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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TEGRATED ELECTRONIC SYSTEMS LAB CO., 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0
May 13,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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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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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39 证券简称:积成电子 公告编号:2020-029
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 年5 月13 日召开第七 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议案》,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概述
公司于2015 年12 月15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2015 年12 月31 日召开的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 案)及摘要》、《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 事宜的议案》,同意公司实施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2016 年3 月16 日,公司第 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认购的“兴证资管鑫众61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资 管计划”)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完成股票购买,累计买入公司股票 4,945,416 股,成交均价约为15.43 元/股,成交金额为人民币76,294,162.86 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5 年12 月16 日、2016 年1 月4 日和2016 年3 月 17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2019 年5 月23 日,公司以资本公积金 向全体股东每10 股转增3 股,资管计划持有的股票变为6,429,041 股。
2017 年10 月25 日,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延期的议案》,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 一年,即存续期延长为2015 年12 月31 日至2018 年12 月30 日。2018 年10 月 29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 计划延期的议案》,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再延期两年,即存续期在原定终止 日的基础上延长两年,至2020 年12 月30 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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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月26 日和2018 年10 月30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 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同时为了维护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利益,根 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4 号—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 “《指引》”)的相关规定,公司于2020 年5 月13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议案》,决定对公司第一 期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模式、处置办法等内容予以修订。
本次修订事项已于2020 年5 月12 日经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四次持有 人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公司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修订内容 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修订情况
本次《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将资管计划的名称由原先的 “兴证资管鑫众N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根据实际情况明确为“兴证资管鑫众 61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2018 年2 月1 日以后变更为“兴证资管鑫众61 号结 构化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同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最新规则将“《中小企 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7 号:员工持股计划》”更新为“《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4 号——员工持股计划》”。这些变化后文将不再做对比说 明。
本次《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修订前后对照表如下:
| 章节名称 | 修订前 | 修订后 |
|---|---|---|
| 特别提示 | 无 | 2、公司分别于2015 年12 月15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2015 年12 月31 日召开的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2017 年10 月25 日,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延期的议案》,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一年,即存续期延长为2015 年12 月31 日至2018 年12 月30 日。2018年10 月29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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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延期的议案》,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再延期两年,即存续期在原定终止日的基础上延长两年,至2020 年12 月30 日止。 | 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延期的议案》,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再延期两年,即存续期在原定终止日的基础上延长两年,至2020 年12 月30 日止。 | ||||
|---|---|---|---|---|---|
