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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zone Group Co.,Lt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06
May 28, 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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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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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600858 股票简称:银座股份 编号:临 2007-008
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说明的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拟申请 2007 年度配售股份,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 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前次配股募集资金的数额和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字[1994]18 号文《关于山东渤海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股票上市的审核意见书》的批复,公司股票于 1994 年 5 月 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根据公司 1994 年 6 月 27 日第 9 次股东大会表决 通过,经山东证券管理委员会鲁证管字(1994)第 16 号文批准,向全体股东进 行分红并向个人股以 10:3 的比例进行配股。本次个人股配股共计 891.00 万股, 每股配售价格为人民币 2.90 元,募集资金总额 2,583.9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16.00 万元后,此次股票配股实际募集资金 2,567.90 万元。配股募集资金已于 1994 年 8 月 12 日全部到位,并经大连中华会计师事务所大中会验字(1996)第 37 号验 资报告验证。
二、《股利分配及配股公告》承诺的前次募集资金项目计划使用情况 本次配股募集资金增资方向及1994 年经济效益预测内容如下:
1、建设位于济南市西郊(19 公里)的长清热电厂,确保1994 年底投产, 该项目尚需投入资金1,500.00 万元。
2、兼并济南火柴厂后,取得该厂在市区136 亩土地使用权,对其原建10 层 8000 平方米办公楼改建装修为涉外宾馆,并与港商合作经营轻质建材公司扩大 石材出口生产,当年可增加收入1,800.00 万元,新增利润360.00 万元。
3、将位于济南市中心的原火柴厂迁出,利用其黄金地段建国际商场、国际 娱乐中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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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配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配股募集资金2,567.90 万元全部投入长清热电项目;1994 年----1995 年累 计投入2,567.90 万元,其中:1994 年投入1,310.00 万元、1995 年投入1,257.90 万元。
四、募集资金项目变更情况
由于本公司长清热电项目资金紧张,为保证该建设项目的顺利进行,将配股 募集资金投向予以变更,将拟投入改建装修的涉外宾馆、与港商合作经营轻质建 材公司扩大石材出口生产以及筹建国际商场、国际娱乐中心等建设项目资金,变 更为将配股募集资金全部对长清热电厂项目进行投资。上述募集资金项目的变更 未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五、长清热电工程项目进展情况
由于长清热电厂工程项目资金紧张,导致建设工期延长,未能按原计划进度 完成。
六、长清热电项目的经济效益情况
长清热电项目于1995 年竣工并试运行,1996 年正式投产,实现主营业务收 入1,021.03 万元,实现净利润-309.71 万元。其中亏损的主要原因为:由于正 常投入生产后,受并网限量发电等客观条件的限制,实际开工率较低,其正常生 产能力不能充分利用,造成生产成本加大,导致投产后第一年经营亏损。
注:本公司持有长清热电厂85%的股权,2003 年6 月本公司将持有的34%股 权转让给济南市长清区供电局;2004 年6 月本公司将持有的51%的股权转让给山 东省商业集团总公司。
七、审核结论性意见
前次募集资金全部投入长清热电厂项目,已经全部使用。
特此公告
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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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 年5 月29 日
附件:山东天恒信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审核报告
天恒信审报字【2007】1269 号
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我们接受贵公司董事会委托,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前次募集资金 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指引》的有关要求,对贵公司截止2006 年12 月31 日止的前 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审核。贵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 整的实物证据、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口头证言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证 据。我们的责任是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发表审核意见。我们所发表的意见是在进 行了审慎调查,实施了必要审核程序的基础上,根据审核过程中所取得的材料做 出的职业判断,我们对本专项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 任。
经审核,贵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投入的有关情况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和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字[1994]18 号文《关于山东渤海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股票上市的审核意见书》的批复,公司股票于1994 年5 月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根据公司1994 年6 月27 日第9 次股东大会表决 通过,经山东证券管理委员会鲁证管字(1994)第16 号文批准,向全体股东进 行分红并向个人股以10:3 的比例进行配股。本次个人股配股共计891.00 万股, 每股配售价格为人民币2.90 元,募集资金总额2,583.9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16.00 万元后,此次配股实际募集资金 2,567.90 万元。募集资金于1994 年8 月12 日全部到位,并经大连中华会计师事务所大中会验字(1996)第37 号验资 报告验证。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及效益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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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前次募集资金计划使用情况
