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 assistant
INX — AGM Information 2015
Jun 17, 2015
52330_rns_2015-06-17_8730a76f-fbb8-4f7a-a215-9fa8d6748bcc.pdf
AGM Information
Open in viewer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群創光電股份有限公司一○四年股東常會議事錄
開會時間:中華民國104年6月8日上午九時正
-
地 點:苗栗縣竹南鎮科研路36號3樓
-
(新竹科學工業園區竹南園區行政服務中心大禮堂)
-
出席股數:出席股東及股東代理人所代表股數總計6,474,097,307股(其中電子投票股 數為4,434,758,585 股),佔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 不含庫藏股 )9,953,734,777股之65.04%,已達法定出席股數。
-
出席董事:段行建 董事、王志超 董事、謝其嘉獨立董事、嚴玉麟獨立董事
-
列 席:陳一芳 監察人
-
王偉凡 律師
-
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吳漢期會計師
主 席:段行建 紀 錄:陳怡先
宣布開會:出席股東及股東代理人所代表之股份總數已逾法定股數,主席宣布開會。 主席致詞:(略)
報告事項:
- 一、本公司民國一○三年度營業報告,請參閱附件一。
本案洽悉
- 二、監察人查核報告,請參閱附件二。
本案洽悉
承認事項:
-
案 由 一:本公司民國一○三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敬請 承認。(董事會提)
-
說 明:一、本公司民國一○三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業經本公司董事會決議 通過並經監察人查核完竣。
-
二、上述表冊請參閱附件一及附件三。
-
決 議:本議案之投票表決結果:
-
表決時出席股東表決權總數6,444,483,221權(其中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
-
數4,434,758,585權);經票決結果--承認權數4,811,451,798權,占表決權 總數74.66%;反對權數185,780權,占表決權總數0.00%;無效權數0權,占 表決權總數0.00%;棄權/未投票權數1,632,845,643權,占表決權總數 25.34%。本案照案承認。
-
案 由 二:本公司民國一○三年度盈餘分派案,敬請 承認。(董事會提)
-
說 明:一、本公司一○三年度稅後淨利為新台幣21,676,759,219元,依公司章程 於提撥法定盈餘公積後,提撥新台幣6,947,188,064元供盈餘分派,擬 具盈餘分派表請參閱附件四。
-
1 -
-
二、擬議分派股東現金股利新台幣6,947,188,064元(每股新台幣0.7元), 上開分配股東紅利擬自103年度盈餘中優先分派。本次現金股利按分配 比例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分配未滿一元之畸零款合計數,授 權董事長調整之。
-
三、本次盈餘分派於配息基準日前如因本公司股本變動致影響發行在外流 通股份數量,致使股東配息比率發生變動而須調整時,擬授權董事長 全權處理。
-
四、本案俟股東會通過後,授權董事長訂定配息基準日,及其他相關事宜 。
-
決 議:本議案之投票表決結果:
-
表決時出席股東表決權總數6,444,483,221權(其中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
-
數4,434,758,585權);經票決結果--承認權數4,865,201,340權,占表決權 總數75.49%;反對權數477,793權,占表決權總數0.01%;無效權數0權,占 表決權總數0.00%;棄權/未投票權數1,578,804,088權,占表決權總數 24.50%。本案照案承認。
討論事項:
-
案 由 一:擬辦理國內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參與發行海外存託 憑證案,謹 提請審議。(董事會提)
-
說 明:本公司為因應未來整體經營環境之變化,充實營運資金、償還銀行借款強 化公司財務體質或其他因應本公司長期發展之資金需求,擬採國內現金增 資發行普通股、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參與發行海外存託憑證方式於不超過 9.5億股額度內籌募資金,擬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視市場狀況及公司資金 需求狀況,於適當時機依公司章程、相關法令規定擇一或二者以上搭配, 一次或分次辦理。
-
辦理國內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參與發行海外存託憑 證主要內容說明如下:
-
一、發行價格:依相關法令規定,不得低於訂價日前一、三、五個營業日 擇一計算之本公司普通股收盤價之簡單算術平均數扣除無償配股除權 (或減資除權)及除息後平均股價之九成,惟若國內相關法令發生變 動時,亦得配合法令規定調整訂價方式。實際發行價格由董事會授權 董事長或其指定之人於前述範圍內,洽證券承銷商訂定之。
-
二、保留員工認購及原股東放棄儘先分認權利比例:依公司法第二百六十 七條規定保留增資發行股份總數10%~15%由員工按發行價格認購外, 其餘股份擬依證券交易法第二十八條之ㄧ規定,提請股東會同意由原 股東放棄依原有股份比例儘先分認權利,全數提撥公開承銷(國內現 金增資)或/及提撥以參與發行海外存託憑證方式對外公開發行。本 公司員工若有放棄認購或認購不足部份,擬授權董事長按發行價格洽 特定人認購之,或視市場需要列入參與發行海外存託憑證之原有價證 券。
-
三、國內現金增資公開承銷部份之銷售方式:擬請授權董事會採詢價圈購
-
2 -
或採公開申購方式擇一辦理。
-
四、對原股東權益影響:本次國內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現金增資發行普 通股參與發行海外存託憑證之訂價方式係依據國內相關法令規定及發 行市場慣例辦理,故發行價格訂定方式應屬合理,應不致對原股東權 益造成重大影響。擬發行之普通股如以上限9.5億股計算,約佔本公司 目前已發行普通股股份之9.54%,尚不致對原股東股權造成重大稀釋。
-
五、若為因應市場變化以低於面額發行,而未採用其他籌資方式之原因與 其合理性:主要係基於公司穩健經營及財務結構安全性之考量,採用 股權相關之籌資工具較其他純負債性質之方式適宜。若以現金增資發 行普通股參與發行海外存託憑證、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等方式籌措資 金,除無負債之利息支出,降低公司財務風險外,亦可立即改善公司 財務結構及增加公司財務調度之彈性有利公司長遠之發展,對股東權 益應尚無不利之影響,故本次股權相關之籌資工具應有其合理性。
-
六、本次辦理現金增資所募集之資金預計用於充實營運資金、償還銀行借 款等一項或多項用途,並預計於資金募集完成後三年內執行完畢,本 計畫之執行預計可強化公司之競爭力,提升營運效能之效益,對股東 權益有其正面助益。
-
七、本次辦理現金增資計畫之主要內容,包括實際發行股數、實際保留員 工認購比例、實際發行價格、基準日、發行條件、計畫項目、募集金 額、資金用途及進度、預定產生效益及其他相關事宜等,暨其他一切 有關發行計畫之事項,擬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視市場狀況調整、訂 定及辦理,未來如因法令變更或主管機關要求修正或基於營運評估、 或因客觀環境需要變更時,亦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之。
-
八、除上述授權範圍外,擬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長或其指定之人核可並代 表本公司簽署、商議、變更一切相關發行有價證券所需之事宜。
-
決 議:本議案之投票表決結果:
-
表決時出席股東表決權總數6,444,483,221權(其中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
-
數4,434,758,585權);經票決結果—贊成權數4,805,916,932權,占表決權 總數74.57%;反對權數37,908,447權,占表決權總數0.59%;無效權數0權 ,占表決權總數0.00%;棄權/未投票權數1,600,657,842權,占表決權總數 24.84%。本案照案通過。
-
案 由 二:修訂本公司章程案,謹 提請審議。(董事會提)
-
說 明:一、為配合公司設置審計委員會並參酌本公司實際作業,擬修訂公司章程 部分條文。
-
二、修訂條文對照表請參閱附件五。
-
決 議:本議案之投票表決結果:
-
表決時出席股東表決權總數6,444,483,221權(其中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
-
數4,434,758,585權);經票決結果—贊成權數4,841,609,559權,占表決權 總數75.13%;反對權數21,609,994權,占表決權總數0.34%;無效權數0權 ,占表決權總數0.00%;棄權/未投票權數1,581,263,668權,占表決權總數
-
3 -
24.54%。本案照案通過。
-
案 由 三:修訂本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案,謹 提請審議。(董事會提)
-
說 明:一、為配合公司設置審計委員會並參酌本公司實際作業,擬修訂本公司之 股東會議事規則。
-
二、修訂條文對照表請參閱附件六。
-
決 議:本議案之投票表決結果:
-
表決時出席股東表決權總數6,444,483,221權(其中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
-
數4,434,758,585權);經票決結果—贊成權數4,865,335,756權,占表決權 總數75.50%;反對權數312,943權,占表決權總數0.00%;無效權數0權,占 表決權總數0.00%;棄權/未投票權數1,578,834,522權,占表決權總數 24.50%。本案照案通過。
-
案 由 四:修訂本公司董事及監察人選任辦法案,謹 提請審議。(董事會提)
-
說 明:一、為配合公司設置審計委員會並參酌本公司實際作業,擬修訂本公司之 董事及監察人選任辦法。
-
二、修訂條文對照表請參閱附件七。
-
決 議:本議案之投票表決結果:
-
表決時出席股東表決權總數6,444,483,221權(其中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
-
數4,434,758,585權);經票決結果—贊成權數4,865,280,405權,占表決權 總數75.50%;反對權數373,546權,占表決權總數0.01%;無效權數0權,占 表決權總數0.00%;棄權/未投票權數1,578,829,270權,占表決權總數 24.50%。本案照案通過。
臨時動議:
-
散 會。(同日上午九時二十六分)
-
4 -
附件一
群創光電股份有限公司一○三年度營業報告書
各位股東先生、女士:
本公司103年度營運結果報告及104年度營運計畫摘述如下: 一、103年度營業結果報告
103年度是本公司營運改善、成果豐碩的一年,營業毛利率、營業利益率及 稅後淨利率均創下合併以來的新高,存貨周轉天數及淨負債比也創新低,其中淨 負債比從101年第2季債務協商時的153.2%,至103年底27.2%,顯著改善且優於同 業,成功執行財務體質改善計畫。一路走來,本公司經營團隊殫精竭慮、員工全 力以赴。
103年度本公司持續改善營運體質,有效整合人力、產能、技術,持續領先 同業開發新產品且成功驅動產品差異化策略,確立本公司在全球面板產業的領導 競爭優勢地位。本公司103年度合併營收新台幣4,287億元,較102年度4,227億元 ,成長1.40%,主要是源自手機(MP)業務拓展、高畫質(FHD,Full High Definition)產品開發、以及TOD(Touch On Display)觸控產品的成功導入。 103年度營業毛利及營業毛利率為新台幣503億元及11.7%,較102年度377億元及 8.9%,大幅改善。103年度營業淨利及營業淨利率為新台幣281億元及6.6%,較 102年度153億元及3.6%,持續優化。103年度全年稅後淨利新台幣216億元,每股 盈餘2.31元,年度營運獲利表現不僅創下合併以來的新高,更優於台灣面板同業 ,展現公司扭轉局勢的決心與戮力經營的成果。
