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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zone Group Co.,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2
Oct 30,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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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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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600858 股票简称:银座股份 编号:临 2012-027
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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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担保人名称:泰安银座商城有限公司、滨州银座商城有限公司、青岛银座投资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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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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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担保总额:不超过 99000 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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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本公告日,本公司实际发生的累计担保金额为 37000 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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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本公告日,本公司无对外逾期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1.对全资子公司泰安银座商城有限公司的贷款担保
我公司全资子公司——泰安银座商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安银座”),为保证其经 营需要,拟向泰安市商业银行灵山支行申请 5000 万元的流动资金贷款,贷款期限为一年。 本公司拟为泰安银座该笔 5000 万元贷款提供担保,并承担连带责任。
- 2.对全资子公司滨州银座商城有限公司的贷款担保
我公司全资子公司——滨州银座商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滨州银座”),为保证公司 经营需要,拟向中国银行滨州分行申请 4000 万元的流动资金贷款,贷款期限为一年。本 公司拟为滨州银座该笔 4000 万元贷款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为 12 个月,并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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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全票通过《关于为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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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同意为泰安银座、滨州银座上述共计 9000 万元的贷款提供担保,并承担连带责任。 上述担保事项属于董事会权限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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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对全资子公司青岛银座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的贷款担保
我公司全资子公司——青岛银座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银座投资”),为 满足经营发展需要,拟以其开发的位于青岛市李沧区夏庄路 46 号的李沧项目土地使用权 和在建工程抵押申请不超过 9 亿元的贷款,用于李沧项目建设。农行青岛分行市南支行、 中国银行青岛市李沧区支行组建银团贷款,期限不超过 3 年,贷款综合收益率不高于现行 政策规定的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上浮 20%,其中农行贷款额度不超过 5 亿元,中行贷款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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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不超过 4 亿元。
本公司拟为青岛银座投资上述不超过 9 亿元贷款提供担保,并承担连带责任。 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全票通过《关于子公司抵押贷款并为其提供 贷款担保的议案》。同意为青岛银座投资上述不超过 9 亿元贷款提供担保,并承担连带责 任。该项担保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泰安银座
泰安银座主要从事商品零售和批发业务。
法定代表人:王志盛;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住所:泰安市东岳大街 81 号;
注册资本:1432.90 万元,全部为本公司出资,占注册资本的 100%;
经营范围:在本店内零售卷烟、雪茄烟;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冷冻(藏)食品销 售;主食、热菜、肉制品、凉菜、糕点加工、销售;三类:隐形眼镜及护理用液经营;音 像制品零售;电子出版物零售;图书报刊零售;小包装食盐、小包装畜牧盐零售。纺织品、 化妆品、服装鞋帽、日用百货、日用杂品、五金交电、化工产品(不含易燃易爆危险品)、 工艺美术品、家具、摩托车及配件、计算机及软件、办公设备批发、零售;金银制品的零 售、维修、翻新;通讯器材销售;家用电器维修;钟表销售、维修、眼镜验配、销售、维 修;奇石展销、场地租赁。
截止 2011 年 12 月 31 日,泰安银座总资产为 57738.41 万元,净资产为 24069.06 万元, 资产负债率为 58.31%。
2.滨州银座
滨州银座主要从事商品零售和批发业务。
公司法定代表人:王志盛;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住所:滨州市黄河四路 539 号;
注册资本:13460 万元,全部为本公司出资,占注册资本的 100%;
经营范围:日用百货、洗涤化妆品销售;食盐零售;批发兼零售预包装食品、批发兼 零售散装食品、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卷烟、雪茄烟在店内零售;图书、期刊零 售;音像制品零售;小吃(面食、热菜)。服装鞋帽、纺织品、五金交电化工(不含化学 危险品)、工艺美术品(含金银首饰零售)、家具、电子设备、办公用品、皮革制品的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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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装、鞋、家具、家电的维修;柜台出租、房屋出租;手机销售。
截止 2011 年 12 月 31 日,滨州银座总资产为 44278.30 万元,净资产为 22724.09 万元, 资产负债率为 48.68%。
3.青岛银座投资
青岛银座投资主要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和商品批发零售业务。 法定代表人:张文生;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住所:青岛市李沧区京口路 15 号;
注册资本:1 亿元,全部为本公司出资,占注册资本的 100%;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屋场地租赁;物业管理;商业咨询;对外投资及管理; 批发零售:纺织、服装及日用品、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五金交电、家用电器及电子产品; 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会议、展览服务;仓储服务。