根据贵公司《股利分配及配股公告》中承诺, 本次配股募集资金增资方向及 1994 年经济效益预测内容如下:
1、建设位于济南市西郊(19 公里)的长清热电厂,确保1994 年底投产, 该项目尚需投入资金1,500.00 万元。
2、兼并济南火柴厂后,取得该厂在市区136 亩土地使用权,对其原建10 层 8000 平方米办公楼改建装修为涉外宾馆,并与港商合作经营轻质建材公司扩大 石材出口生产,当年可增加收入1,800.00 万元,新增利润360.00 万元。
3、将位于济南市中心的原火柴厂迁出,利用其黄金地段建国际商场、国际 娱乐中心等。
(二)截至2006 年12 月31 日止贵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按实际投资项目分别列示如下(金额单位:万元):
实际投资项目 计划投资金额 实际投入期间实际投资金额完工程度 长清热电厂 1,500.00 1994-1995 年 2,567.90 100%
贵公司前次配股募集资金额为 2,567.90 万元;经审核截至2006 年12 月 31 日止,实际已投入使用2,567.90 万元,占募集资金总额的100%。
2、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股利分配及配股公告》承诺情况对比
具体对照情况如下(单位:万元):
| 投入项目 | 募集资金计 划投入金额 |
截止2002 年12 月31 日 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金额 |
差异金额 |
差异 比例 |
项目计划产 生效益时间 |
实际产生 效益时间 |
|---|---|---|---|---|---|---|
| 长清热电厂 | 1,500.00 | 2,567.90 |
1,067.90 | 71.2% | 1994 |
1996 |
| 改建涉外宾馆投资 | 1,067.90 | -1,067.90 | -100% | |||
| 轻质建材投资 | ||||||
| 国际商场、娱乐中心投资 | ||||||
| 合计 | 2,567.90 | 2,567.90 | 0.00 |
贵公司长清热电厂工程项目原计划于1994 年年底投产,由于资金紧张,导 致建设工期延长而未能如期完工。
3、募集资金项目变更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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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公司《股利分配及配股公告》披露,长清热电厂计划投资1,500.00 万元。 由于贵公司长清热电项目工程资金紧张,为保证该建设项目的顺利进行,将配股 募集资金投向予以变更,将拟投入改建装修的涉外宾馆、与港商合作经营轻质建 材公司扩大石材出口生产以及筹建国际商场、国际娱乐中心等建设项目资金,变 更为将配股募集资金全部对长清热电厂项目进行投资,到1995 年实际累计投资 2,567.90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项目的变更,未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4、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贵公司各年度报告披露情况对比
截至2006 年12 月31 日,各项目具体对照情况如下(单位:万元):
投资项目信息披露 实际投入情况 差异 财务报告期间 投资金额 投资比例 实际投资额 投资比例 金额 比例 1994 年 1,310.00 51.01% 1,310.00 51.01% 1995 年 2,567.90 100% 2,567.90 100%
贵公司1995 年年度报告披露,贵公司“配股资金全部到位,其资金主要用 途是长清热电厂,募集的资金基本按计划进度进行,项目的建设进展均符合计划 进度。1995 年11 月该热电厂已试运转成功,并正式并网发电”。经审核,贵公 司通过配股募集资金投向变更,将其募集资金全部投入长清热电厂项目,截至 1995 年实际对该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2,567.90 万元,于1995 年竣工并试运 行,1996 年正式投产,配股募集资金投向及实际投入金额与1995 年年度报告披 露相符。
上述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与贵公司董事会《关于前次配股募集资金使用 情况的说明》中的内容相符。
(三)投资项目的经济效益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投产年度 当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 当年实现的净利润 长清热电厂 1996 1,021.03 万元 -309.71 万元
注1:上表所列对贵公司利润影响数系包括了用募股资金增加投资前后全部 投资所产生的1996 年度收益。
注2:1996 年度亏损的主要原因:由于正常投入生产后,受并网限量发电等 客观条件的限制,实际开工率较低,其正常生产能力不能充分利用,造成生产成 本加大,导致投产第一年经营亏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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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3:贵公司持有长清热电厂85%的股权,2003 年6 月贵公司将持有的34% 股权转让给济南市长清区供电局;2004 年6 月贵公司将持有的51%的股权转让给 山东省商业集团总公司。
- 三、前次募集资金全部投入长清热电厂项目,已经全部使用。 四、审核意见
我们认为,贵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贵公司董事会《关于前次配 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说明》及其他有关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的有关内容基本相 符。
本报告仅供贵公司为2007 年度配售股份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 的。
山东天恒信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张敬鸿
中国·临沂市 中国注册会计师:史沛勇
二○○七年五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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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 告 書
REPORT
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审核报告
天恒信审报字【 2007 】 1269 号
二○○七年五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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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天恒信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 SHANDONG TIANHENGXIN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CO.,LT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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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天恒信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
SHANDONG TIANHENGXIN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CO., LTD.
