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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ventronics (Hangzhou), Inc.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1
Jun 28,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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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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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582 证券简称:英飞特 公告编号:2021-054
英飞特电子(杭州)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英飞特电子(杭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 五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6 月 25 日通过邮件等方式送达至各位监事,通知 中包括会议的相关材料,同时列明了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内容和方式。
2、本次监事会于 2021 年 6 月 25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方 式召开。
- 3、本次监事会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
4、本次监事会由监事会主席黄美兰女士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 代表列席了本次监事会。
5、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表决,本次会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 1、审议通过《关于豁免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期限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2、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 量及授予价格的议案》
鉴于公司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已于 2021 年 5 月 17 日实施完毕,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以下称“《激励计划》”)相关规定以及公司 2020 年年度权益分
派情况,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做出相应调整:将第一类限制性股 票的授予数量由 82.80 万股调整为 124.20 万股,首次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 授予数量由 473.50 万股调整为 710.25 万股,预留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授予 数量由 80.00 万股调整为 120.00 万股;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由 8.47 元/股调整为 5.567 元/股,首次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由 9.41 元/ 股调整为 6.194 元/股,预留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调整后的授予价格与首次授予 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调整后的授予价格相同。
在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对授予数量和授予价格作出调整的基础上,根据公 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 授予权益数量进行调整。调整后,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数由 954.45 万股调整为 693.483 万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由 124.20 万股调整为 86.01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由 830.25 万股调整为 607.473 万股,其中首次 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数量由 710.25 万股调整为 487.473 万股,预留部 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数量不予调整,仍为 120 万股。激励对象由 190 人调 整为 185 人。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 单、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称“管 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 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监事会同意公司对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的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议案通过。 本议案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向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 股票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因公司董事林镜女士的配偶在授予日 2021 年 6 月 25 日前 6 个月内存在卖出公司股票的行为,董事会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林镜女士 共计 8.40 万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暂缓授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
本次被授予权益的其他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所述不得成为激 励对象的下列情形:
-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 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同时上述 184 名激励对 象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激励计划》及其摘要规定 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 合法、有效。
公司和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设 定的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经成就。董事会确定的首次授予日,符合 《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综上,监事会同意以 2021 年 6 月 25 日为授予日,以 5.567 元/股向 14 名激 励对象授予 77.61 万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以 6.194 元/股向 170 名激励对象首次 授予 487.473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并同意暂缓授予林镜女士第一类限制性股 票共计 8.40 万股。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向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议案通过。 本议案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本次已授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相关事项进行了核
实,认为: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原 6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 离职,且已办理完毕离职手续,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上述人员已不 符合股权激励对象的条件,同意对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共计 118,125 股 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2.467 元/股。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议案通过。 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英飞特电子(杭州)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 年 6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