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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ventronics (Hangzhou), Inc.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7
Aug 14,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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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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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582 证券简称:英飞特 公告编号:2017-102
英飞特电子(杭州)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及 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的规定,英飞特电子(杭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 2017 年上半年(以下简称“报告期”或“本报告期”)募 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 )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英飞特电子(杭州)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870 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 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3,300 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14.85 元, 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9,005.00 万元,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人民币 2,255.00 万元 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 46,750.00 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国信证券”)于 2016 年 12 月 22 日汇入公司账户。扣除信息披露费、律师 费、审计验资费、发行手续费及材料制作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 部费用人民币 729.00 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6,021.00 万元。上 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 验证,并由其出具了“中汇会验[2016]4791 号”《验资报告》。
( 二 )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和结余情况
截止 2017 年 6 月 30 日,公司本报告期募集资金使用金额情况为:
| 项目 | 金额(人民币:元) |
|---|---|
| 募集资金总额 | 460,21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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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存款利息收入减支付银行手续费 220,949.04 加:暂时闲置资金现金管理产生的收益 106,829.99 加: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赎回 80,000,000.00 减: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80,000,000.00 减: 自有资金置换 222,756,200.00 减: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105,000,000.00 减:实际投入 132,556,262.08 2017 年 06 月 30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225,316.95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 )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 及《英飞特电子(杭州)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 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保荐机构国信证券及募 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滨江支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科技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滨江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 管协议》;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英飞特光电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桐庐 LED照明驱动电源产业化基地项目”的实施主体)、保荐机构国信证券与募集资金 专项账户开户银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科技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 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 重大差异。截至2017年6月30日,公司均严格按照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 集资金。
( 二 ) 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公司共有 4 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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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人民币元):
| (单位:人民币元): | |||
|---|---|---|---|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募集资金用途 | 存储余额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杭州滨江支行 |
755917325310110 | 募集资金专户 | 147,612.42 |
|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科技支行 |
3301040160006062338 | 募集资金专户 | 47,252.19 |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杭州滨江支行 |
8110801013000847170 | 募集资金专户 | 12,259.39 |
|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科技支行 |
3301040160006246329 | 募集资金专户 | 18,192.95 |
| 合 计 | 225,316.95 |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件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未发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止 2016 年 12 月 27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 投入额为 22,275.62 万元。2017 年 1 月 8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 议审议通过《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 司将募集资金中 22,275.62 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中汇对公司上述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事项出具了《关于英飞 特电子(杭州)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中汇会 鉴[2016]4873 号)。公司保荐机构、独立董事对上述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4、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7 年 3 月 9 日召开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 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 前提下,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浙江英飞特光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英飞特”)使 用不超过人民币 10,5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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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保荐机构、独立董事对上述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浙江英飞特使用部分闲置募
