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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TEGRATED ELECTRONIC SYSTEMS LAB CO., LTD. Share Issue/Capital Change 2023

Feb 7,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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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39 证券简称:积成电子 公告编号:2023-006

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2月7日召开了第八届 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 鉴于公司回购股份期限届满,公司拟将存放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全部股份 7,712,526股予以注销,并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基本情况

公司于2019年2月2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2019年3月18 日召开的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 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用于股 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4000万元(含)且不超过 人民币6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0元/股(含)。2019年5月28日, 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回购股份价格 上限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在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仍保持10元/ 股不变。

公司自2019年7月15日首次实施股份回购至2020年3月17日股份回购完毕期 间,累计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7,712,526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51%,最高成交价为6.46元/股,最低成交 价为5.77元/股,成交总金额为47,802,117.59元(不含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于2020年3月19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股份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 告》(公告编号:2020-011)。

二、回购股份注销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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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的有关规定和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安排,公司回购的股 份应当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三年内按照披露的用途进行转让或在 三年期限届满前注销。

鉴于公司回购股份期限届满,公司拟根据上述规定将存放于回购专用证券账 户的全部股份7,712,526股予以注销,并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三、回购股份注销后股本变动情况

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511,804,800股减少为504,092,274股, 股权结构预计变动如下: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前 本次注销股份数量(股) 本次变动后 本次变动后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一、限售条件股份 26,008,670 5.08 26,008,670 5.16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485,796,130 94.92 7,712,526 478,083,604 94.84
三、股份总数 511,804,800 100.00 7,712,526 504,092,274 100.00

注:以上股本结构变动的最终情况以本次注销回购股份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四、注销回购股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注销回购股份暨减少注册资本事项,不会对公司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产 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本次回购股份注销 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 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按照相关规定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回购股份注销手续、通知债权人及工商变更登记等 相关手续。

五、独立意见

本次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 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 号——回购股份》 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相关审议和决策程序合法、合规。该事项不会对公司的 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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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亦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因此, 我们一致同意本次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 求,审议和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造成重大不利 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注销回购股份并减 少注册资本事项。

七、法律意见

北京德恒(济南)律师事务所对公司本次注销回购股份事宜出具的法律意见 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出具之日,公司已就本次回购注销相关事项履行了现阶段 必要的批准与授权,本次回购注销尚需经过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本次回 购注销完成后,公司仍符合上市公司股权分布的规定;公司尚需按照《公司法》 《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办理股份注销登记手续及相应减资手续,并依法办理工商 变更登记手续,根据本次回购注销进展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八、备查文件

  •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 2、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 3、独立董事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事项的独立意见;

4、北京德恒(济南)律师事务所关于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注销回购股份 事宜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2 月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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