 存续期届满后未有效延期的,员工持股计划自行终止。
上市公司应当在本员工持股计划届满前6个月公告到期资产管理计划持有的股 票数量。
(二)员工持股计划通过资产管理计划购买标的股票的锁定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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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员工持股计划通过资产管理计划认购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锁定期 为36个月,自上市公司公告标的股票登记至资产管理计划名下时起算。资产管理计 划基于本次交易所取得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的股份, 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
(三)员工持股计划的禁止行为
本员工持股计划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股票: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公告日前 30日起至最终公告日;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
(3)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在决策过 程中,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本员工持股计划承诺将其持有的银座股份股票买 入后六个月内卖出的、或卖出后六个月内买入的,所得收益归银座股份所有。
七、管理模式及管理机构的选任
(一)管理模式
本员工持股计划委托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为本计划的资产管理机构, 根据中国证监会等监管机构发布的资产管理业务相关规则以及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约 定管理员工持股计划,并维护员工持股计划的合法权益,确保员工持股计划的财产 安全。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由公司董事会制定和修改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规则。员工持 股计划持有人会议是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最高权力机构;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 下设管理委员会,监督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代表持有人行使股东权利;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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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负责拟定和修改本计划,并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 其他相关事宜。
(二)管理机构的选任
董事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产管理机构进行选任。
公司委托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机构,并与 其签订资产管理合同(《资产管理合同》格式文本为本员工持股计划附件)。
(三)在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内,员工持股计划放弃其持有的银座股份股票 所对应的投票权,资产管理人不得行使该等投票权。
八、员工持股计划权益的处置办法
(一)员工持股计划持续期内,持有人不得转让所持本计划的份额,不得申请 退出本计划,亦不得将计划份额用于抵押、质押、担保、偿还债务。
(二)标的股票锁定期内,因公司现金分红、派息及其他原因而产生可分配收 益时,员工持股计划每个会计年度可以进行收益分配,持有人按所持份额占总份额 的比例取得收益。
(三)现金资产分配:标的股票限售期届满后的存续期内,管理委员会有权根 据市场情况,将部分或全部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出售收回现金,收回的现金不得 再用于投资,应当按持有人所持份额的比例进行分配。
(四)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间,发生下列情形之一,公司有权取消该持有人参 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格,并将其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权益按照原始出资金额与所 持份额对应的累计净值孰低的原则强制转让给管理委员会指定的具备参与本员工持 股计划资格的受让人:
(1)持有人辞职或擅自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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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持有人在劳动合同到期后拒绝与公司或其全资、控股子公司续签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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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持有人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违反职业道德、泄露公司机密、失职或渎职等
-
行为严重损害公司利益或声誉而被公司解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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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持有人因违反法律规定而被公司或其全资、控股子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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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持有人不能胜任工作岗位、上年度业绩考核不合格;
(6)持有人作出其他有损公司利益行为的。
(五)持有人丧失劳动能力的,其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份额及权益不作变更。
(六)持有人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而退休的,其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份额 及权益不作变更。
(七)持有人死亡,其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份额及权益不作变更,由其合法继 承人继续享有。该等继承人不受需具备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资格的限制。
(八)经公司出具书面文件确认离职持有人与公司或其全资、控股子公司解除 或终止劳动关系未损害公司利益的,离职持有人所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份额及权益 不作变更。
九、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变更和终止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
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48 个月,自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登记至员工持股计 划名下之日起算。
如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标的股票出售的限制导致标的股票无法在存 续期届满前全部变现的,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相应延期。延长本员工持股存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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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限的,应经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同意。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
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内, 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须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 所持 1/2 以上份额同意。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终止
1、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后自行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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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之后,在员工持股计划资产均为货币资金时, 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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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持股计划自行终止。
十、员工持股计划期满后的处置办法
员工持股计划终止后(包括期满终止、提前终止、延期后终止等)30 个工作日 内完成清算,并按持有人所持员工持股计划份额占总份额的比例分配剩余资产,本 规则另有规定的除外。
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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