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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zone Group Co.,Lt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07
Mar 27, 2008
57061_rns_2008-03-27_c61c3138-6465-4d92-9ff9-9fb761b3bc51.PDF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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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
为了强化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监督职能, 保障审计委员会委员切实履行勤勉尽责的义务,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在年报编制和披露方 面的监督作用,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司股票上市的交易所的上市规则等有关 法律法规和《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议事规则》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工作规程。
第一条 审计委员会应与提供公司年报审计工作的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年度财务报 告审计工作的时间安排。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有权了解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工作进度及在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 题,并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在约定时限内提交审计报告。审计委员会应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在 约定时间内提交年报审计报告,以书面意见形式记录督促的方式、次数和结果,并由相关 负责人签字确认。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应在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前审阅公司财务部门报送的年度财务会 计报表初稿,审阅意见形成书面记录。
第四条 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后,审计委员会应加强与年审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在年 审注册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再一次审阅公司财务报表,形成书面意见。
第五条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审计完成后,审计委员会需对审计后的财务会计报告进行 表决,形成决议后提交董事会审核。
第六条 年报审计工作结束后,审计委员会还应向董事会提交会计师事务所从事本年 度公司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和下年度续聘或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决议。
第七条 在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期间,审计委员会委员负有保密义务。在年度报告披 露前,严防泄露内幕信息、内幕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发生。
第八条 本工作规程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第九条 本工作规程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解释。 以上议案现提交董事会,请各位董事予以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