在研究開發及市場區隔方面,技術的持續精進發展一直是公司營運發展之長 期競爭優勢,103年度公司在超高解析度、超薄化、廣視角、窄邊框、低耗能、 廣色域及LED背光等各方面產品,均受到市場肯定,獲致顯著成長。再者,本公 司持續推動尺寸差異化,推出39吋、50吋、58吋、65吋等全新液晶電視面板尺寸 ,以及4K2K超高解析度面板,獲得消費者的青睞,成功制定市場產品與規格,創 造產品差異化,建立公司長期競爭優勢。
展望未來,本公司經營團隊暨全體員工必將繼續盡心投入、全力以赴,爲股 東創造更大的利益。
- 5 -
二、104年度營業計劃
展望104年度,市場對高階液晶電視、智慧型手機等顯示裝置的市場需求仍 將暢旺,且持續朝高解析度、超薄化、廣視角、低耗能等趨勢發展。本公司仍將 秉持既定方針,致力於技術產品、自動化生產、強化市場客戶、產能建置與提升 、品質及社會責任等營運策略布局,因應外部競爭環境、法規環境及總體經營環 境之影響;本公司也將戮力於垂直整合『一條龍』生產製造,提升公司整體競爭 力,提供客戶整體需求解決方案,為客戶開創雙贏營運模式,並為全體股東、員 工創造更大價值。
-
(一)精進品質、技術提升
-
1.加強品質
- 提升中小產品良率為改善重點,訂定良率目標。
-
2.製程/產品技術提升
-
縮短量產製造Cycle time。
-
提升IPS產能、提升TOD技術。
-
提高高解析度產品(FHD/HD)比例。
-
-
(二)中小尺寸產品持續成長
-
1.加快新產品開發至量產的速度。
-
2.持續提升市場佔有率。
-
(三)Tablet整合發酵
以bundle Sensor Glass and TFT business 方式,加強Touch total solution與終端品牌客戶合作。
(四)自動化提升
-
1.持續建構自動化生產線,提升競爭優勢。
-
2.設備upgrade(由手動到自動化)的同時,降低組裝人力工時。
-
(五)開源節流、費用管控
104年度,本公司經營團隊暨全體員工必將繼續盡心投入、全力以赴,敬請各位股 東能繼續給予我們支持與鼓勵。最後,敬祝各位,身體健康,萬事如意,謝謝。
董事長: 經理人: 主辦會計:
==> picture [35 x 35]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6 -
附件二
群創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監察人查核報告書
董事會造具本公司一○三年度營業報告書、財務報表及盈餘 分派案等,其中財務報表業經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吳漢期會計 師及徐聖忠會計師查核完竣,並出具查核報告。
上述營業報告書、財務報表及盈餘分派議案經本監察人查核 ,認為尚無不符,爰依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九條規定報告如上。敬 請 鑒核。
此 致
群創光電股份有限公司104年股東常會
==> picture [202 x 64]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Start of picture text -----
監察人:
----- End of picture text -----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4 月 28 日
- 7 -
群創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監察人查核報告書
董事會造具本公司一○三年度營業報告書、財務報表及盈餘 分派案等,其中財務報表業經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吳漢期會計 師及徐聖忠會計師查核完竣,並出具查核報告。
上述營業報告書、財務報表及盈餘分派議案經本監察人查核 ,認為尚無不符,爰依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九條規定報告如上。敬 請 鑒核。
此 致
群創光電股份有限公司104年股東常會
==> picture [163 x 62]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Start of picture text -----
監察人:
----- End of picture text -----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4 月 28 日
- 8 -
群創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監察人查核報告書
董事會造具本公司一○三年度營業報告書、財務報表及盈餘 分派案等,其中財務報表業經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吳漢期會計 師及徐聖忠會計師查核完竣,並出具查核報告。
上述營業報告書、財務報表及盈餘分派議案經本監察人查核 ,認為尚無不符,爰依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九條規定報告如上。敬 請 鑒核。
此 致
群創光電股份有限公司104年股東常會
==> picture [65 x 64] intentionally omitted <==
監察人:怡誠投資有限公司
==> picture [92 x 4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代表人: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4 月 28 日
- 9 -
附件三
會計師查核報告
(104)財審報字第14001835號
群創光電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公鑒:
群創光電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民國103年及102年12月31日之合併資產負債表,暨民 國103年及10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之合併綜合損益表、合併權益變動表及合併現金流量表 ,業經本會計師查核竣事。上開合併財務報告之編製係管理階層之責任,本會計師之責任 則為根據查核結果對上開合併財務報告表示意見。列入上開民國102年度合併財務報告之部 份子公司及採用權益法之投資,其財務報告未經本會計師查核,而係由其他會計師查核。 因此,本會計師對上開民國102年度合併財務報告所表示之意見中,有關該等公司財務報告 所列之金額及附註十三所揭露之相關資訊,係依據其他會計師之查核報告。該等子公司及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民國102年12月31日之資產總額(含採用權益法之投資)為新台幣5,130,451 仟元,占合併資產總額之1%。民國10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之營業收入為新台幣0仟元。
本會計師係依照「會計師查核簽證財務報表規則」及中華民國一般公認審計準則規劃 並執行查核工作,以合理確信財務報告有無重大不實表達。此項查核工作包括以抽查方式 獲取財務報告所列金額及所揭露事項之查核證據、評估管理階層編製財務報告所採用之會 計原則及所作之重大會計估計,暨評估財務報告整體之表達。本會計師相信此項查核工作 及其他會計師之查核報告可對所表示之意見提供合理之依據。
依本會計師之意見,基於本會計師之查核結果及其他會計師之查核報告,第一段所述 合併財務報告在所有重大方面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及金融監督管理委 員會認可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國際會計準則、解釋及解釋公告編製,足以允當表達群創 光電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民國103年及102年12月31日之財務狀況,暨民國103年及102年 1月1日至12月31日之財務績效與現金流量。
群創光電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截至民國103年12月31日流動負債超過流動資產新台 幣9,754,686仟元,管理階層已於財務報告附註十二(四)說明所欲採行之對策。
群創光電股份有限公司已編製民國103年度及102年度個體財務報告,並經本會計師出 具修正式無保留意見之查核報告在案,備供參考。
==> picture [265 x 85]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Start of picture text -----
資 誠 聯 合 會 計 師 事 務 所
吳漢期
----- End of picture text -----
會計師
==> picture [61 x 60]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picture [203 x 41]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Start of picture text -----
徐聖忠
----- End of picture text -----
前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 核准簽證文號:(90)台財證(六)字第157088號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核准簽證文號:金管證審字第1010034097號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2 月 10 日
- 10 -
| 1100 1110 1125 1170 1180 1200 130X 1410 1476 1479 11XX 1510 1523 1550 1600 1760 1780 1840 1980 1990 15XX 1XXX |
資 產 流動資產 現金及約當現金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 金融資產-流動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流動 應收帳款淨額 應收帳款-關係人淨額 其他應收款 存貨 預付款項 其他金融資產-流動 其他流動資產-其他 流動資產合計 非流動資產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 金融資產-非流動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非流動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投資性不動產淨額 無形資產 遞延所得稅資產 其他金融資產-非流動 其他非流動資產-其他 非流動資產合計 資產總計 |
附 註 六(一) 六(二) 六(三) 六(五) 七 七 六(六) 八 六(二) 六(三) 六(七) 六(八)、 七及八 六(九) 六(十) 六 (二十五) 八 |
群 創 光 電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合 併 資 產 負 債 表 民國103 年及102 年12 月31 日 103 年12月 31日102年12月 31日 金 額 % 金 額 % $ 70,989,741 15 $ 44,137,818 9 52,453 - 227,703 - 220,000 - - - 70,976,005 15 66,358,291 13 6,112,400 1 2,049,985 - 2,849,589 1 4,255,683 1 33,787,842 7 50,524,156 10 1,441,603 - 1,194,871 - 2,284,870 - 2,544,567 1 666,309 - 408,895 - 189,380,812 39 171,701,969 34 605,155 - 712,603 - 5,137,117 1 3,952,530 1 2,364,225 1 4,919,134 1 233,609,843 49 273,505,759 54 693,677 - 706,850 - 20,219,137 4 21,214,994 4 17,778,516 4 18,123,869 4 11,160,082 2 12,327,722 2 1,567,991 - 1,035,455 - 293,135,743 61 336,498,916 66 $482,516,555 100 $508,200,885 100 負 債 及 權 益 流動負債 2100 短期借款 2120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負 債-流動 2125 避險之衍生金融負債-流動 2170 應付帳款 2180 應付帳款-關係人 2200 其他應付款 2230 當期所得稅負債 2250 負債準備-流動 2320 一年或一營業週期內到期長期負債 2399 其他流動負債-其他 21XX 流動負債合計 非流動負債 2510 避險之衍生金融負債-非流動 2540 長期借款 2570 遞延所得稅負債 2600 其他非流動負債 25XX 非流動負債合計 2XXX 負債總計 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 3110 普通股股本 3200 資本公積 保留盈餘 3310 法定盈餘公積 3320 特別盈餘公積 3350 未分配盈餘 3400 其他權益 31XX 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合計 36XX 非控制權益 3XXX 權益總計 重大或有負債及未認列之合約承諾 重大之期後事項 負債及權益總計 請參閱後附合併財務報告附註暨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吳漢期、徐聖忠會計師民國104 年2 月10 |
