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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zone Group Co.,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1
Aug 25, 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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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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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600858 股票简称:银座股份 编号:临 2011-026
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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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担保人名称:滨州银座商城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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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担保数量:4000 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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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本公告日,本公司实际发生的累计担保金额为28000 万元人民币(不含本次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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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担保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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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本公告日,本公司无对外逾期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我公司全资子公司——滨州银座商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滨州银座”),为保证公司 经营需要,拟向中国银行滨州分行申请4000 万元的流动资金贷款,贷款期限为一年。本 公司拟为滨州银座该笔4000 万元贷款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为12 个月,并承担连带责任。
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全票通过《关于为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议 案》,同意为滨州银座上述该笔4000 万元的贷款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为12 个月,并承担 连带责任。
经初步测算,若公司为子公司担保的贷款全部放贷,相应担保贷款将达到68500 万元 (含本次会议担保,未剔除后续到期担保)。
上述担保事项属于董事会权限之内,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滨州银座主要从事商品零售和批发业务。
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文生;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住所:滨州市黄河四路539 号;
注册资本:13460 万元,全部为本公司出资,占注册资本的100%;
经营范围:日用百货,烟(零售)、酒、食品、服装鞋帽、纺织品、五金交电化工(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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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化学危险品)、工艺美术品(含金银首饰零售)、家具、电子设备、办公用品、皮革制品 的批发、零售;图书报刊、音像制品零售;服装、鞋、家具、家电的制造、维修;场地租 赁;手机销售。
截止2010 年12 月31 日,滨州银座总资产为44760.03 万元,净资产为21155.82 万 元,资产负债率为52.74%。
三、董事会意见
滨州银座为本公司子公司,在滨州享有较高的知名度,自开业以来,取得了较好的经 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资信较好,公司为其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其业务发展需要。以上担保 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 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有关规定。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分别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2008 年第八次临时会议、第八届董事会 2008 年第九次临时 会议通过,公司为东营银座商城有限公司在工商银行东营市西城支行提供两笔贷款额度共 计 6000 万元的最高额保证,期限均为五年,在保证期内可循环使用。截止本次会议,东 营银座商城有限公司已偿还于 2010 年在工商银行东营市西城支行办理的两笔共计 5000 万 元的流动资金贷款,尚未再发生贷款。
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0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公司为东营银 座商城有限公司分别在中国银行东营分行西城支行申请的 6000 万元、东营市商业银行胜 利支行申请的 2000 万元、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济南分行申请的 2000 万元共计 10000 万元流 动资金贷款提供担保,贷款期限均为一年,担保期限均为 12 个月,并承担连带责任。截 止本次会议,上述贷款中除东营银座商城有限公司在东营市商业银行胜利支行申请的 2000 万元贷款尚未发生外,其余贷款均已偿还,公司对应的贷款担保已解除。
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2009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200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公 司为滨州银座商城有限公司在华夏银行济南纬二路支行申请的 3000 万元、泰安银座商城 有限公司在泰安市商业银行灵山支行申请的 5000 万元、东营银座商城有限公司在东营市 商业银行营业部申请的 3500 万元共计 11500 万元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担保,贷款期限均为 一年,担保期限均为 12 个月,并承担连带责任。截止本次会议,上述贷款中除东营银座 商城有限公司在东营市商业银行营业部申请的 3500 万元贷款尚未发生外,其余贷款均已 偿还,公司对应的贷款担保已解除。
