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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ventronics (Hangzhou), Inc.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6
Dec 6,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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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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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飞特电子(杭州)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提示公告
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英飞特电子(杭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英飞特 ” ” 或 “ 发行人 ”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已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 [2016]2870 号 文核准,招股意向书及相关资料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五家网站(巨潮资讯网, 网址 www.cninfo.com.cn ;中证网,网址 www.cs.com.cn ;中国证券网,网址 www.cnstock.com ;证券时报网,网址 www.secutimes.com ;中国资本证券网, 网址 www.ccstock.cn ),并置备于发行人、深圳证券交易所、本次发行股票主 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住所,供公众查阅。
本次发行在发行流程 , 申购及缴款等环节发生重大变化,敬请投资者重点关 注,主要变化如下:
1 、投资者在 2016 年 12 月 16 日( T 日)进行网上和网下申购时无需缴付申 购资金。本次网下发行申购日与网上申购日同为 2016 年 12 月 16 日( T 日), 其中,网下申购时间为 9:30-15:00 ,网上申购时间为 9:15-11:30 , 13:00-15:00 。
2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对所有参与初步询价的配售对象 的报价按照申购价格由高到低、同一申购价格上按配售对象的申购数量由小到 大、同一申购价格同一申购数量上按申购时间由后到先的顺序排序,剔除报价 最高部分配售对象的报价,剔除的申购量不低于申购总量的 10% ,然后根据剩余 报价及拟申购数量协商确定发行价格。当最高申报价格与确定的发行价格相同 时,对该价格上的申报不再剔除,剔除比例将不足 10% 。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 申购。
3 、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 股申购。
4 、网下投资者应根据《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于 2016 年 12 月 20 日( T+2 日) 16:00 前,按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与获配数量 , 及时足额缴纳新股 认购资金。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 , 应根据《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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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 2016 年 12 月 20 日( T+2 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
金,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主承销商包销。
5 、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 量的 70% 时,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 行信息披露。
6 、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者网下获配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认 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监会 和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网上投资者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出现 3 次中签后未足额 缴款的情形时, 6 个月内不得参与新股申购。
本次发行股票概况
| 本次发行股票概况 | |
|---|---|
| 发行股票类型 | 人民币普通股(A股) |
| 发 行 股 数 | 拟公开发行新股数量不超过3,300万股,原股东不公开发售股份 |
| 每 股 面 值 | 人民币1.00元 |
| 发行方式 | 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投资者询价配售与网上按市值申购向投资者定价发行 |
| 发行对象 | 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开立证券账户的机构投资者和根据创业板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相关规定已开通创业板市场交易的自然人(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
| 承销方式 | 余额包销 |
| 发行日期 | T日(网上申购日为2016年12月16日) |
| 发行人联系地址 | 杭州市滨江区长河街道江虹路459号A座 |
| 发行人联系电话 | 0571-56565800 |
| 主承销商联系地址 | 深圳市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 |
| 主承销商联系电话 | 0755-22940052;0755-22940062 |
发行人:英飞特电子(杭州)股份有限公司 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12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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