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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ventronics (Hangzhou), Inc.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3
Apr 17,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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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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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飞特电子(杭州)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2 年度述职报告
(竺素娥)
作为英飞特电子(杭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 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和《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 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本人在 2022 年 度工作中,忠实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相 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积极而切实地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现将 2022 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2年度,公司共召开了13次董事会。本人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如下: 1、报告期内董事会出席情况
| 姓名 | 应出席次数 | 实际出席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 |
|---|---|---|---|---|---|
| 竺素娥 | 13 | 13 | 0 | 0 | 否 |
2、报告期内股东大会列席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股东大会 3 次,本人列席股东大会 3 次。 本人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均认真审议,以审慎的态度行使相应表决权, 认为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相关事项均履行了法定的决策程序, 合法有效;对本年度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它事项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提出异议的 事项,也没有反对或弃权的情形。
二、发表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则制度的有关规定,报告期内, 本人对公司下列会议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出具了书面意见。
|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发表意见的会议事项 |
|---|---|---|
|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 2022.01.06 | 1、关于向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暂缓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事项 |
| 第三届董事会第 | 2022.03.28 | 1、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 十五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 2022.04.152022.05.112022.05.232022.06.142022.06.272022.07.112022.07.152022.08.26 | 2、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
|---|---|---|
| 3、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 ||
| 4、关于公司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事项 | ||
| 5、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22年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 | ||
| 6、关于开展跨境资金池结算业务事项 | ||
| 7、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开展资产池业务事项 | ||
| 8、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事项 | ||
| 9、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事项 | ||
| 10、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事项 | ||
| 11、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 ||
| 12、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事项 | ||
| 13、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事项 | ||
| 1、关于开展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事项 | ||
| 1、关于同意控股股东履行承诺签订《股份收购协议》暨关联交易事项 | ||
| 1、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事项 | ||
| 2、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 | ||
| 1、关于公司重大资产购买相关事项 | ||
| 1、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事项 | ||
| 2、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但股票暂不上市事项 | ||
| 3、关于作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事项 | ||
| 4、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事项 | ||
| 1、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事项 | ||
| 1、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募集资金相关事项 | ||
| 1、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 ||
| 2022.10.26 | 1、关于参股公司浙江奥思伟尔电动科技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实现情况 |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下列会议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并出具了书面意
见。
|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发表意见的会议事项 |
|---|---|---|
|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 2022.03.28 | 1、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
| 2、关于公司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事项 | ||
|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 2022.05.11 | 1、关于同意控股股东履行承诺签订《股份收购协议》暨关联交易 |
|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 2022.06.14 | 1、关于公司重大资产购买相关事项 |
|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 2022.07.15 | 1、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募集资金相关事项 |
三、任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1、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日常工作中,根据《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审计委员会工作条例》,积极对公司全年生产经营情况 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进行了考察,听取了内部审计部门的工作汇报,并保持与会 计师进行沟通,重点对内部审计工作情况、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等情况进行了核 查和监督。在公司定期报告及相关资料的编制过程中,认真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对 行业发展趋势、经营状况、投融资活动等方面的情况汇报,与公司财务负责人及 注册会计师进行了充分有效的沟通,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意见进行认真审阅, 掌握年报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维护审计的独立性。
-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依照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条例》的规定,参与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日常工作,参与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评,对优化公司薪酬结构提出合理化建议。
- 3、提名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按照《提名委员会工作条例》的相关 要求认真履职,重点讨论了公司副总经理候选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搜寻并对 人选进行初步审查后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工作情况进 行了评估,切实履行提名委员会相关职责。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 1、勤勉独立,有效履职。报告期内,本人能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
提交董事会的议案均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及时进行调查、向相关部门和人员 进行询问等,利用自身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在工作中保持 充分的独立性,谨慎、忠实、勤勉地服务于全体股东。
2、监督公司信息披露工作。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执行,对公司2022年度信息披露 工作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性进行监督。
-
五、其他工作
-
1、本年度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
2、本年度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
3、本年度未发生独立董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
2023年,本人将继续认真、尽责、谨慎、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英飞特电子(杭州)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竺素娥 2023 年 4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