地址:山东省临沂市新华一路 65 号 Add:65 Xinhua Road, Linyi,Shandong 电话 Tel:0539-7163152 传真 Fax:0539-7163150 邮编 P.c.:276004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审核报告
天恒信审报字【2007】1269 号
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我们接受贵公司董事会委托,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前次募集资金使用 情况专项报告指引》的有关要求,对贵公司截止2006 年12 月31 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 使用情况进行专项审核。贵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实物证据、 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口头证言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证据。我们的责任是对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发表审核意见。我们所发表的意见是在进行了审慎调查,实施了必 要审核程序的基础上,根据审核过程中所取得的材料做出的职业判断,我们对本专项 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经审核,贵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投入的有关情况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和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字[1994]18 号文《关于山东渤海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申请股票上市的审核意见书》的批复,公司股票于1994 年5 月6 日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挂牌交易。根据公司1994 年6 月27 日第9 次股东大会表决通过,经山东证券 管理委员会鲁证管字(1994)第16 号文批准,向全体股东进行分红并向个人股以10:3 的比例进行配股。本次个人股配股共计891.00 万股,每股配售价格为人民币2.90 元, 募集资金总额2,583.9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16.00 万元后,此次配股实际募集资金 2,567.90 万元。募集资金于1994 年8 月12 日全部到位,并经大连中华会计师事务所 大中会验字(1996)第37 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及效益说明
(一)前次募集资金计划使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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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贵公司《股利分配及配股公告》中承诺, 本次配股募集资金增资方向及1994 年经济效益预测内容如下:
1、建设位于济南市西郊(19 公里)的长清热电厂,确保1994 年底投产,该项目 尚需投入资金1,500.00 万元。
2、兼并济南火柴厂后,取得该厂在市区136 亩土地使用权,对其原建10 层8000 平方米办公楼改建装修为涉外宾馆,并与港商合作经营轻质建材公司扩大石材出口生 产,当年可增加收入1,800.00 万元,新增利润360.00 万元。
3、将位于济南市中心的原火柴厂迁出,利用其黄金地段建国际商场、国际娱乐中 心等。
- (二)截至2006 年12 月31 日止贵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按实际投资项目分别列示如下(金额单位:万元):
实际投资项目 计划投资金额 实际投入期间实际投资金额完工程度 长清热电厂 1,500.00 1994-1995 年 2,567.90 100%
贵公司前次配股募集资金额为 2,567.90 万元;经审核截至2006 年12 月31 日止, 实际已投入使用2,567.90 万元,占募集资金总额的100%。
2、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股利分配及配股公告》承诺情况对比
具体对照情况如下(单位:万元):
| 投入项目 | 募集资金计 划投入金额 |
截止2002 年12 月31 日 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金额 |
差异金额 |
差异 比例 |
项目计划产 生效益时间 |
实际产生 效益时间 |
|---|---|---|---|---|---|---|
| 长清热电厂 | 1,500.00 | 2,567.90 | 1,067.90 | 71.2% | 1994 |
1996 |
| 改建涉外宾馆投资 | 1,067.90 | -1,067.90 | -100% | |||
| 轻质建材投资 | ||||||
| 国际商场、娱乐中心投资 | ||||||
| 合计 | 2,567.90 | 2,567.90 | 0.00 |
贵公司长清热电厂工程项目原计划于1994 年年底投产,由于资金紧张,导致建设 工期延长而未能如期完工。
3、募集资金项目变更情况
贵公司《股利分配及配股公告》披露,长清热电厂计划投资1,500.00 万元。由于 贵公司长清热电项目工程资金紧张,为保证该建设项目的顺利进行,将配股募集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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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向予以变更,将拟投入改建装修的涉外宾馆、与港商合作经营轻质建材公司扩大石 材出口生产以及筹建国际商场、国际娱乐中心等建设项目资金,变更为将配股募集资 金全部对长清热电厂项目进行投资,到1995 年实际累计投资2,567.90 万元。上述募 集资金项目的变更,未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4、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贵公司各年度报告披露情况对比
截至2006 年12 月31 日,各项目具体对照情况如下(单位:万元):
投资项目信息披露 实际投入情况 差异 财务报告期间 投资金额 投资比例 实际投资额 投资比例 金额 比例 1994 年 1,310.00 51.01% 1,310.00 51.01% 1995 年 2,567.90 100% 2,567.90 100%