單位:新台幣仟元 103 年12月 31日102年12月 31日 附 註金 額 % 金 額 % 六(十一) $ 22,526,999 5 $ 31,179,767 6 六(二) 605,016 - 689,097 - 六(四) 1,351 - - - 74,954,439 15 65,435,586 13 七 5,252,946 1 8,756,243 2 七 23,912,180 5 20,715,595 4 582,258 - 454,482 - 六(十五) 3,133,489 1 1,949,029 - 六(十二) 66,162,663 14 169,097,708 33 2,004,157 - 2,309,244 1 199,135,498 41 300,586,751 59 六(四) - - 21,918 - 六(十二) 42,293,423 9 - - 六(二十五) 477,580 - 909,708 - 九 11,438,618 3 12,104,654 3 54,209,621 12 13,036,280 3 253,345,119 53 313,623,031 62 六(十六) 99,545,364 20 91,094,288 18 六(十七) 99,584,369 21 96,058,741 19 六(十八) 509,272 - 2,328,981 - 1,144,229 - - - 24,979,173 5 5,092,716 1 六(十九) 1,927,656 1( 1,531,497) - 227,690,063 47 193,043,229 38 1,481,373 - 1,534,625 - 229,171,436 47 194,577,854 38 九 六(十二) (十六)及 十一 $482,516,555 100 $ 508,200,885 100 日查核報告。 |
|---|---|---|---|---|
董事長:段行建 經理人:段行建 會計主管:張錦源
- 11 -
群 創 光 電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合 併 綜 合 損 益 表 民國103 年及102 年1 月1 日至12 月31 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 (除每股盈餘為新台幣元外)
| 項 目 4000 營業收入 5000 營業成本 5900 營業毛利 營業費用 6100 推銷費用 6200 管理費用 6300 研究發展費用 6000 營業費用合計 6900 營業利益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7010 其他收入 7020 其他利益及損失 7050 財務成本 7060 採用權益法之關聯企業及合 資損益之份額 7000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合計 7900 稅前淨利 7950 所得稅費用 8200 本期淨利 其他綜合損益 8310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 之兌換差額 8325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未實現評 價利益 8330 現金流量避險 8360 確定福利計畫精算損失 8370 採用權益法之關聯企業及合 資之其他綜合損益之份額 8399 與其他綜合損益組成部分相 關之所得稅 8300 本期其他綜合利益之稅後淨額 8500 本期綜合利益總額 淨利歸屬於: 8610 母公司業主 8620 非控制權益 合計 綜合損益總額歸屬於: 8710 母公司業主 8720 非控制權益 合計 每股盈餘 9750 基本每股盈餘 9850 稀釋每股盈餘 |
103 年 度 102 年 度 附 註金 額 % 金 額 % 七 $ 428,661,898 100 $ 422,730,500 100 六(六)(二十三) (二十四)及七 ( 378,276,897) ( 89) ( 384,971,385) ( 91) 50,385,001 11 37,759,115 9 六(二十三) (二十四) ( 3,224,079) ( 1) ( 2,974,223) ( 1) ( 6,810,443) ( 1) ( 7,169,974) ( 2) ( 12,177,083) ( 3) ( 12,265,650) ( 3) ( 22,211,605) ( 5) ( 22,409,847) ( 6) 28,173,396 6 15,349,268 3 六(二十) 2,734,952 1 2,627,868 1 六(二十一) ( 5,130,475) ( 1) ( 7,166,774) ( 2) 六(二十二) ( 3,309,347) ( 1) ( 5,103,230) ( 1) 65,814 - ( 63,779) - ( 5,639,056) ( 1) ( 9,705,915) ( 2) 22,534,340 5 5,643,353 1 六(二十五) ( 857,432) - ( 548,334) - $ 21,676,908 5 $ 5,095,019 1 $ 3,078,767 1 $ 2,712,774 1 六(三) 284,946 - 16,772 - 六(四) ( 278,458) - 79,477 - 六(十三) ( 55,790) - ( 11,870) - 81,659 - 36,122 - 六(二十五) 48,369 - 26,242 - $ 3,159,493 1 $ 2,859,517 1 $ 24,836,401 6 $ 7,954,536 2 $ 21,676,759 5 $ 5,102,568 1 149 - ( 7,549) - $ 21,676,908 5 $ 5,095,019 1 $ 24,844,853 6 $ 7,953,076 2 ( 8,452) - 1,460 - $ 24,836,401 6 $ 7,954,536 2 六(二十六) $ 2.31 $ 0.57 $ 2.28 $ 0.57 |
|---|---|
請參閱後附合併財務報告附註暨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吳漢期、徐聖忠會計師民國104 年2 月10 日查核報告。
董事長:段行建 經理人:段行建 會計主管:張錦源
- 12 -
| 民 國102年 | 附 註 |
歸 | 屬 於 |
屬 於 |
群 創 光 電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合 併 權 益 變 動 表 民國103 年及102 年1 月1 日至12 月31 日 母 公 司 業 主 |
群 創 光 電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合 併 權 益 變 動 表 民國103 年及102 年1 月1 日至12 月31 日 母 公 司 業 主 |
群 創 光 電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合 併 權 益 變 動 表 民國103 年及102 年1 月1 日至12 月31 日 母 公 司 業 主 |
群 創 光 電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合 併 權 益 變 動 表 民國103 年及102 年1 月1 日至12 月31 日 母 公 司 業 主 |
群 創 光 電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合 併 權 益 變 動 表 民國103 年及102 年1 月1 日至12 月31 日 母 公 司 業 主 |
群 創 光 電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合 併 權 益 變 動 表 民國103 年及102 年1 月1 日至12 月31 日 母 公 司 業 主 |
群 創 光 電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合 併 權 益 變 動 表 民國103 年及102 年1 月1 日至12 月31 日 母 公 司 業 主 |
之 | 權 | 權 | 益 | 單位:新台幣仟元 非控制權益 合 計 |
單位:新台幣仟元 非控制權益 合 計 |
||
|---|---|---|---|---|---|---|---|---|---|---|---|---|---|---|---|---|---|---|---|
| 母 | 公 司 |
業 | |||||||||||||||||
| 普通股股本 | 資本公積 |
保 | 留 盈 餘 |
其 | 他 | 權 | 總 計 |
||||||||||||
| 法定盈餘 公 積 |
特別盈餘 公 積 |
未分配盈餘 (待彌補虧損) |
國外營運機 構財務報表 換算之兌換 差 額 |
備供出售金 融資產未實 現 損 益 |
現金流量 避險中屬 有效避險 部分之避 險工具利 益(損失) |
員工未賺 得酬勞 |
|||||||||||||
| 六(十六) 六(十四) 六(十四) 六(十九) 六(十六) 六(十八) 六(十八) 六(十八) 六(十四) 六(十九) |
$ 79,129,708 - 11,250,000 725,260 ( 10,680) - - - - $ 91,094,288 $ 91,094,288 8,500,000 - - - - - ( 48,924) - - - - - - $99,545,364 |
$ 119,677,980 ( 27,308,220 ) 3,269,051 187,212 10,680 189,976 32,062 - - $ 96,058,741 $ 96,058,741 2,125,000 - - - ( 1,266,944 ) 2,328,981 48,924 47,174 289,523 ( 47,030 ) - - - $99,584,369 |
$ 2,328,981 - - - - - - - - $2,328,981 $ 2,328,981 - 509,272 - - - ( 2,328,981) - - - - - - - $509,272 |
$ - - - - - - - - - $ - $ - - - 1,144,229 - - - - - - - - - - $1,144,229 |
($ 27,308,220) 27,308,220 - - - - - 5,102,568 ( 9,852) $ 5,092,716 $ 5,092,716 - ( 509,272) ( 1,144,229) ( 90,495) - - - - - - - 21,676,759 ( 46,306) $24,979,173 |
( $ 2,818,705) - - - - - - - 2,740,631 ( $ 78,074) ( $ 78,074) - - - - - - - - - - - - 3,161,022 $3,082,948 |
($ 1,609,513) - - - - - - - 65,168 ($1,544,345) ($ 1,544,345) - - - - - - - - - - - - 284,498 ($1,259,847) |
$ 423,629 - - - - - - - 54,561 $478,190 $ 478,190 - - - - - - - - - - - - ( 231,120) $247,070 |
$ - - - ( 754,166) - 366,898 - - - ($ 387,268) ($ 387,268) - - - - - - - ( 43,951) 288,704 - - - - ($142,515) |
