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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ventronics (Hangzhou), Inc.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7
Sep 13,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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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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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582 证券简称:英飞特 公告编号:2017-113
英飞特电子(杭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担保情况概述
英飞特电子(杭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英 飞特光电有限公司(以下称“英飞特光电”)因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拟向招商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滨江支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 币 5,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期限 1 年(具体以银行最终审批为准)。公司为其提 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办理相关 业务,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签署相关法律文件等。
2017 年 9 月 12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浙江英飞特光电有限公司 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根据《深证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证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以及《公司章程》、《对外担保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对外担保的担保金额 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且公司全资子公司英飞特光电资产负 债率未超过 70%,因此,本次担保事项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无需提交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简介
被担保人名称:浙江英飞特光电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4 年 4 月 18 日
注册地址:桐庐县桐庐经济开发区环城南路 88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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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华桂林
注册资本: 壹亿柒仟万元整
经营范围:开关电源、LED 台灯及相关电子产品的研究、开发、销售;货 物进出口;技术服务;生产:LED 照明驱动电源。(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被担保人与本公司关系
英飞特电子(杭州)股份有限公司
100%
浙江英飞特光电有限公司
3、被担保人财务状况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英飞特光电资产总额 495,153,017.4 元,负债总额 437,750,126.18 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120,000,000.00 元,流动负债总额 317,750,126.18 元,净资产 57,402,891.22 元。2016 年营业收入 339,329,418.19 元, 利润总额 10,452,669.96 元,净利润 8,682,450.89 元。(经审计)
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英飞特光电资产总额 456,250,090.06 元,负债总额 268,063,868.76 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0 元,流动负债总额 268,063,868.76 元, 净资产 188,186,221.30 元。2017 年上半年营业收入 156,322,599.65 元,利润总额 10,348,389.53 元,净利润 8,228,930.08 元。(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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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担保方(保证人)名称:英飞特电子(杭州)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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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被担保方(债务人)名称:浙江英飞特光电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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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债权人名称: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滨江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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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担保金额: 伍仟万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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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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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担保期限: 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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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具体担保的权利义务以与招商银行签署的《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1、公司为英飞特光电申请综合授信业务提供担保,可进一步满足其经营发 展资金需求,有利于其业务拓展。
2、鉴于英飞特光电目前财务状况稳定,经营情况良好,具备债务偿还能力, 且本次确定的担保额度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之内,不会对公司经营及股 东利益产生不利影响。 因此同意公司为英飞特光电申请上述综合授信业务提供 连带责任担保。
五、独立董事意见
被担保方英飞特光电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生产经营具有控制权, 英飞特光电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和稳定的偿债能力。公司为浙江英飞特光电有限 公司提供担保,有助于解决英飞特光电生产经营资金的需求,是保障其生产经营 正常运转的有效措施,能有效促进英飞特光电的生产发展。本次担保内容及决策 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此次担保处于公 司可控的风险范围内,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不存在损害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 的情形。此次担保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 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 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 [2005]120 号)相违背的情况。
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为浙江英飞特光电有限公司向招商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 供担保。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且本次担保生效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累计提供的实际 担保总额为不超过 5000 万元(含本次担保),上述担保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计净资产(归属于上市公司所有者权益)的比例为不超过 5.48%,占最近一期经 审计总资产的比例为 2.93%。截止本公告日,公司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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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无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
七、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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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英飞特电子(杭州)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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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英飞特电子(杭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9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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