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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ventronics (Hangzhou), Inc. — 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2018
Apr 25,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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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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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582 证券简称:英飞特 公告编号:2018-062
英飞特电子(杭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 2017 年度股东大会议案(九)、议案(十)的临时提案的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根据公司3%以上股东杭州誉恒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018年4月24 日以书面形式提交的《关于修改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议案九<关于公司及全资 子公司2018年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议案>以及议案十<关于公 司及全资子公司开展资产池业务的议案>的提议函》,提议修改并调整已提交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九)、议案(十)的内容。
2、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时间不变,仍为2018年5月10日;股权登记日 不变,仍为2018年5月7日。
一、 股东大会通知情况
英飞特电子(杭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英飞特”)定于 2018年5月10日召开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并于2018年4月20日在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证 券日报》上披露了《关于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8-048), 会议股权登记日为:2018年5月7日。
二、临时提案情况
公司董事会于2018年4月24日收到公司股东杭州誉恒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以下简称“誉恒投资”)(截止本公告披露日,誉恒投资持本公司股 份11,636,31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74%)书面提交的《关于修改公司201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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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股东大会议案九<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18年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及担保事项的议案>以及议案十<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开展资产池业务的 议案>的提议函》,内容如下:
2018年4月18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18年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议案》、 《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开展资产池业务的议案》,为更充分的保护股东权益, 本股东提议将议案内容修改如下:
1、《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18年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 的议案》中如下内容:
“四、其他安排
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在总授信额度内, 以银行与公司、全资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包括 未列示的全资子公司)间的授信额度可调剂。实际担保的金额在总担保额度内, 以银行与公司、全资子公司实际发生的担保金额为准,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的担保 额度可调剂。公司可以为全资子公司担保,各全资子公司之间可以相互担保。公 司及全资子公司可以对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
修改为:
“四、其他安排
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在总授信额度内, 以银行与公司、全资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间的授 信额度可调剂。实际担保的金额在总担保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全资子公司实 际发生的担保金额为准,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可调剂。”
2、《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开展资产池业务的议案》中如下内容:
“本次担保及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及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含未列入的全资子公
- 司),上述公司互为担保及反担保对象,均归入本次资产池业务范畴之内。” 修改为:
“本次担保及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及公司之全资子公司,上述公司互为担保及 反担保对象,均归入本次资产池业务范畴之内。”
三、董事会审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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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 年修订)》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 10 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应当在收到提案后 2 日内发出股东 大会补充通知,公告临时提案的内容。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召集人在发出股东 大会通知公告后,不得修改股东大会通知中已列明的提案或增加新的提案。
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查,股东誉恒投资拥有提案人的资格,且提 案的时间、程序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 年修订)》和 《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且上述议案内容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公司董事会 同意根据上述临时提案修改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议案九《关于公司及全资子 公司 2018 年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议案》以及议案十《关于公 司及全资子公司开展资产池业务的议案》并将修改后的议案提交公司 2017 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
除上述变动的说明外,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召开方式、 股权登记日、会议地点等相关事项不变。
四、修改后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 及全资子公司2018年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公告(修改稿)》以 及《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开展资产池业务的公告(修改稿)》
五、备查文件
1、英飞特电子(杭州)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杭州誉恒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关于修改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 议案九<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18年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议 案>以及议案十<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开展资产池业务的议案>的提议函》
英飞特电子(杭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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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