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5、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
6、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的情况。
7、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止 2017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225,316.95 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 存款利息和理财产品产生的收益扣除手续费等的净额),存放于银行募集资金专用 账户。
8、募集资金的其他使用情况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 施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 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公司于 2017 年 1 月 24 日召开 2017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1.3 亿元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期 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 动使用。截止 2017 年 6 月 30 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已全部赎回, 现未持有理财产品。购买的理财产品情况如下:
| 本期实 | 计提减 | |||||||||||
|---|---|---|---|---|---|---|---|---|---|---|---|---|
| 是否经 | 报告期实 | |||||||||||
| 受托人 | 关联 | 是否关 | 产品类 | 委托理 | 终止日 | 报酬确 | 际收回 | 值准备 | ||||
| 起始日期 | 过规定 | 预计收益 | 际损益金 | |||||||||
| 名称 | 关系 | 联交易 | 型 | 财金额 | 期 | 定方式 | 本金金 | 金额(如 | ||||
| 程序 | 额 | |||||||||||
| 额 | 有) | |||||||||||
| 杭州银 | ||||||||||||
| 行股份 | 保本浮 | 2017年 | ||||||||||
2017年02 |
1.1%-2. | |||||||||||
| 有限公 | 否 | 否 | 动收益 | 1,000 | 03月09 | 1,000 | 是 |
21,232.88 | 21,232.88 |
|||
月06日 |
5% | |||||||||||
| 司科技 | 型 | 日 | ||||||||||
| 支行 | ||||||||||||
| 招商银 | "结息日 | |||||||||||
| 行股份 | 或清户 | |||||||||||
| 保本保 | 2017年 | |||||||||||
| 有限公 | 2017年02 |
日人民 | ||||||||||
| 否 | 否 | 证 收益 | 1,000 | 03月16 | 1,000 | 是 |
17,003.12 | 17,003.12 |
||||
| 司杭州 | 月07日 |
银行公 | ||||||||||
| 型 | 日 | |||||||||||
| 滨江支 | 布的协 | |||||||||||
| 行 | 定存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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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准利 | ||||||||||||
|---|---|---|---|---|---|---|---|---|---|---|---|---|
| 率上浮 | ||||||||||||
| 20%" | ||||||||||||
| 杭州银 | ||||||||||||
| 行股份 | 保本浮 | 2017年 | ||||||||||
2017年02 |
1.1%-2. | |||||||||||
| 有限公 | 否 | 否 | 动 收益 | 1,000 | 03月16 | 1,000 | 是 |
21,232.88 | 21,232.88 |
|||
月13日 |
5% | |||||||||||
| 司科技 | 型 | 日 | ||||||||||
| 支行 | ||||||||||||
| 杭州银 | ||||||||||||
| 行股份 | 保本浮 | 2017年 | ||||||||||
2017年02 |
1.32%-2 | |||||||||||
| 有限公 | 否 | 否 | 动 收益 | 5,000 | 03月16 | 5,000 | 是 |
47,361.11 | 47,361.11 |
|||
月13日 |
.7% | |||||||||||
| 司科技 | 型 | 日 | ||||||||||
| 支行 | ||||||||||||
| 106,829.9 | ||||||||||||
| 合计 | 8,000 | -- |
-- | -- | 8,000 | -- |
106,829.99 |
|||||
| 9 | ||||||||||||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无。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均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 金存放、使用和管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附件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英飞特电子(杭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8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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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7 年 1 月 1 日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
编制单位:英飞特电子(杭州)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募集资金总额 | 募集资金总额 | 募集资金总额 | 46,021.00 | 46,021.00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35,531.89 | 35,531.89 | 35,531.89 | 35,531.89 | |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35,531.89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 |||||||||
| 承诺投资 项目 |
是否已 变更项 目(含部 分变更) |
募集资金 承诺投资 总额 |
调整后投 资总额(1) |
本报告期 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 累计投入金额 (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 定可使用状 态日期 |
本报告期 内实现的 效益 |
是否达到 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 性是否发 生重大变 化 |
| LED照明驱动电源研 发中心建设项目 |
否 | 6,077.88 | 6,077.88 | 5,087.94 | 5,087.94 | 83.71% | 2018年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桐庐LED照明驱动 电源产业化基地项目 |
否 | 29,443.12 | 29,443.12 | 19,943.95 | 19,943.95 | 67.74% | 2019年 | 91.27 | 否 | 否 |
| 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 流动资金 |
否 | 10,500.00 | 10,500.00 | 10,500 | 10,500 | 1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合计 | 46,021.00 | 46,021.00 | 35,531.89 | 35,531.89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桐庐LED照明驱动电源产业化基地项目尚在建设期 |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无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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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2017年1月8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截至2016年12月27日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共计人民币22,275.62万元。上述投入及置换情况业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出具中汇会鉴 [2016]4873号鉴证报告,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公司于2017年1月10日将上述金额资金置换完毕。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2017年3月9日召开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 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浙江英飞特光电有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5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不适用 |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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