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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ventronics (Hangzhou), Inc. Share Issue/Capital Change 2016

Dec 18,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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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飞特电子(杭州)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中签率公告

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英飞特电子(杭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飞特”、“发行人”)首 次公开发行不超过3,3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 请已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6]2870号文核准。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投资者询 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的 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发行人与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主承销商”)协商确 定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3,300万股。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2,000 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60.61%;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1,300万股,占本次发行 数量的39.39%,本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4.85元/股。

英飞特于2016年12月16日(T日)利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定价发 行“英飞特”股票1,300万股。

本次发行在发行缴款环节有重大变化,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并于2016年12 月20日(T+2日)及时履行缴款义务。

1、网下投资者应根据《英飞特电子(杭州)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于2016年12月20日(T+2日) 16:00前,按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与获配数量,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英飞特电子(杭州)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 其资金账户在2016年12月20日(T+2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投资者款 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主承销商包销。

2、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 量的70%时,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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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信息披露。

3、网下获配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 责任,主承销商将公告披露违约情况,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监会和中国证券业协 会备案。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6 个月内不得参与新股申购。

一、网上申购情况

主承销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供的数据,对本次网上定价发行的申购情况 进行了统计,本次网上定价发行有效申购户数为12,394,689户,有效申购股数为 101,995,019,000股,配号总数为203,990,038个,配号起始号码为000000000001, 截止号码为000203990038。

二、回拨机制实施、发行结构及网上发行中签率

根据《英飞特电子(杭州)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发行公告》公布的回拨机制,由于网上初步有效申购倍数为7,845.77069倍,高 于150倍,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决定启动回拨机制,将本次发行股份的50.61%由网 下回拨至网上。回拨后,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33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10%; 网上最终发行数量为2,97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90%。回拨后本次网上定价发行 的中签率为0.0291190690%,有效申购倍数为3,434.17572倍。

三、网上摇号抽签

主承销商与发行人定于2016年12月19日(T+1日)上午在深圳市福田区红荔 西路上步工业区10栋2楼进行摇号抽签,并将于2016年12月20日(T+2日)在《中 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公布摇号中签结 果。

发行人:英飞特电子(杭州)股份有限公司 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12 月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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