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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TEGRATED ELECTRONIC SYSTEMS LAB CO., LTD. Share Issue/Capital Change 2014

Mar 13,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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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保荐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本保荐机构”)作为积 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积成电子”或“公司”)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 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深 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 定,经审慎尽职调查,就积成电子股东所持有的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发表如 下保荐意见:

一、本次解除限售前公司限售股份概况及股本变动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3]93 号”文核准,公司于2013 年3 月完成了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7,448,000 股, 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189,448,000 股。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于2013 年3 月19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自上市首日起,锁定期为12 个月。

2013 年5 月24 日,公司实施了2012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非公开发 行后总股本189,448,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1 元人民币现金(含 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 股转增10 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 至378,896,000 股。

二、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持有人作出的承诺履行情况

发行对象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山东省国有资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新华 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就本次非公开发行认购做出如下承 诺:本公司所获配的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自上市首日起,十二个月内不 转让。

经核查,截至本保荐意见出具之日,上述4 名股东均已严格履行了相关承诺, 且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况,公司对其也不存在违规担保。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 1、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时间为2014 年3 月19 日。

  • 2、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34,896,0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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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人数为4 名。

4、各限售股份持有人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所持限售股份总数 本次解除限售数量
1 财通基金公司-平安银行-平安信托-平安财富创赢一期19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17,800,000 17,800,000
2 山东省国有资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8,496,000 8,496,000
3 新华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4,600,000 4,600,000
4 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000,000 4,000,000
合计 34,896,000 34,896,000

四、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持有积成电子限售股份的股东均已严格履行相关承诺;本次限售股 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 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要求;公司对上述内容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本保荐机构同意积成电子本次解除限售股份。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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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无正文,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限售股份 上市流通的保荐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杨 楠 杨 唤

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 3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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