$ 169,823,860 - 14,519,051 158,306 - 556,874 32,062 5,102,568 2,850,508 $193,043,229 $ 193,043,229 10,625,000 - - ( 90,495) ( 1,266,944) - - 3,223 578,227 ( 47,030) - 21,676,759 3,168,094 $227,690,063 |
$ 1,533,165 - - - - - - ( 7,549) 9,009 $1,534,625 $ 1,534,625 - - - - - - - - - - ( 44,800) 149 ( 8,601) $1,481,373 |
$ 171,357,025 - 14,519,051 158,306 - 556,874 32,062 5,095,019 2,859,517 $194,577,854 $ 194,577,854 10,625,000 - - ( 90,495 ) ( 1,266,944 ) - - 3,223 578,227 ( 47,030 ) ( 44,800 ) 21,676,908 3,159,493 $229,171,436 |
|||||||
| 1 月1 日 資本公積彌補虧損 現金增資發行海外存託憑證 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 限制員工權利新股註銷 股份基礎給付之酬勞成本 採權益法之認列關聯企業股 權淨值變動 本期淨利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 12 月31 日 民 國103 年 |
|||||||||||||||||||
| 1 月1 日 現金增資發行新股 102 年度盈餘指撥及分配: 法定盈餘公積 特別盈餘公積 現金股利 資本公積配發現金 101 年度虧損撥補調整 限制員工權利新股註銷 限制員工權利新股變動 股份基礎給付之酬勞成本 採權益法之認列關聯企業股 權淨值變動 非控制權益減少 本期淨利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 12 月31 日 |
請參閱後附合併財務報告附註暨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吳漢期、徐聖忠會計師民國104 年2 月10 日查核報告。
董事長:段行建 經理人:段行建 會計主管:張錦源
- 13 -
群 創 光 電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合 併 現 金 流 量 表 民國103 年及102 年1 月1 日至12 月31 日
| 營業活動之現金流量 合併稅前淨利 調整項目 不影響現金流量之收益費損項目 折舊及攤銷費用 股份基礎給付酬勞成本 呆帳費用提列數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業損益之份額 處分投資利益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損失 減損損失 利息費用 利息收入 股利收入 未實現兌換損失(利益)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負債變動數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之淨變動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及負債 應收帳款 應收帳款-關係人 其他應收款 存貨 預付款項 其他流動資產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負債之淨變動 避險之衍生性金融負債 應付帳款 應付帳款-關係人 其他應付款 負債準備-流動 其他流動負債 其他非流動負債 營運產生之現金流入 支付所得稅 營業活動之淨現金流入 (續 次 |
單位:新台幣仟元 附 註103年 度 102年 度 $ 22,534,340 $ 5,643,353 六(二十三) 60,899,556 77,851,438 六(二十四) 578,227 556,874 六(五) 820 453 ( 65,814) 63,779 六(二十一) ( 794,041) ( 1,977,799) 六(二十一) 179,758 138,658 六(二十一) 351,066 921,828 六(二十二) 3,586,581 5,051,960 六(二十) ( 328,633) ( 293,741) ( 39,958) ( 58,897) 1,417,004 ( 310,450) 198,617 ( 1,275,676) ( 4,618,534) 8,336,807 ( 4,062,415) 6,500,243 ( 1,047,816) 734,595 16,736,314 ( 8,456,587) ( 246,732) ( 226,676) ( 257,414) ( 123,046) ( 299,025) ( 399,357) 9,518,853 ( 16,066,134) ( 3,503,297) ( 4,958,074) 4,070,494 749,050 1,184,460 814,253 ( 290,486) 513,119 ( 721,826) 3,133,498 104,980,099 76,863,471 ( 768,062) ( 974,312) 104,212,037 75,889,159 頁) |
|---|---|
- 14 -
| 群 創 光 電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群 創 光 電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群 創 光 電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及 | 及 | 子 | 公 司 | ||
|---|---|---|---|---|---|---|---|---|
| 合 併 現 金 流 量 | 表 | |||||||
| 民國103 年及102 年1 | 月1 日至12 | 月31 日 | ||||||
| 單位:新台幣仟元 | ||||||||
| 附 | 註103 | 年 度 | 102 | 年 度 | ||||
| 投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 ||||||||
| 取得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 ( | $ | 240,167) | ( $ | 916,909) | |||
| 處分備供出售金融資產價款 | 802,524 | 3,963,684 | ||||||
| 處分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價款 | - | 192,758 | ||||||
| 處分待出售非流動資產價款 | - | 279,312 | ||||||
|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增加 | ( | 73,500) | - | |||||
| 處分採用權益法之投資價款 | 1,685,201 | 136,185 | ||||||
| 獲配採用權益法之投資減資退回股款 | 59,451 | - | ||||||
| 其他金融資產減少 | 464,337 | 941,407 | ||||||
| 購置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 六(二十七) | ( | 20,526,552) | ( | 18,370,343) | |||
|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價款 | 六(二十七) | 4,253,209 | 1,174,898 | |||||
| 購置無形資產 | ( | 18,140) | ( | 157,781) | ||||
| 其他非流動資產(增加)減少 | ( | 22,070) | 29,586 | |||||
| 收取利息 | 368,335 | 364,391 | ||||||
| 收取股利 | 64,221 | 201,765 | ||||||
| 投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 | ( | 13,183,151) | ( | 12,161,047) | ||||
| 籌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 ||||||||
| 短期借款減少 | ( | 8,881,219) | ( | 14,499,547) | ||||
| 應付短期票券減少 | - | ( | 699,430) | |||||
| 長期借款償還數 | ( | 61,671,395) | ( | 51,589,030) | ||||
| 應付公司債償還數 | - | ( | 2,000,000) | |||||
| 應付租賃款減少 | - | ( | 980,000) | |||||
| 現金增資發行新股 | 六(十六) | 10,625,000 | 14,519,051 | |||||
| 發放現金股利 | 六(十八) | ( | 90,495) | - | ||||
| 資本公積配發現金 | ( | 1,266,944) | - | |||||
| 發行有償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 | 六(十四) | - | 181,315 | |||||
| 買回有償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 | ( | 7,754) | ( | 8,260) | ||||
| 非控制權益減少 | ( | 44,800) | - | |||||
| 支付利息 | ( | 3,608,923) | ( | 5,586,134) | ||||
| 籌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 | ( | 64,946,530) | ( | 60,662,035) | ||||
| 匯率變動對現金及約當現金之影響 | 769,567 | 173,764 | ||||||
| 本期現金及約當現金增加數 | 26,851,923 | 3,239,841 | ||||||
| 期初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 44,137,818 | 40,897,977 | ||||||
| 期末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 $ | 70,989,741 | $ | 44,137,818 |
請參閱後附合併財務報告附註暨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吳漢期、徐聖忠會計師民國104 年2 月10 日查核報告。
董事長:段行建 經理人:段行建 會計主管:張錦源
- 15 -
(104)財審報字第14001844號
會計師查核報告
群創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公鑒:
群創光電股份有限公司民國103年及102年12月31日之個體資產負債表,暨民國103年 及10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之個體綜合損益表、個體權益變動表及個體現金流量表,業經 本會計師查核竣事。上開個體財務報告之編製係管理階層之責任,本會計師之責任則為根 據查核結果對上開個體財務報告表示意見。 貴公司民國102年度部分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係依各該公司所委任其他會計師查核之財務報告評價而得,本會計師並未查核該等財務 報告。民國102年度依據其他會計師查核之財務報告所認列之綜合損益(含採用權益法認列 之子公司、關聯企業及合資損益之份額及採用權益法認列之子公司、關聯企業及合資之其 他綜合損益之份額)為利益新台幣451,716仟元,截至民國102年12月31日止,其相關之長 期股權投資餘額為新台幣2,618,196仟元。
本會計師係依照「會計師查核簽證財務報表規則」及中華民國一般公認審計準則規劃 並執行查核工作,以合理確信財務報告有無重大不實表達。此項查核工作包括以抽查方式 獲取財務報告所列金額及所揭露事項之查核證據、評估管理階層編製財務報告所採用之會 計原則及所作之重大會計估計,暨評估財務報告整體之表達。本會計師相信此項查核工作 及其他會計師之查核報告可對所表示之意見提供合理之依據。
