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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VENTEC AGM Information 2017

Jun 20,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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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GM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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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業達股份有限公司 一○六年股東常會各項議案參考資料

股東常會開會時間: 中華民國一○六年六月十六日(星期五)上午九時 股東常會開會地點: 台北市士林區中山北路四段十六號

劍潭海外青年活動中心經國紀念堂

承認事項

第一案 董事會提

案由:本公司一○五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提請承認案。

  • 說明:本公司一○五年度個體財務報表暨合併財務報表業經安侯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陳盈 如會計師與楊柳鋒會計師查核竣事,並經董事會決議通過,連同營業報告書送請監察 人審查完竣在案,茲檢附資產負債表、綜合損益表、現金流量表、權益變動表及營業 報告書等,提請承認。(營業報告書、會計師查核報告書及各項財務報表請參閱議事 手冊。)

第二案 董事會提

案由:本公司一○五年度盈餘分派,提請承認案。

說明:

  • (一)、依據本公司一○五年營業決算及公司章程規定,擬具本公司一○五年度盈餘分派。一 ○五年度可供分配金額為新台幣 6,012,185,033 元,依前項分配規定,已發行流通在外 普通股每股擬配發現金股利 1.45 元,合計新台幣 5,201,838,846 元,業經提請監察人 審查完竣(盈餘分配表請參閱議事手冊)。

  • (二)、若遇買回本公司股份庫藏轉讓,致影響流通在外股數,股東配息率因此發生變動時, 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

  • (三)、本次現金股利分派案俟股東會決議通過後,擬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另訂除息基準日。

討論事項

第一案 董事會提

案由:修訂本公司章程部分條文,提請決議案。

說明:

  • (一)、依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民國一〇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金管證發字第 10200531121 號令規定,設置審計委員會取代監察人職務功能,擬修訂本公司章程部分條文。

  • (二)、配合相關法令,酌做文字敘述修訂,修訂內容如「英業達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修訂對照表(請參閱議事手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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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案 董事會提

案由:修訂本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部分條文,提請決議案。

說明:

  • (一)、依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民國一〇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金管證發字第 10200531121 號 令規定設置審計委員會,擬修訂本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部分條文。

  • (二)、配合相關法令,酌做文字敘述修訂,修訂內容如「英業達股份有限公司股東會議事規 則」修訂對照表(請參閱議事手冊)。

第三案 董事會提

案由: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部分條文,提請決議案。

說明:

  • (一)、依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民國一〇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金管證發字第 10200531121 號 令規定設置審計委員會,及配合金管會民國 106 年 2 月 9 日金管證發字第 1060001296 號修正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擬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 序部分條文。

  • (二)、配合相關法令,酌做文字敘述修訂,修訂內容如「英業達股份有限公司取得或處分資 產處理程序」修訂對照表(請參閱議事手冊)。

第四案 董事會提

案由:修訂本公司背書保證施行辦法部分條文,提請決議案。

說明:

  • (一)、依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民國一〇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金管證發字第 10200531121 號令規定設置審計委員會,擬修訂本公司背書保證施行辦法部分條文。

  • (二)、配合相關法令,酌做文字敘述修訂,修訂內容如「英業達股份有限公司背書保證施 行辦法」修訂對照表(請參閱議事手冊)。

第五案 董事會提

案由:修訂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部分條文,提請決議案。 說明:

  • (一)、依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民國一〇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金管證發字第 10200531121 號令規定設置審計委員會,擬修訂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部分條文。

  • (二)、配合相關法令,酌做文字敘述修訂,修訂內容如「英業達股份有限公司資金貸與他 人作業程序」修訂對照表(請參閱議事手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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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舉事項

董事會提

案由:改選董事案

說明:

  • (一)、本公司現任(第十四屆)董事、監察人於民國 103 年 6 月 12 日股東常會改選就任, 任期三年,至 106 年 6 月 11 日屆滿,依公司法 195 條規定任期屆滿不及改選時, 得延長職務至改選就任時止。

  • (二)、依本公司章程規定應於本年度股東常會全面改選。本次選任第十五屆董事九人(含 獨立董事三人),任期三年,自 106 年 6 月 16 日至 109 年 6 月 15 日止,並由全體 獨立董事組成審計委員會替代監察人。原任董事、監察人任期至本次股東常會完成 時止。董事之選舉採候選人提名制度,股東就董事候選人名單中選任之。本公司董 事選舉辦法,請參閱議事手冊。

  • (三)、本屆董事與獨立董事候選人名單業經本公司董事會審查通過,相關資料請參閱議事 手冊。

其他議案

董事會提

案由:解除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行為之限制,提請決議案。 說明:

  • (一)、依據公司法第二○九條第一項之規定,董事為自己或他人為屬於公司營業範圍內之 行為,應對股東會說明其行為之重要內容,並取得其許可。

  • (二)、擬請同意就一○六年股東常會選任之董事,自就任之日起解除競業之限制。有關新 任董事解除競業行為限制之範圍,請參閱議事手冊。

臨時動議

散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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