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2009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201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公 司为滨州银座商城有限公司在滨州市滨城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申请的 5000 万元、泰安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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座商城有限公司在泰安市商业银行灵山支行申请的 1500 万元、临沂银座商城有限公司在 临沂市农业银行城区支行申请的 5000 万元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担保,贷款期限均为一年, 担保期限均为 12 个月,并承担连带责任。截止本次会议,上述贷款中除滨州银座商城有 限公司在滨州市滨城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申请的 5000 万元贷款尚未发生外,临沂银座商 城有限公司在临沂市农业银行城区支行申请的 5000 万元贷款已停止办理,泰安银座商城 有限公司在泰安市商业银行灵山支行申请的 1500 万元贷款已偿还,公司对应的贷款担保 已解除。
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过,公司为泰安银座商城有限公司在泰安市商业银 行灵山支行申请的 1500 万元流动资金贷款、临沂银座商城有限公司在临沂市工商银行兰 山支行申请的 4000 万元贷款(其中包括 3000 万元流动资金、1000 万元银行票据)提供担 保,贷款期限均为一年,担保期限均为 12 个月,并承担连带责任。截止本次会议,上述 贷款中临沂银座商城有限公司在临沂市工商银行兰山支行申请的 4000 万元贷款已实际发 生 3000 万元,泰安银座商城有限公司在泰安市商业银行灵山支行申请的 1500 万元贷款已 偿还,公司对应的贷款担保已解除,其余贷款尚未发生。
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2010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通过,公司为滨州银座商城有限公司在 中国银行滨州分行申请的 8000 万元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担保,贷款期限为一年,担保期限 为 12 个月,并承担连带责任。截止本次会议,上述贷款中已实际发生的 4000 万元贷款已 偿还,剩余的 4000 万元贷款已停止办理,公司对应的贷款担保已解除。
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过,公司为泰安银座商城有限公司分别在中国银行 泰安分行申请的 4000 万元、泰安市商业银行灵山支行申请的 5000 万元、东营银座商城有 限公司在上海浦发银行申请的 5000 万元、滨州银座商城有限公司在华夏银行申请的 3000 万元共计 17000 万元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担保,贷款期限均为一年,担保期限均为 12 个月, 并承担连带责任。截止本次会议,上述贷款中除东营银座商城有限公司在上海浦发银行申 请的 5000 万元贷款尚未发生外,泰安银座商城有限公司在中国银行泰安分行申请的 4000 万元贷款已停止办理,公司对应的贷款担保已解除,其余贷款均已全额实际发生。
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2011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通过,公司为泰安银座商城有限公司在 泰安市商业银行灵山支行申请的 1500 万元、东营银座商城有限公司在中国银行东营分行 西城支行申请的 6000 万元的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担保,贷款期限均为一年,担保期限均为 12 个月,并承担连带责任;为威海宏图贸易有限公司以其项目土地在威海商业银行抵押 贷款两笔共计 15000 万元提供担保,贷款期限为三年,担保期限为三年,并承担连带责任。 截止本次会议,上述贷款中除泰安银座商城有限公司在泰安市商业银行灵山支行申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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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0 万元贷款已全额实际发生、威海宏图贸易有限公司在威海商业银行的贷款已实际发生 12000 万元外,其余贷款均尚未发生。
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过,公司为泰安银座商城有限公司分别在中国工商 银行泰安分行财源支行申请的 3000 万元、交通银行泰安分行青年路支行申请的 2000 万元、 东营银座商城有限公司商城有限公司在东营胜利农村合作银行申请的 2000 万元的流动资 金贷款提供担保,贷款期限均为一年,担保期限均为 12 个月,并承担连带责任。截止本 次会议,上述贷款中除泰安银座商城有限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泰安分行财源支行申请的 3000 万元贷款已实际发生 2000 万元外,其余贷款均尚未发生。
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2011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通过,公司为泰安银座商城有限公司在 泰安市商业银行灵山支行申请的1500 万元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担保,贷款期限为一年,担 保期限为12 个月,并承担连带责任。截止本次会议,上述贷款已全额实际发生。
鉴于上述情况,不含本次会议担保金额,公司实际发生的对外提供担保累计金额为人 民币28000 万元(全部系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公司及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 无对外担保,公司及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
五、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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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董事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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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滨州银座商城有限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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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滨州银座商城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特此公告。
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 年8 月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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