依本會計師之意見,基於本會計師之查核結果及其他會計師之查核報告,第一段所述 個體財務報告在所有重大方面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編製,足以允當表 達群創光電股份有限公司民國103年及102年12月31日之財務狀況,暨民國103年及102年1 月1日至12月31日之財務績效與現金流量。
群創光電股份有限公司截至民國103年12月31日流動負債超過流動資產新台幣 42,313,979仟元,管理階層已於財務報告附註十二(四)說明所欲採行之對策。
==> picture [265 x 145]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Start of picture text -----
資 誠 聯 合 會 計 師 事 務 所
吳漢期
會計師
徐聖忠
----- End of picture text -----
前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 核准簽證文號:(90)台財證(六)字第157088號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核准簽證文號:金管證審字第1010034097號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2 月 10 日
- 16 -
| 1100 1110 1125 1170 1180 1200 1210 130X 1410 1476 1479 11XX 1523 1550 1600 1760 1780 1840 1980 1990 15XX 1XXX |
資 產 |
附 註 |
群 創 光 電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個 體 資 產 負 債 表 民國103 年及102 年12 月31 日 103年12月31 日 102年12月31 日 金 額 % 金 額 % $ 55,543,195 12 $ 27,604,892 6 52,453 - 227,703 - 220,000 - - - 68,858,149 14 63,763,265 13 6,067,658 1 2,409,842 - 699,592 - 609,036 - 691,024 - 787,951 - 27,938,165 6 39,510,209 8 542,334 - 849,108 - 2,250,035 1 2,485,841 1 12,542 - 26,684 - 162,875,147 34 138,274,531 28 3,101,461 1 1,824,122 - 73,096,389 15 67,860,212 14 192,599,182 40 233,557,614 47 693,677 - 706,850 - 20,127,184 4 21,114,443 4 17,575,426 4 17,835,399 4 11,160,082 2 12,327,722 3 625,863 - 57,553 - 318,979,264 66 355,283,915 72 $481,854,411 100 $493,558,446 100 負債及權益 附註 流動負債 2100 短期借款 六(十一) 2120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 融負債-流動 六(二) 2125 避險之衍生金融負債-流動 六(四) 2170 應付帳款 2180 應付帳款-關係人 七 2200 其他應付款 七及九 2250 負債準備-流動 六(十五) 2320 一年或一營業週期內到期長期 負債 六(十二) 2399 其他流動負債-其他 21XX 流動負債合計 非流動負債 2510 避險之衍生金融負債-非流動 六(四) 2540 長期借款 六(十二) 2570 遞延所得稅負債 六(二十五) 2670 其他非流動負債-其他 六(十三)及九 25XX 非流動負債合計 2XXX 負債總計 權益 3110 普通股股本 六(十六) 3200 資本公積 六(十四)(十七) 保留盈餘 六(十八) 3310 法定盈餘公積 3320 特別盈餘公積 3350 未分配盈餘 3400 其他權益 六(十九) 3XXX 權益總計 重大或有負債及未認列之合約承諾 九 重大之期後事項 六(十二)(十六) 及十一 負債及權益總計 請參閱後附個體財務報告附註暨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吳漢期、徐聖忠會計師民國104 年2 月10 日查核報告。 |
附註 |
單位:新台幣仟元 103年12月31 日 102年12月31 日 金 額 % 金 額 % $ 1,300,000 - $ 1,943,565 - 605,016 - 689,097 - 1,351 - - - 33,731,780 7 29,023,925 6 85,171,012 18 81,977,746 17 18,688,940 4 15,090,951 3 3,133,489 1 1,949,029 - 61,092,333 13 155,569,218 32 1,465,205 - 1,170,242 - 205,189,126 43 287,413,773 58 - - 21,918 - 37,223,093 8 - - 477,579 - 909,708 - 11,274,550 2 12,169,818 3 48,975,222 10 13,101,444 3 254,164,348 53 300,515,217 61 99,545,364 21 91,094,288 18 99,584,369 20 96,058,741 19 509,272 - 2,328,981 1 1,144,229 - - - 24,979,173 5 5,092,716 1 1,927,656 1( 1,531,497) - 227,690,063 47 193,043,229 39 $481,854,411 100 $493,558,446 100 |
|---|---|---|---|---|---|
| 流動資產 現金及約當現金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 金融資產-流動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流動 應收帳款淨額 應收帳款-關係人淨額 其他應收款 其他應收款-關係人 存貨 預付款項 其他金融資產-流動 其他流動資產-其他 流動資產合計 非流動資產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非流動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投資性不動產淨額 無形資產 遞延所得稅資產 其他金融資產-非流動 其他非流動資產-其他 非流動資產合計 資產總計 |
六(一) 六(二) 六(三) 六(五) 七 七 六(六) 八 六(三) 六(七) 六(八)、 七及八 六(九) 六(十) 六(二十五) 八 |
董事長:段行建 經理人:段行建 會計主管:張錦源
- 17 -
群 創 光 電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個 體 綜 合 損 益 表 民國103 年及102 年1 月1 日至12 月31 日
| 項 目 4000 營業收入 5000 營業成本 5900 營業毛利 營業費用 6100 推銷費用 6200 管理費用 6300 研究發展費用 6000 營業費用合計 6900 營業利益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7010 其他收入 7020 其他利益及損失 7050 財務成本 7070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子公司、 關聯企業及合資損益之份額 7000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合計 7900 稅前淨利 7950 所得稅(費用)利益 8200 本期淨利 其他綜合損益(淨額) 8310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 之兌換差額 8325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未實現評 價利益(損失) 8330 現金流量避險 8360 確定福利計畫精算損失 8380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子公司、 關聯企業及合資之其他綜合 損益份額 8399 與其他綜合損益組成部分相 關之所得稅 8300 本期其他綜合利益之稅後淨額 8500 本期綜合利益總額 每股盈餘 9750 基本每股盈餘 9850 稀釋每股盈餘 |
單位:新台幣仟元 (除每股盈餘為新台幣元外) 103年 度 102年 度 附 註金 額 % 金 額 % 七 $ 426,005,033 100 $ 419,738,269 100 六(六)(二十三) (二十四)及七 ( 389,609,785) ( 91) ( 392,206,451) ( 93) 36,395,248 9 27,531,818 7 六(二十三) (二十四) ( 1,092,207) - ( 1,105,609) - ( 3,451,341) ( 1) ( 3,997,111) ( 1) ( 11,412,260) ( 3) ( 11,128,979) ( 3) ( 15,955,808) ( 4) ( 16,231,699) ( 4) 20,439,440 5 11,300,119 3 六(二十) 1,379,919 - 1,222,075 - 六(二十一) ( 3,418,822) ( 1) ( 8,950,438) ( 2) 六(二十二) ( 2,721,239) ( 1) ( 4,369,834) ( 1) 5,998,536 2 5,233,229 1 1,238,394 - ( 6,864,968) ( 2) 21,677,834 5 4,435,151 1 六(二十五) ( 1,075) - 667,417 - $ 21,676,759 5 $ 5,102,568 1 $ 3,087,368 1 $ 2,703,765 1 六(三) 103,510 - ( 223,008) - 六(四) ( 278,458) - 79,477 - 六(十三) ( 55,790) - ( 11,870) - 263,095 - 275,902 - 六(二十五) 48,369 - 26,242 - $ 3,168,094 1 $ 2,850,508 1 $ 24,844,853 6 $ 7,953,076 2 六(二十六) $ 2.31 $ 0.57 $ 2.28 $ 0.57 |
|---|---|
請參閱後附個體財務報告附註暨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吳漢期、徐聖忠會計師民國104 年2 月10 日查核報告。
董事長:段行建 經理人:段行建 會計主管:張錦源
- 18 -
| 民 國 102 年 度 1 月1 日 資本公積彌補虧損 現金增資發行海外存託憑證 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 限制員工權利新股註銷 股份基礎給付之酬勞成本 採權益法之認列關聯企業股權淨值變動 本期淨利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 12 月31 日 民 國 103 年 度 1 月1 日 現金增資發行新股 102 年度盈餘指撥及分配(註): 法定盈餘公積 特別盈餘公積 現金股利 資本公積配發現金 101 年度虧損撥補調整 限制員工權利新股註銷 限制員工權利新股變動 股份基礎給付之酬勞成本 採權益法之認列關聯企業股權淨值變動 本期淨利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 12 月31 日 |
附 註 六(十六) 六(十四) 六(十四) 六(十九) 六(十六) 六(十八) 六(十八) 六(十八) 六(十四) 六(十九) |
普通股股本 | 資 本 |
群 創 光 電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個 體 權 益 變 動 表 民國103 年及102 年1 月1 日至12 月31 日 保 留 盈 餘 其 公 積 法定盈餘 公 積 特別盈餘 公 積 未分配盈餘 (待彌補虧損) 國外營運機 構財務報表 換算之兌換 差 額 |
群 創 光 電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個 體 權 益 變 動 表 民國103 年及102 年1 月1 日至12 月31 日 保 留 盈 餘 其 公 積 法定盈餘 公 積 特別盈餘 公 積 未分配盈餘 (待彌補虧損) 國外營運機 構財務報表 換算之兌換 差 額 |