贵公司1995 年年度报告披露,贵公司“配股资金全部到位,其资金主要用途是长 清热电厂,募集的资金基本按计划进度进行,项目的建设进展均符合计划进度。1995 年11 月该热电厂已试运转成功,并正式并网发电”。经审核,贵公司通过配股募集资 金投向变更,将其募集资金全部投入长清热电厂项目,截至1995 年实际对该项目累计 投入募集资金2,567.90 万元,于1995 年竣工并试运行,1996 年正式投产,配股募集资 金投向及实际投入金额与1995 年年度报告披露相符。
上述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与贵公司董事会《关于前次配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的说明》中的内容相符。
(三)投资项目的经济效益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投产年度 当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 当年实现的净利润 长清热电厂 1996 1,021.03 万元 -309.71 万元
注1:上表所列对贵公司利润影响数系包括了用募股资金增加投资前后全部投资 所产生的1996 年度收益。
注2:1996 年度亏损的主要原因:由于正常投入生产后,受并网限量发电等客观条 件的限制,实际开工率较低,其正常生产能力不能充分利用,造成生产成本加大,导 致投产第一年经营亏损。
注3:贵公司持有长清热电厂85%的股权,2003 年6 月贵公司将持有的34%股权转 让给济南市长清区供电局;2004 年6 月贵公司将持有的51%的股权转让给山东省商业 集团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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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前次募集资金全部投入长清热电厂项目,已经全部使用。
四、审核意见
我们认为,贵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贵公司董事会《关于前次配股募 集资金使用情况的说明》及其他有关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的有关内容基本相符。 本报告仅供贵公司为2007 年度配售股份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山东天恒信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临沂市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七年五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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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前次配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说明
一、前次配股募集资金的数额和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字[1994]18 号文《关于山东渤海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申请股票上市的审核意见书》的批复,公司股票于 1994 年 5 月 6 日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挂牌交易。根据公司 1994 年 6 月 27 日第 9 次股东大会表决通过,经山东证券 管理委员会鲁证管字(1994)第 16 号文批准,向全体股东进行分红并向个人股以 10:3 的比例进行配股。本次个人股配股共计 891.00 万股,每股配售价格为人民币 2.90 元, 募集资金总额 2,583.9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16.00 万元后,此次股票配股实际募集资 金 2,567.90 万元。配股募集资金已于 1994 年 8 月 12 日全部到位,并经大连中华会计 师事务所大中会验字(1996)第 37 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股利分配及配股公告》承诺的前次募集资金项目计划使用情况
本次配股募集资金增资方向及1994 年经济效益预测内容如下:
1、建设位于济南市西郊(19 公里)的长清热电厂,确保1994 年底投产,该项目 尚需投入资金1,500.00 万元。
2、兼并济南火柴厂后,取得该厂在市区136 亩土地使用权,对其原建10 层8000 平方米办公楼改建装修为涉外宾馆,并与港商合作经营轻质建材公司扩大石材出口生 产,当年可增加收入1,800.00 万元,新增利润360.00 万元。
3、将位于济南市中心的原火柴厂迁出,利用其黄金地段建国际商场、国际娱乐 中心等。
三、配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配股募集资金2,567.90 万元全部投入长清热电项目;1994 年----1995 年累计投 入2,567.90 万元,其中:1994 年投入1,310.00 万元、1995 年投入1,257.90 万元。 四、募集资金项目变更情况
由于本公司长清热电项目资金紧张,为保证该建设项目的顺利进行,将配股募集 资金投向予以变更,将拟投入改建装修的涉外宾馆、与港商合作经营轻质建材公司扩 大石材出口生产以及筹建国际商场、国际娱乐中心等建设项目资金,变更为将配股募 集资金全部对长清热电厂项目进行投资。上述募集资金项目的变更未经公司董事会、 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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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长清热电工程项目进展情况
由于长清热电厂工程项目资金紧张,导致建设工期延长,未能按原计划进度完成。
六、长清热电项目的经济效益情况
长清热电项目于1995 年竣工并试运行,1996 年正式投产,实现主营业务收入 1,021.03 万元,实现净利润-309.71 万元。其中亏损的主要原因为:由于正常投入生 产后,受并网限量发电等客观条件的限制,实际开工率较低,其正常生产能力不能充 分利用,造成生产成本加大,导致投产后第一年经营亏损。
注:本公司持有长清热电厂85%的股权,2003 年6 月本公司将持有的34%股权转 让给济南市长清区供电局;2004 年6 月本公司将持有的51%的股权转让给山东省商业 集团总公司。
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七年五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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