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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ventronics (Hangzhou), Inc.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1

Jun 28,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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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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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582 证券简称:英飞特 公告编号:2021-053

英飞特电子(杭州)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英飞特电子(杭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 七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6 月 25 日通过邮件等方式送达至各位董事,通 知中包括会议的相关材料,同时列明了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内容和方式。

2、本次董事会于 2021 年 6 月 25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的 方式召开。

3、本次董事会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其中现场出席会议的 董事 4 人,董事 F MARSHALL MILES、林镜、竺素娥、孙笑侠、盛况以通讯表 决方式参加会议。

4、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 GUICHAO HUA 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列席了本次董事会。

5、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豁免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期限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议案获全票通过。 本议案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授予 数量及授予价格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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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公司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已于 2021 年 5 月 17 日实施完毕,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以下称“《激励计划》”)相关规定以及公司 2020 年年度权益分 派情况,董事会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做出相应调整:将第一类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数量由 82.80 万股调整为 124.20 万股,首次授予的第二类限 制性股票的授予数量由 473.50 万股调整为 710.25 万股,预留部分第二类限制性 股票的授予数量由 80.00 万股调整为 120.00 万股;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授予 价格由 8.47 元/股调整为 5.567 元/股,首次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 由 9.41 元/股调整为 6.194 元/股,预留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与首次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调整后的授予价格相同。

在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对授予数量和授予价格作出调整的基础上,根据公 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 授予权益数量进行调整。调整后,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数由 954.45 万股调整为 693.483 万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由 124.20 万股调整为 86.01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由 830.25 万股调整为 607.473 万股,其中首 次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数量由 710.25 万股调整为 487.473 万股,预 留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数量不予调整,仍为 120 万股。激励对象由 190 人调整为 185 人。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上海锦天城(杭 州)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上海荣正投资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独 立财务顾问报告。

董事 F Marshall Miles 先生、张华建先生、华桂林先生、林镜女士为本次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为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董事 GUICHAO HUA 先生与华桂林先生是兄弟关系,为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票 4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回避票 5 票,议案通 过。

本议案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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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审议通过《关于向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 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称“《管理办法》”)、《激励计划》 相关规定以及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激 励计划规定的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以 2021 年 6 月 25 日为授予日。

公司董事林镜女士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经自查,林镜女士的配偶在 授予日 2021 年 6 月 25 日前 6 个月内存在卖出公司股票的行为,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决定暂缓 授予林镜女士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共计 8.40 万股,在相关授予条件满足后再召开 会议审议林镜女士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事宜。除林镜女士外,参与本激励计划的 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授予日前 6 个月内均无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鉴于上述情况,董事会同意本次以 5.567 元/股向 14 名激励对象授予 77.61 万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以 6.194 元/股向 170 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 487.473 万股 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并暂缓授予林镜女士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共计 8.40 万股。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向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上海锦天城(杭 州)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上海荣正投资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独 立财务顾问报告。

董事 F Marshall Miles 先生、张华建先生、华桂林先生、林镜女士为本次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为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董事 GUICHAO HUA 先生与华桂林先生是兄弟关系,为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票 4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回避票 5 票,议案通 过。

本议案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的议案》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中的 6 人,因个人原因已离职,且 已办理完毕离职手续,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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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其已不符合股 权激励对象的条件,公司将对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共计 118,125 股限制 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2.467 元/股。

  •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上海锦天城(杭

  • 州)律师事务所对本议案出具了法律意见。

  •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

  • 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 表决结果:赞成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议案获全票通过。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 1、 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 2、 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 3、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 4、《上海锦天城(杭州)律师事务所关于英飞特电子(杭州)股份有限公

  • 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 5、《上海荣正投资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英飞特电子(杭州)股份有限公

  • 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首次授予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英飞特电子(杭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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