群 創 光 電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個 體 權 益 變 動 表 民國103 年及102 年1 月1 日至12 月31 日 保 留 盈 餘 其 公 積 法定盈餘 公 積 特別盈餘 公 積 未分配盈餘 (待彌補虧損) 國外營運機 構財務報表 換算之兌換 差 額 |
群 創 光 電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個 體 權 益 變 動 表 民國103 年及102 年1 月1 日至12 月31 日 保 留 盈 餘 其 公 積 法定盈餘 公 積 特別盈餘 公 積 未分配盈餘 (待彌補虧損) 國外營運機 構財務報表 換算之兌換 差 額 |
群 創 光 電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個 體 權 益 變 動 表 民國103 年及102 年1 月1 日至12 月31 日 保 留 盈 餘 其 公 積 法定盈餘 公 積 特別盈餘 公 積 未分配盈餘 (待彌補虧損) 國外營運機 構財務報表 換算之兌換 差 額 |
群 創 光 電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個 體 權 益 變 動 表 民國103 年及102 年1 月1 日至12 月31 日 保 留 盈 餘 其 公 積 法定盈餘 公 積 特別盈餘 公 積 未分配盈餘 (待彌補虧損) 國外營運機 構財務報表 換算之兌換 差 額 |
群 創 光 電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個 體 權 益 變 動 表 民國103 年及102 年1 月1 日至12 月31 日 保 留 盈 餘 其 公 積 法定盈餘 公 積 特別盈餘 公 積 未分配盈餘 (待彌補虧損) 國外營運機 構財務報表 換算之兌換 差 額 |
他 | 權 | 單位:新台幣仟元 員工未賺得 酬 勞 合 計 |
單位:新台幣仟元 員工未賺得 酬 勞 合 計 |
|
|---|---|---|---|---|---|---|---|---|---|---|---|---|---|---|---|
公 積 |
保 | 留 盈 餘 |
|||||||||||||
| 法定盈餘 公 積 |
特別盈餘 公 積 |
未分配盈餘 (待彌補虧損) |
國外營運機 構財務報表 換算之兌換 差 額 |
備供出售金 融資產未實 現 損 益 |
現金流量避 險中屬有效 避險部分之 避險工具利 益( 損失) |
員工未賺得 酬 勞 |
|||||||||
| $ 79,129,708 - 11,250,000 725,260 ( 10,680 ) - - - - $91,094,288 $ 91,094,288 8,500,000 - - - - - ( 48,924 ) - - - - - $99,545,364 |
$ 119,677,980 ( 27,308,220 ) 3,269,051 187,212 10,680 189,976 32,062 - - $96,058,741 $ 96,058,741 2,125,000 - - - ( 1,266,944 ) 2,328,981 48,924 47,174 289,523 ( 47,030 ) - - $99,584,369 |
$ 2,328,981 - - - - - - - - $2,328,981 $ 2,328,981 - 509,272 - - - ( 2,328,981 ) - - - - - - $509,272 |
$ - - - - - - - - - $ - $ - - - 1,144,229 - - - - - - - - - $1,144,229 |
($ 27,308,220 ) 27,308,220 - - - - - 5,102,568 ( 9,852 ) $5,092,716 $ 5,092,716 - ( 509,272 ) ( 1,144,229 ) ( 90,495 ) - - - - - - 21,676,759 ( 46,306 ) $24,979,173 |
($ 2,818,705 ) - - - - - - - 2,740,631 ($ 78,074 ) ($ 78,074 ) - - - - - - - - - - - 3,161,022 $3,082,948 |
($ 1,609,513 ) - - - - - - - 65,168 ($1,544,345 ) ($ 1,544,345 ) - - - - - - - - - - - 284,498 ($1,259,847 ) |
$ 423,629 - - - - - - - 54,561 $478,190 $ 478,190 - - - - - - - - - - - ( 231,120 ) $247,070 |
$ - - - ( 754,166 ) - 366,898 - - - ($387,268 ) ($ 387,268 ) - - - - - - - ( 43,951 ) 288,704 - - - ($142,515 ) |
$ 169,823,860 - 14,519,051 158,306 - 556,874 32,062 5,102,568 2,850,508 $193,043,229 $ 193,043,229 10,625,000 - - ( 90,495 ) ( 1,266,944 ) - - 3,223 578,227 ( 47,030 ) 21,676,759 3,168,094 $227,690,063 |
註:民國102 年度估列之員工紅利$172,217 仟元及董監酬勞$4,004 仟元已於民國102 年度綜合損益表中扣除。
請參閱後附個體財務報告附註暨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吳漢期、徐聖忠會計師民國104 年2 月10 日查核報告。
董事長:段行建 經理人:段行建 會計主管:張錦源
- 19 -
群 創 光 電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個 體 現 金 流 量 表 民國103 年及102 年1 月1 日至12 月31 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
| 103 | 年 度 | 102 | 年 度 | ||||
|---|---|---|---|---|---|---|---|
| 營業活動之現金流量 | |||||||
| 本期稅前淨利 | $ | 21,677,834 | $ | 4,435,151 | |||
| 調整項目 | |||||||
| 不影響現金流量之收益費損項目 | |||||||
| 折舊及攤銷費用 | 六(二十三) | 56,134,539 | 71,068,428 | ||||
| 股份基礎給付之酬勞成本 | 六(十四) | 578,227 | 556,874 | ||||
|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子公司及關聯企業損益之份額 | ( | 5,998,536) | ( | 5,233,229) | |||
| 處分投資利益 | 六(二十一) | ( | 452,613) | ( | 18,366) | ||
| 減損損失 | 六(二十一) | - | 204,721 | ||||
|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利益)損失 | 六(二十一) | ( | 22,568) | 6,065 | |||
| 利息收入 | 六(二十) | ( | 126,493) | ( | 112,782) | ||
| 股利收入 | 六(二十) | ( | 7,567) | ( | 43,822) | ||
| 利息費用 | 六(二十二) | 2,998,473 | 4,318,564 | ||||
| 未實現兌換損失(利益) | 六(二十一) | 1,188,553 | ( | 468,215) | |||
|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負債變動數 | |||||||
|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之淨變動 | |||||||
|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及負債 | 91,169 | ( | 706,193) | ||||
| 應收帳款 | ( | 5,094,884) | 5,437,335 | ||||
| 應收帳款-關係人 | ( | 3,657,816) | 10,145,135 | ||||
| 其他應收款 | ( | 89,561) | 194,789 | ||||
| 存貨 | 11,572,044 | ( | 4,133,091) | ||||
| 預付款項 | 306,774 | ( | 580,008) | ||||
| 其他流動資產-流動 | 14,142 | ( | 9,872) | ||||
|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負債之淨變動 | |||||||
| 避險之衍生金融負債 | ( | 299,025) | ( | 290,235) | |||
| 應付帳款 | 4,707,855 | ( | 22,695,791) | ||||
| 應付帳款-關係人 | 3,193,266 | ( | 7,322,352) | ||||
| 其他應付款 | 4,125,260 | ( | 8,943,611) | ||||
| 負債準備-流動 | 1,184,460 | 814,253 | |||||
| 其他流動負債 | 309,564 | ( | 248,257) | ||||
| 其他非流動負債-其他 | ( | 951,067) | 3,361,094 | ||||
| 營運產生之現金流入 | 91,382,030 | 49,736,585 | |||||
| 支付所得稅 | ( | 1,075) | - | ||||
| 營業活動之淨現金流入 | 91,380,955 | 49,736,585 |
(續 次 頁)
- 20 -
| 群 創 光 電 | 群 創 光 電 | 股 份 有 限 公 | 股 份 有 限 公 | 司 | |||
|---|---|---|---|---|---|---|---|
| 個 體 現 | 金 流 量 | 表 | |||||
| 民國103 年及102 | 年1 月1 日至12 | 月31 日 | |||||
| 單位:新台幣仟元 | |||||||
| 103 | 年 度 | 102 | 年 度 | ||||
| 投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 |||||||
| 其他應收款-關係人 | $ | 96,927 | $ | 547,891 | |||
| 取得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 ( | 135,456) | ( | 292,854) | |||
| 處分備供出售金融資產價款 | 167,288 | 201,107 | |||||
| 處分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價款 | - | 192,758 | |||||
|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增加 | ( | 753,906) | ( | 1,381,019) | |||
| 處分採用權益法之投資價款 | 1,550,113 | 3,557 | |||||
| 採用權益法之股權投資減資退回股款 | 736,214 | 3,278,146 | |||||
| 購置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 六(二十七) ( | 14,629,033) | ( | 16,072,136) | |||
| 其他金融資產變動 | 440,446 | 877,470 | |||||
|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價款 | 12,761 | 111,287 | |||||
| 其他非流動資產增加 | ( | 568,172) | ( | 13,819) | |||
| 收取利息 | 125,498 | 113,894 | |||||
| 收取股利 | 1,444,112 | 5,859,537 | |||||
| 投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 | ( | 11,513,208) | ( | 6,574,181) | |||
