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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X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3

May 9,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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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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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資訊觀測站

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3481 群創 公司提供

序號 4 發言日期 102/05/09 發言時間 20:42:34
發言人 林振輝 發言人職稱 協理 發言人電話 037-586000
主旨 辦理國內現金增資或現金增資發行新股參與發行海外存託 憑證
符合條款 11 事實發生日 102/05/09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2/05/09
2.增資資金來源:辦理國內現金增資或現金增資發行新股參與發行海外存託憑證
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或公積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
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於普通股不超過10億股額度內,視市場環境及公司資金狀況,
擇適當時機依相關法令以國內現金增資、現金增資發行新股參與發行海外存託憑證或私
募方式(包括普通股或特別股),擇一或二者以上搭配,一次或分次辦理。
4.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5.發行總金額:未定。
6.發行價格:未定。
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增資發行股數總額之10~15%由員工認購。
8.公開銷售股數:未定。
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
(1)以公開募集方式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擬授權董事會就下列二種方式擇一辦理:
a.除依公司法第267條第1項規定保留增資發行股份總數10%~15%之股份由員工按發行價
格認購外,其餘股份擬依證券交易法第28條之1規定由原股東放棄依原有股份比例儘先
分認權利,全數提撥採詢價圈購配售。
b.除依公司法第267條第1項規定保留增資發行股份總數10%~15%之股份由員工按發行價
格認購,另依證券交易法第28條之1第2項規定,提撥發行股份總數10%對外公開承銷外,
其餘股份由本公司原股東按原有股份比例儘先分認。
(2)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參與發行海外存託憑證:
除依公司法第二六七條規定保留發行股份總數之百分之10%~15%由本公司員工認購外,
其餘擬依證券交易法第二十八條之一規定由原股東放棄認購權利,全部提撥對外公開發
行,充作參與發行海外存託憑證之原有價證券。
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擬授權由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或視市場需要
列入參與發行海外存託憑證之原有價證券。
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已發行股份相同。
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海外購料、充實營運資金、償還銀行借款等一項或多項用途。
13.其他應敘明事項:本案擬提請本公司102年股東常會討論。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