截止 2011 年 12 月 31 日,青岛银座投资总资产为 97544.18 万元,净资产为 5144.79 万元,资产负债率为 94.73%。
三、董事会意见
泰安银座、滨州银座均为本公司子公司,在泰安、滨州享有较高的知名度,自开业以 来,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资信较好,公司为其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其业务 发展需要。青岛银座投资上述抵押贷款,用于推进青岛李沧项目尽快建成,有利于该项目 零售门店早日开设,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以上担保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 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 为的通知》等有关规定。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2011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通过,公司为泰安银座在泰安市商业银 行灵山支行申请的 1500 万元、东营银座商城有限公司在中国银行东营分行西城支行申请 的 6000 万元的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担保,贷款期限均为一年,并承担连带责任;为威海宏 图贸易有限公司以其项目土地在威海商业银行抵押贷款两笔共计 15000 万元提供担保,贷 款期限为三年,并承担连带责任。截止本公告日,上述贷款中泰安银座在泰安市商业银行 灵山支行申请的 1500 万元贷款已偿还,东营银座商城有限公司在中国银行东营分行西城 支行申请的 6000 万元贷款已停止办理,公司对应的贷款担保已解除;威海宏图贸易有限 公司在威海商业银行的贷款已实际发生 12000 万元,其余贷款尚未发生。
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过,公司为泰安银座分别在中国工商银行泰安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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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源支行申请的 3000 万元、交通银行泰安分行青年路支行申请的 2000 万元、东营银座商 城有限公司在东营胜利农村合作银行申请的 2000 万元的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担保,贷款期 限均为一年,并承担连带责任。截止本公告日,上述贷款中东营银座商城有限公司在东营 胜利农村合作银行申请的 2000 万元贷款已停止办理,泰安银座在中国工商银行泰安分行 财源支行申请的 3000 万元贷款已偿还,公司对应的贷款担保已解除,其余贷款尚未发生。
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过,公司为滨州银座在中国银行滨州分行申请的 4000 万元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担保,贷款期限为一年,并承担连带责任。截止本公告日,该 笔贷款已全额实际发生。
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公司为泰安银座在泰安市商业银行灵山支行 申请的两笔分别为 5000 万元和 1500 万元、滨州银座在华夏银行济南纬二路支行申请的 3000 万元、临沂银座商城有限公司在工商银行兰山支行申请的 3000 万元流动资金贷款提 供担保,贷款期限均为一年,并承担连带责任;为威海宏图贸易有限公司在中国银行威海 环翠支行申请的 4000 万元贷款提供担保,贷款期限为三年,并承担连带责任。截止本公 告日,上述贷款中泰安银座在泰安市商业银行灵山支行申请的两笔分别为 5000 万元和 1500 万元、威海宏图贸易有限公司在中国银行威海环翠支行申请的 4000 万元贷款均已全额实 际发生,其余贷款尚未发生。
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公司为东营银座商城有限公司在中国银行东 营市西城支行申请的 6000 万元、临沂银座商城有限公司在兴业银行申请的 5000 万元流动 资金贷款提供担保,贷款期限均为一年,并承担连带责任。截止本公告日,上述贷款中东 营银座商城有限公司在中国银行东营市西城支行申请的 6000 万元已全额实际发生,其余 贷款尚未发生。
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2012 年第三次临时会议通过,公司为东营银座商城有限公司在 中国工商银行东营市西城支行申请的 5000 万元、泰安银座在泰安市商业银行灵山支行申 请的 1500 万元的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担保,贷款期限均为一年,并承担连带责任。截止本 公告日,上述贷款中泰安银座在泰安市商业银行灵山支行申请的 1500 万元贷款已全额实 际发生,其余贷款尚未发生。
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2012 年第四次临时会议通过,公司为泰安银座在中国工商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泰安财源支行申请的 3000 万元的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担保,贷款期限为一年, 并承担连带责任。截止本公告日,该笔贷款已全额实际发生。
经本次会议通过,公司为泰安银座在泰安市商业银行灵山支行申请的 5000 万元、滨 州银座在中国银行滨州分行申请的 4000 万元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担保,贷款期限为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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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承担连带责任;为青岛银座投资在农行青岛分行市南支行、中国银行青岛市李沧区支行 申请的不超过 9 亿元的贷款提供担保,期限不超过 3 年,并承担连带责任。
综合上述情况,公司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 37000 万元(担保对象全部为 公司 100%控制的子公司),公司及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无对外担保,公司及公司全资或 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若以含本次会议担保的尚未发放贷款全部放贷且不剔除后续到期担保 的口径计算,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将达到 157000 万元(担保对象全部为公司 100%控制的子 公司),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公司截止 2011 年 12 月 31 日的净资产为 224703 万元)。
五、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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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董事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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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泰安银座商城有限公司、滨州银座商城有限公司、青岛银座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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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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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泰安银座商城有限公司、滨州银座商城有限公司、青岛银座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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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执照复印件。
特此公告。
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 年10 月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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