| 籌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 |||||||
| 短期借款(減少)增加 | ( | 643,565) | 1,943,565 | ||||
| 應付短期票券減少 | - | ( | 699,430) | ||||
| 長期借款償還數 | ( | 57,625,650) | ( | 49,210,951) | |||
| 應付公司債償還數 | - | ( | 2,000,000) | ||||
| 應付租賃款減少 | - | ( | 980,000) | ||||
| 現金增資發行新股 | 六(十六) | 10,625,000 | 14,519,051 | ||||
| 發放現金股利 | ( | 90,495) | - | ||||
| 資本公積配發現金 | ( | 1,266,944) | - | ||||
| 發行有償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 | 六(十四) | - | 181,315 | ||||
| 買回有償之限制員工權利股票 | ( | 7,754) | ( | 8,260) | |||
| 支付利息 | ( | 2,920,036) | ( | 4,239,118) | |||
| 籌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 | ( | 51,929,444) | ( | 40,493,828) | |||
| 本期現金及約當現金增加數 | 27,938,303 | 2,668,576 | |||||
| 期初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 27,604,892 | 24,936,316 | |||||
| 期末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 $ | 55,543,195 | $ | 27,604,892 |
請參閱後附個體財務報告附註暨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吳漢期、徐聖忠會計師民國104 年2 月10 日查核報告。
董事長:段行建 經理人:段行建 會計主管:張錦源
- 21 -
附件四
群創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民國一○三年度盈餘分派表
單位:新台幣元
| 單位:新台幣元 | ||
|---|---|---|
| 項 目 | 金 額 | 說 明 |
| 期初保留盈餘 | 3,348,719,457 | |
| 民國103年度保留盈餘調整數 | (46,305,843) | 註3 |
| 調整後未分配盈餘 103年度稅後淨利 減:法定盈餘公積 加:特別盈餘公積迴轉 本期可供分配的盈餘 分配項目 股東現金股利 股東股利小計 期末未分配盈餘餘額 |
3,302,413,614 21,676,759,219 (2,167,675,922) 1,144,228,508 23,955,725,419 6,947,188,064 6,947,188,064 17,008,537,355 |
每股配發0.7元 |
註1:依公司章程及股東會決議優先分派103年度盈餘。
-
註2:本公司考量公司章程規定及激勵員工效果,擬議配發103年度員工 紅利新台幣1,436,186,891元及董監酬勞新台幣6,954,142元,分 配總金額與103年度原估列費用金額差異新台幣6,954,142元,將 於股東常會通過後,以會計估計變動處理,列為104年度費用。
-
註3:民國103年度保留盈餘調整數為確定退休金福利計劃精算損失。
董事長: 經理人: 主辦會計:
- 22 -
附件五
公司章程修訂條文對照表
| 條 次 |
修 正 前 條 文 | 修 正 後 條 文 | 修正依據 |
|---|---|---|---|
| 第四條之二 | 本公司如~~擬~~ 以低於市價之認股價 格發行員工認股權憑證,應依發 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 則規定,經股東會決議後,始得 發行。 |
本公司如以低於市價之認股價格 發行員工認股權憑證,應依發行 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 規定,經股東會決議後,始得發 行。 |
配合公司 實務酌作 文字修訂 |
| 第四條之三 | 本公司如~~擬~~ 將買回本公司之股份 以低於實際買回股份之平均價格 轉讓與員工,應依相關規定,經 最近一次股東會決議後,始得辦 理轉讓。 |
本公司如將買回本公司之股份以 低於實際買回股份之平均價格轉 讓與員工,應依相關規定,經最 近一次股東會決議後,始得辦理 轉讓。 |
配合公司 實務酌作 文字修訂 |
| 第 六 條 |
本公司股票為記名式,並應編號 及由董事三人以上簽名或蓋章, 再經主管機關或其核定之發行登 記機構簽證後發行之。~~亦~~ 得採免 印製股票之方式發行之,但應洽 證券集中保管事業機構登錄。 |
本公司股票為記名式,並應編號 及由董事三人以上簽名或蓋章, 再經主管機關或其核定之發行登 記機構簽證後發行之。得採免印 製股票之方式發行之,但應洽證 券集中保管事業機構登錄。 |
配合公司 實務酌作 文字修訂 |
| 第十二條 | 本公司設董事五至~~七~~ 人,監察人 二至三人,任期三年。採候選人 提名制,由股東會就董事、監察 人候選人名單中選任之~~,連選得~~ ~~連任~~ 。董事、監察人人數由董事 會議定之。 (餘略) |
本公司設董事五至九 人,監察人 二至三人,任期三年,連選得連 任 。採候選人提名制,由股東會 就董事、監察人候選人名單中選 任之。董事、監察人人數由董事 會議定之。 (餘略) |
配合公司 設置審計 委員會修 訂 |
| 第十二條 之 ㄧ |
~~配合~~ 證券交易法第14條之2~~及第~~ ~~183~~ ~~條之~~ 規定,本公司上述董事 名額中,獨立董事名額不得少於 ~~二~~ 人且不得少於董事席次五分之 一,採候選人提名制度,由股東 會就獨立董事候選人名單中選任 之。 |
依 證券交易法第14條之2規定, 本公司上述董事名額中,獨立董 事名額不得少於三 人且不得少於 董事席次五分之一,採候選人提 名制度,由股東會就獨立董事候 選人名單中選任之。 |
配合公司 設置審計 委員會修 訂 |
| 第十七條 第二、三項 |
新增 | 本公司自民國102年所選任之董 事監察人任期屆滿改選後,依據 證券交易法第十四條之四規定, 設置審計委員會以取代監察人, 由審計委員會或審計委員會之成 員負責執行公司法、證券交易法 、其他法令暨本章程規定監察人 |
增訂審計 委員會之 組成規定 及監察人 制度之落 日條款 |
- 23 -
| 條 次 |
修 正 前 條 文 | 修 正 後 條 文 | 修正依據 |
|---|---|---|---|
| 之職權。審計委員會設置後,本 章程有關監察人之規定,將不再 適用。 有關審計委員會之人數、任期、 職權、議事規則等事項,依公開 發行公司審計委員會行使職權辦 法相關規定,以審計委員會組織 規程另定之。 |
|||
| 第二十六條 | 本章程經全體發起人同意於民國 九十一年十一月二十一日訂立。 第一次修正於民國九十二年三月 二十一日。…(略)第十一次修訂 於民國一00年六月二十八日。第 十二次修訂於民國101年六月二 十九日。第十三次修訂於民國 101年十一月十四日。第十四次 修訂於民國103年六月十九日。 |
本章程經全體發起人同意於民國 九十一年十一月二十一日訂立。 第一次修正於民國九十二年三月 二十一日。…(略)第十一次修訂 於民國一00年六月二十八日。第 十二次修訂於民國101年六月二 十九日。第十三次修訂於民國 101年十一月十四日。第十四次 修訂於民國103年六月十九日。 第十五次修訂於民國104年六月 八日。 |
說明章程 修訂沿革 |
- 24 -
附件六
股東會議事規則修訂條文對照表
| 條 次 |
修 正 前 條 文 |
修 正 後 條 文 | 修正依據 |
|---|---|---|---|
| 第三條 | (股東會召集及開會通知) 本公司股東會除法令另有規定外, 由董事會召集之。 股東常會之召集,應編制議事手冊 ,並於三十日前通知各股東,對於 持有記名股票未滿一千股股東,得 於三十日前以輸入公開資訊觀測站 公告方式為之;股東臨時會之召集 ,應於十五日前通知各股東,對於 持有記名股票未滿一千股股東,得 於十五日前以輸入公開資訊觀測站 公告方式為之。 通知及公告應載明召集事由;其通 知經相對人同意者,得以電子方式 為之。 選任或解任董事、監察人、變更章 程、公司解散、合併、分割或公司 法第一百八十五第一項各款、證券 交易法第二十六條之一、第四十三 條之六之事項應在召集事由中列舉 ,不得以臨時動議提出。 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 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向本公司提 出股東常會議案。但以一項為限, 提案超過一項者,均不列入議案。 另股東所提議案有公司法第172條 之1第4項 各款情形之一,董事會得 不列為議案。 本公司應於股東常會召開前之停止 股票過戶日前公告受理股東之提案 、受理處所及受理期間;其受理期 間不得少於十日。 股東所提議案以三百字為限,超過 三百字者,不予列入議案;提案股 東應親自或委託他人出席股東常會 ,並參與該項議案討論。 本公司應於股東會召集通知日前, 將處理結果通知提案股東,並將合 |
(股東會召集及開會通知) 本公司股東會除法令另有規定外, 由董事會召集之。 股東常會之召集,應編制議事手冊 ,並於三十日前通知各股東,對於 持有記名股票未滿一千股股東,得 於三十日前以輸入公開資訊觀測站 公告方式為之;股東臨時會之召集 ,應於十五日前通知各股東,對於 持有記名股票未滿一千股股東,得 於十五日前以輸入公開資訊觀測站 公告方式為之。 通知及公告應載明召集事由;其通 知經相對人同意者,得以電子方式 為之。 選任或解任董事、監察人、變更章 程、公司解散、合併、分割或公司 法第一百八十五第一項各款、證券 交易法第二十六條之一、第四十三 條之六、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 券處理準則第五十六條之一及第六 十條之二 之事項應在召集事由中列 舉,不得以臨時動議提出。 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 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向本公司提 出股東常會議案。但以一項為限, 提案超過一項者,均不列入議案。 另股東所提議案有公司法第一百七 十二條之一第四項 各款情形之一, 董事會得不列為議案。 本公司應於股東常會召開前之停止 股票過戶日前公告受理股東之提案 、受理處所及受理期間;其受理期 間不得少於十日。 股東所提議案以三百字為限,超過 三百字者,不予列入議案;提案股 東應親自或委託他人出席股東常會 ,並參與該項議案討論。 |
配合法令 規定修訂 |
- 25 -
| 條 次 |
修 正 前 條 文 |
修 正 後 條 文 | 修正依據 |
|---|---|---|---|
| 於本條規定之議案列於開會通知。 對於未列入議案之股東提案,董事 會應於股東會說明未列入之理由。 |
本公司應於股東會召集通知日前, 將處理結果通知提案股東,並將合 於本條規定之議案列於開會通知。 對於未列入議案之股東提案,董事 會應於股東會說明未列入之理由。 |
||
| 第六條 | (~~簽名簿等~~ 文件之備置) 出席股東或其代理人繳交簽到卡以 代簽到,其股權數按繳交之簽到卡 計算之。 本公司應將議事手冊、年報、出席 證、發言條、表決票及其他會議資 料,交付予出席股東會之股東;有 選舉董事~~、監察人~~ 者,應另附選舉 票。 股東憑~~出席證、~~ 出席簽到卡或其他 出席證件出席股東會;屬徵求委託 書之徵求人並應攜帶身~~份~~ 證明文件 ,以備核對。 政府或法人為股東時,出席股東會 之代表人不限於一人。法人受託出 席股東會時,僅得指派一人代表出 席。 |
(文件之備置) 出席股東或其代理人繳交簽到卡以 代簽到,其股權數按繳交之簽到卡 計算之。 本公司應將議事手冊、年報、出席 證、發言條、表決票及其他會議資 料,交付予出席股東會之股東;有 選舉董事者,應另附選舉票。 股東憑出席簽到卡或其他出席證件 出席股東會;屬徵求委託書之徵求 人並應攜帶身分 證明文件,以備核 對。 政府或法人為股東時,出席股東會 之代表人不限於一人。法人受託出 席股東會時,僅得指派一人代表出 席。 |
配合公司 設置審計 委員會及 實務運作 修訂 |
| 第九條 | (股東會出席股數之計算與開會) 股東會之出席,應以股份為計算基 準。出席股數依~~簽名簿或~~ 繳交之簽 到卡,加計以書面或電子方式行使 表決權之股數計算之。 (以下略) |
