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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ventronics (Hangzhou), Inc. — 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2021
Jun 4,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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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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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582 证券简称:英飞特 公告编号:2021-049
英飞特电子(杭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特定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公司股东浙江尚志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公司提供的信息内 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英飞特电子(杭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2020年12月10日 披露了《关于特定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及未来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0-113),公司股东浙江尚志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 称“尚志投资”)计划自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即2020年12 月15日至2021年6月14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合法方式减持公 司股份不超过4,456,996股,即不超过减持计划披露当时公司总股本的2.26%。若 计划减持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股份数量做相 应调整。尚志投资计划减持的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持有的股份 以及该等股份上市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
2021年5月17日,公司2020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尚志投资相应调整减持 计划数量。
公司于2021年6月3日收到尚志投资出具的《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 函》,其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 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 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股东在减持计划实施完毕后二个交易日内应当予以公告。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 股东名称 | 股份变动方式 | 股份变动日期 | 股份变动数量(股) | 股份变动比例 | 减持价格区间(元**/** |
|---|
| 股) | |||||
|---|---|---|---|---|---|
| 尚志投资 | 回购注销离职激励对象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份,公司总股本减少206,350股,被动增持。 | 2021年2月24日 | - | 0.00% | - |
| 二级市场集中竞价减持 | 2021年4月20日 | -600,000 | -0.30% | 20.06 | |
| 公司实施2020年度权益分派,每10股转增5股 | 2021年5月17日 | 1,928,498 | 0.00% | - | |
| 二级市场集中竞价减持 | 2021年5月20日至2021年6月2日 | -2,949,925 | -1.00% | 14.08-19.32 | |
| 大宗交易减持 | 2021年6月3日 | -2,835,569 | -0.96% | 19.37 | |
| 合计 | -4,456,996 | -2.26% | - |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
|---|---|---|---|---|---|
| 持股数量(股) | 占减持计划披露当时总股本比例 | 持股数量(股) | 占当前总股本比例 | ||
| 尚志投资 | 合计持有股份 | 4,456,996 | 2.26% | 0 | 0.00%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4,456,996 | 2.26% | 0 | 0.00% |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00% | 0 | 0.00% |
注:1、减持计划发布当时,公司总股本为 197,931,800 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后为
197,516,136 股。2、2021 年 2 月 24 日,因回购注销离职激励对象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公司 总股本减少为 197,725,450 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后为 197,309,786 股。3、2021 年 5 月 17 日,公司 2020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毕,以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后的总股本 197,309,786 股为基数, 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5 股,公司总股本增加至当前的 296,380,343 股,扣除当前回购专用 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后为 295,964,679 股。
二、其他相关说明
1、尚志投资本次减持严格遵守了《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
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未违反其在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 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作出的相关承诺。
-
2、尚志投资本次减持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截至本公告日,
-
本次减持实施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意向、承诺及减持计划一致。
3、尚志投资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 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 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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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截至本公告日,尚志投资的减持股份计划已实施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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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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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尚志投资出具的《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英飞特电子(杭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