(股東會出席股數之計算與開會) 股東會之出席,應以股份為計算基 準。出席股數依繳交之簽到卡,加 計以書面或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之 股數計算之。 (以下略) |
配合公司 實務運作 修訂 |
| 第十三條 | (議案表決、監票及計票方式) 股東每股有一表決權;但受限制或 公司法第179條第2項 所列無表決權 者,不在此限。 ~~本公司召開股東會時,得採行以書~~ ~~面或電子方式行使其表決權(依公~~ ~~司法第一百七十七條之一第一項但~~ ~~書應採行電子投票之公司:~~ 本公司 召開股東會時,應採行以電子方式 並得採行以書面方式行使其表決權 ~~)~~ ;其以書面或電子方式行使表決 權時,其行使方法應載明於股東會 召集通知。以書面或電子方式行使 |
(議案表決、監票及計票方式) 股東每股有一表決權;但受限制或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九條第二項 所列 無表決權者,不在此限。 本公司召開股東會時,應採行以電 子方式並得採行以書面方式行使其 表決權;其以書面或電子方式行使 表決權時,其行使方法應載明於股 東會召集通知。以書面或電子方式 行使表決權之股東,視為親自出席 股東會。但就該次股東會之臨時動 議及原議案之修正,視為棄權。 前項以書面或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 |
配合公司 採電子投 票逐案票 決 |
- 26 -
| 條 次 |
修 正 前 條 文 |
修 正 後 條 文 | 修正依據 |
|---|---|---|---|
| 表決權之股東,視為親自出席股東 會。但就該次股東會之臨時動議及 原議案之修正,視為棄權~~,故本公~~ ~~司宜避免提出臨時動議及原議案~~ ~~之~~ ~~修正~~ 。 前項以書面或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 者,其意思表示應於股東會開會二 日前送達公司,意思表示有重複時 ,以最先送達者為準。但聲明撤銷 前意思表示者,不在此限。親自出 席股東會者,至遲應於股東會開會 二日前以與行使表決權相同之方式 撤銷前項行使表決權之意思表示; 逾期撤銷者,以書面或電子方式行 使之表決權為準。如以書面或電子 方式行使表決權並以委託書委託代 理人出席股東會者,以委託代理人 出席行使之表決權為準。 議案之表決,除公司法及本公司章 程另有規定外,以出席股東表決權 過半數之同意通過之。表決時,應 逐案由主席或其指定人員宣佈出席 股東之表決權總數。 ~~議案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股東無異~~ ~~議者,視為通過,其效力與投票表~~ ~~決同;有異議者,應依前項規定採~~ ~~取投票方式表決。除議程所列議案~~ ~~外,股東提出之其他議案或原議案~~ ~~之修正案或替代案,應有其他股東~~ ~~附議,提案人連同附議人代表之股~~ ~~權,應達已發行股份表決權總數百~~ ~~分之一。~~ 同一議案有修正案或替代案時,由 主席併同原案定其表決之順序。如 其中一案已獲通過時,其他議案即 視為否決,勿庸再行表決。 議案表決之監票及計票人員,由主 席指定之,但監票人員應具有股東 身分。 計票應於股東會場內公開為之,表 決之結果,應當場報告,並作成紀 錄。 |
者,其意思表示應於股東會開會二 日前送達公司,意思表示有重複時 ,以最先送達者為準。但聲明撤銷 前意思表示者,不在此限。親自出 席股東會者,至遲應於股東會開會 二日前以與行使表決權相同之方式 撤銷前項行使表決權之意思表示; 逾期撤銷者,以書面或電子方式行 使之表決權為準。如以書面或電子 方式行使表決權並以委託書委託代 理人出席股東會者,以委託代理人 出席行使之表決權為準。 議案之表決,除公司法及本公司章 程另有規定外,以出席股東表決權 過半數之同意通過之。表決時,應 逐案由主席或其指定人員宣佈出席 股東之表決權總數後,由股東逐案 進行投票表決,並於股東會召開後 當日,將股東同意、反對及棄權之 結果輸入公開資訊觀測站。 同一議案有修正案或替代案時,由 主席併同原案定其表決之順序。如 其中一案已獲通過時,其他議案即 視為否決,勿庸再行表決。 議案表決之監票及計票人員,由主 席指定之,但監票人員應具有股東 身分。 計票應於股東會場內公開為之,表 決之結果,應當場報告,並作成紀 錄。 |
- 27 -
| 條 次 |
修 正 前 條 文 |
修 正 後 條 文 | 修正依據 |
|---|---|---|---|
| 第十四條 | 報告事項及非為議案不予討論或表 決~~,主席對於議案之討論,認為已~~ ~~達可付表決之程度時,得宣布停止~~ ~~討論提付表決~~ 。 |
報告事項及非為議案不予討論或表 決。 |
文字與第 十條重覆 |
| 第十六條 | (會議紀錄及簽署事項) (第一~三項略) ~~前項決議方法,係經主席徵詢股~~ ~~東~~ ~~意見,股東對議案無異議者,應記~~ ~~載「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股東無異~~ ~~議通過」;惟股東對議案有異議時~~ ~~,應載明採票決方式及通過表決權~~ ~~數與權數比例。~~ |
(會議紀錄及簽署事項) (第一~三項略) (第四項刪除) |
配合公司 採電子投 票逐案票 決,第四 項刪除 |
| 第十九條 | (休息、續行集會) (第一~三項略) 主席得指揮糾察員(或保全人員) 協助維持會場秩序。糾察員(或保 全人員)在場協助維持秩序時,應 佩戴「糾察員」字樣臂章。 |
(休息、續行集會) (第一~三項略) (第四項刪除) |
文字與第 十八條重 覆 |
| 第二十條 之 一 |
(新增) |
本公司審計委員會設置後,本規則 有關監察人之規定,將不再適用。 |
配合公司 設置審計 委員會增 訂 |
- 28 -
附件七
董事及監察人選任辦法修訂條文對照表
| 條 次 |
修 正 前 條 文 |
修 正 後 條 文 | 修正依據 |
|---|---|---|---|
| 第一條 | 本公司董事及監察人之選舉,除法 令或章程另有規定者外,應依本辦 法辦理之。 |
本公司董事及監察人之選舉,除法 令或章程另有規定者外,應依本辦 法辦理之。 |
新增條次 |
| 第二條 | ~~一、~~ 本公司董事及監察人之選舉~~採~~ ~~單記名累積選舉法~~ ,選任董事時, 每一股有與應選出董事人數相同之 選舉權,得集中選舉一人,或分配 選舉數人,選任監察人時亦同,選 舉人之記名,得以在選舉票上所印 出席證號碼代之。 |
本公司董事及監察人之選舉除法令 另有規定外 ,選任董事時,每一股 有與應選出董事人數相同之選舉權 ,得集中選舉一人,或分配選舉數 人,選任監察人時亦同,選舉人之 記名,得以在選舉票上所印出席證 號碼代之。 |
新增條次 |
| 第三條 | ~~三、~~ 選舉開始時由主席指定監票員 、記票員各若干人,執行各項有關 任務。 |
選舉開始時由主席指定監票員、記 票員各若干人,執行各項有關任務 。 |
新增條次 |
| 第四條 | ~~四、~~ 本公司董事及監察人,依~~本~~ 公 司章程所規定名額,由所得選票代 表選舉權較多者,分別當選為非獨 立董事、獨立董事或監察人~~,同時~~ ~~當選為董事與監察人之人,應自行~~ ~~決定充任董事或監察人,或當選之~~ ~~董事、監察人經查核確認其個人資~~ ~~料不符或依相關法令規定當選失其~~ ~~效力者,其缺額由原選次多之被選~~ ~~人遞充~~ ,如有二人或二人以上所得 選票代表選舉權數相同而超過規定 名額時,由所得選票代表選舉權數 相同者抽籤決定,未出席者,由主 席代為抽籤。 ~~不符合證券交易法第二十六條第三~~ ~~項及第四項規定者,當選失其效力。~~ |
本公司董事及監察人,依~~本~~ 公司章 程所規定名額,由所得選票代表選 舉權較多者,分別當選為非獨立董 事、獨立董事或監察人,如有二人 或二人以上所得選票代表選舉權數 相同而超過規定名額時,由所得選 票代表選舉權數相同者抽籤決定, 未出席者,由主席代為抽籤。 |
新增條次 並配合法 規修改 |
| 第五條 | ~~四之一、~~ 本公司董事及監察人選舉 採候選人提名制度,本公司董事會 或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 上股東,得依據公司法及相關法令 規定,提出董事及監察人候選人名 單。本公司應於股東會召開前之停 止股票過戶日前,公告受理董事及 監察人候選人提名之期間、應選名 |
本公司董事及監察人選舉採候選人 提名制度,本公司董事會或持有已 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東, 得依據公司法及相關法令規定,提 出董事及監察人候選人名單。本公 司應於股東會召開前之停止股票過 戶日前,公告受理董事及監察人候 選人提名之期間、應選名額、受理 |
新增條次 |
- 29 -
| 條 次 |
修 正 前 條 文 |
修 正 後 條 文 | 修正依據 |
|---|---|---|---|
| 額、受理處所及其他必要事項。本 公司獨立董事之候選資格,依相關 法令規定辦理。 |
處所及其他必要事項。本公司獨立 董事之候選資格,依相關法令規定 辦理。 |
||
| 第六條 | ~~五、~~ 董事之選票依非獨立董事與獨 立董事一併選舉分別計票分別當選。 |
董事之選票依非獨立董事與獨立董 事一併選舉分別計票分別當選。 |
新增條次 |
| 第七條 | ~~六、~~ 選舉票由董事會製發,按出席 證號碼,以一人一票,按應選出之 人數點發選票,每張選票比例分載 各該股東之選舉權數。 |
選舉票由董事會製發,按出席證號 碼,以一人一票,按應選出之人數 點發選票,每張選票比例分載各該 股東之選舉權數。 |
新增條次 |
| 第八條 | ~~七、~~ 選舉人如為股東身分者,選舉 人須在選票「被選舉人」欄須填明 被選舉人戶名,並得加註股東戶號。 被選舉人如為非股東身分者,選舉 人須在選票「被選舉人」欄填明被 選舉人姓名,身分證明文件號碼。 惟被選舉人為政府或法人時,應填 列該政府或法人全銜或該政府或法 人之代表人名稱。 |
選舉人如為股東身分者,選舉人須 在選票「被選舉人」欄須填明被選 舉人戶名,並得加註股東戶號。 被選舉人如為非股東身分者,選舉 人須在選票「被選舉人」欄填明被 選舉人姓名,身分證明文件號碼。 惟被選舉人為政府或法人時,應填 列該政府或法人全銜或該政府或法 人之代表人名稱。 |
新增條次 |
| 第九條 | 八、選舉票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無效: (一)不用~~第五~~ 條所規定之選舉票者。 (二)未經投入票箱之選舉票。 (三)未經選舉人填寫之空白選舉票。 (四)所填被選舉人在兩人以上者。 (五)字跡模糊,無法辨認者。 (六)除被選舉人戶名(姓名)及其股 東戶號(身分證明文件號碼)外 夾寫其他文字者。 (七)所填被選舉人戶名(姓名)與其 他股東戶名(姓名)相同,而未 填股東戶號(身分證明文件號 碼)以資區別者。 (八)所填被選舉人如為股東身分者 ,其戶名、戶號與股東名簿不 符者;所填被選舉人如非股東 身分者,其姓名、身分證明文 件號碼經核對不符者。 |
選舉票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無效: (一)不用第七 條所規定之選舉票者。 (二)未經投入票箱之選舉票。 (三)未經選舉人填寫之空白選舉票。 (四)所填被選舉人在兩人以上者。 (五)字跡模糊,無法辨認者。 (六)除被選舉人戶名(姓名)及其股 東戶號(身分證明文件號碼)外 夾寫其他文字者。 (七)所填被選舉人戶名(姓名)與其 他股東戶名(姓名)相同,而未 填股東戶號(身分證明文件號 碼)以資區別者。 (八)所填被選舉人如為股東身分者 ,其戶名、戶號與股東名簿不 符者;所填被選舉人如非股東 身分者,其姓名、身分證明文 件號碼經核對不符者。 |
新增條次 |
| 第十條 | ~~九、~~ 投票完畢後當場開票,開票結 果由主席當埸宣佈。 |
投票完畢後當場開票,開票結果由 主席當埸宣佈。 |
新增條次 |
| 第十一條 | ~~十、投票~~ 當選董事及監察人由董事 會分別發給當選通知書。 |
當選之 董事及監察人由董事會分別 發給當選通知書。 |
新增條次 |
- 30 -
| 條 次 |
修 正 前 條 文 |
修 正 後 條 文 | 修正依據 |
|---|---|---|---|
| 第十二條 | ~~十一、~~ 本辦法經股東會通過後施行 ,修正時亦同。 |
本辦法經股東會通過後施行,修正 時亦同。 |
新增條次 |
| 第十二條 之 一 |
(新增) |
本公司審計委員會設置後,本選任 辦法有關監察人之規定,將不再適 用。 |
配合公司 設置審計 委員會增 訂 |
| 第十三條 | ~~十二、~~ 本辦法訂於民國93年5月19 日。第一次修訂於民國96年6月13 日。第二次修訂於民國101年6月29 日。 |
本辦法訂於民國93年5月19日。 第一次修訂於民國96年6月13日。 第二次修訂於民國101年6月29日。 第三次修訂於民國104年6月8日 。 |
新增條次 並增列修 訂沿革 |
- 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