| 3、本员工持股计划成立后全额认购兴证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设立的兴证资管鑫众N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次级份额。兴证资管鑫众N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份额上限为9000 万份,按照不超过1:2 的比例设立优先级份额和次级份额,兴证资管鑫众N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主要投资范围为积成电子股票。 | 4、本员工持股计划成立后全额认购兴证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设立的兴证资管鑫众61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次级份额。兴证资管鑫众61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份额上限为9000 万份,按照不超过1:2 的比例设立优先级份额和次级份额,兴证资管鑫众6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主要投资范围为积成电子股票。截至2016 年3 月16 日,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认购的兴证资管鑫众61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累计买入公司股票4,945,41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31%,成交均价约为15.43 元/股,成交金额为人民币76,294,162.86 元。2019 年5 月23 日,公司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 股转增3 股,兴证资管鑫众61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持有的股票变为6,429,041 股。 | ||||
| 4、鑫众N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存续期内,优先级份额按照届时签订的资产管理合同约定优先获得收益。公司股东杨志强、王浩、王良、严中华、冯东、孙合友、耿生民为鑫众N 号集合计划优 | 5、兴证资管鑫众61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存续期内,优先级份额按照届时签订的资产管理合同约定优先获得收益。公司股东杨志强、王浩、王良、严中华、冯东、孙合友、耿生民为鑫众61 号集合计划优先级份额的权益实现提供担保。对于次级份额而言,通过份额分级,放大了次级份额的收益或损失,若市场面临下跌,次级份额的跌幅可能大于本公司股票跌幅。2018 年2 月1 日,兴证资管鑫众61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根据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安排,以及当时资产管理业务的监管规则对合同进行了变更,并将资产管理合同展期至2019 年2 月1 日。2019 年2 月1日,资产管理合同再一次办理展期至2020 年2 月1日。 | ||||
| 先级份额的权级份额而言,级份额的收益 | 益实现提供担保。对于次通过份额分级,放大了次或损失,若市场面临下跌, | 份额分级,放大了次级份额临下跌,次级份额的跌幅可2018 年2 月1 日,兴证资管 | 的收益或损失,若 | ||
| 能大于本公司股票鑫众61 号集合资 | |||||
| 次级份额的跌 | 幅可能大于本公司股票跌 | 计划根据公司第一期员工持 | 股计划的安排,以 | ||
| 幅。 | 资产管理业务的监管规则对 | 合同进行了变更, | |||
| 5、股东大会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后6 个月内,兴证资管鑫众N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通过二级市场购买(包括但不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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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限于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完成标的股票的购买。6、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24个月,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并且员工持股计划成立之日起算,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后自行终止。本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为12 个月, 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鑫众N 号集合计划名下之日起算,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后自行终止。 | ||
|---|---|---|
| 无 | 6、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同时为了维护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利益,公司董事会拟定了《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拟对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模式等要素进行相应变更,具体如下:经与管理人兴证资管沟通,兴证资管鑫众61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到期后不再办理展期手续,管理人兴证资管将积极协助本公司做好后续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股票管理的移交对接工作。变更后的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拟开立专用证券账户作为直接持股主体,通过大宗交易方式承接兴证资管鑫众61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所持有的未变现股票。在完成大宗交易过户之前,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所持公司股票继续存放于兴证资管鑫众61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证券账户,由兴证资管继续协助公司进行管理。上述工作完成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将由委托管理模式调整为自行管理模式。自行管理期间,员工持股计划由持有人会议、管理委员会根据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进行管理。 | |
| 8、本员工持股计划必须满足如下条件后方可实施: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 7、根据《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上述调整事项属于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的权限范围,无需再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
| 四、员工持 | 以鑫众N 号集合计划的规模上限 | 截至2016 年3 月16 日,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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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计划的资金、股票来源 | 股计划的资金、股票来源 | 9000 万元和公司2015 年12 月15 日的收盘价25.05 元测算,鑫众N 号集合计划所能购买和持有的标的股票数量上限约为359.28 万股,占公司现有股本总额的0.948%。最终标的股票的购买情况目前还存在不确定性,将对最终持有的股票数量产生影响。 | 9000 万元和公司2015 年12 月15 日的收盘价25.05 元测算,鑫众N 号集合计划所能购买和持有的标的股票数量上限约为359.28 万股,占公司现有股本总额的0.948%。最终标的股票的购买情况目前还存在不确定性,将对最终持有的股票数量产生影响。 | 9000 万元和公司2015 年12 月15 日的收盘价25.05 元测算,鑫众N 号集合计划所能购买和持有的标的股票数量上限约为359.28 万股,占公司现有股本总额的0.948%。最终标的股票的购买情况目前还存在不确定性,将对最终持有的股票数量产生影响。 | 划认购的兴证资管鑫众61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累计买入公司股票4,945,41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31%,成交均价约为15.43 元/ 股,成交金额为人民币76,294,162.86 元。2019 年5 月23 日,公司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 股转增3 股,兴证资管鑫众61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持有的股票变为6,429,041股。 | 划认购的兴证资管鑫众61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累计买入公司股票4,945,41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31%,成交均价约为15.43 元/ 股,成交金额为人民币76,294,162.86 元。2019 年5 月23 日,公司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 股转增3 股,兴证资管鑫众61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持有的股票变为6,429,041股。 | 划认购的兴证资管鑫众61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累计买入公司股票4,945,41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31%,成交均价约为15.43 元/ 股,成交金额为人民币76,294,162.86 元。2019 年5 月23 日,公司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 股转增3 股,兴证资管鑫众61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持有的股票变为6,429,041股。 | 划认购的兴证资管鑫众61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累计买入公司股票4,945,41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31%,成交均价约为15.43 元/ 股,成交金额为人民币76,294,162.86 元。2019 年5 月23 日,公司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 股转增3 股,兴证资管鑫众61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持有的股票变为6,429,041股。 | 划认购的兴证资管鑫众61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累计买入公司股票4,945,41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31%,成交均价约为15.43 元/ 股,成交金额为人民币76,294,162.86 元。2019 年5 月23 日,公司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 股转增3 股,兴证资管鑫众61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持有的股票变为6,429,041股。 |
|---|---|---|---|---|---|---|---|---|---|
| 五、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终止、延长和变更 | 1、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即为鑫众N 号集合计划的锁定期。鑫众N 号集合计划通过二级市场购买(包括但不限于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所获得的标的股票的锁定期为12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鑫众N 号集合计划名下时起算。 | 1、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即为鑫众61 号集合计划的锁定期。鑫众61 号集合计划通过二级市场购买(包括但不限于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所获得的标的股票的锁定期为12 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鑫众61 号集合计划名下时起算。鑫众61 号集合计划持有的公司股票的锁定期已于2017 年3 月16 日届满。 | |||||||
| 1、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24 | 1、公司分别于2015 年12 月15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 2015 年12 月31 日召开的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2017 年10 月25 日,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延期的议案》,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一年,即存续期延长为2015 年12 月31 日至2018 年12 月30 日。2018年10 月29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延期的议案》,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再延期两年,即存续期在原定终止日的基础上延长两年,至2020 年12 月30 日止。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后自行终止。 | ||||||||
| 个月,自股东大会审议 | 通过本员工持 | 股 | 董事会第 | 十六次会议和 | 2015 年12 | 月31 日召开的 | |||
| 计划之日起算,本员工 | 持股计划的存 | 续 | 2015 年第 | 三次临时股东 | 大会审议通过 | 了《第一期员 | |||
| 期届满后自行终止。 | |||||||||
| 工持股计 | 划(草案)及 | 摘要》。2017 | 年10 月25 日 | ||||||
| 公司召开 | 的第六届董事 | 会第十二次会 | 议审议通过了 | ||||||
| 《关于公第一期员为2015年10 月2通过了《 | 司第一期员工工持股计划存年12 月31 日9 日,公司第六关于公司第一期期员工持股计 | 持股计划延期续期延长一年至2018 年12届董事会第十员工持股计划划再延期两年 | 的议案》,公司,即存续期延长月30 日。201八次会议审议延期的议案》 | ||||||
| 公司第一 | ,即存续期在 | ||||||||
| 定终止日 | 两年,至2020 | 年12 月30 日 | |||||||
| 的基础上延长 | |||||||||
| 工持股计划的 | 存续期届满后 | ||||||||
| 止。本员 | 行终止。 | ||||||||
| 七股理 | 、员工持计划的管模式 | 无 | 经与集合资产展期手续续公司第作。变更 | 管理人兴证资管理计划2020,管理人兴证资一期员工持股后的第一期员工 | 管沟通,兴证年2 月1 日到管将积极协助计划股票管理持股计划拟开 | 资管鑫众61 号期后不再办理本公司做好后的移交对接工立专用证券账 | |||
| 户作为直 | 接持股主体 | 过大宗交易 | 式承接兴证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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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管鑫众61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所持有未变现股票。在完成大宗交易过户之前,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所持公司股票继续存放于兴证资管鑫众61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证券账户,由兴证资管协助公司继续管理。上述工作完成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将由委托管理模式调整为自行管理模式。自行管理期间,员工持股计划由持有人会议、管理委员会根据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进行管理。 | ||
|---|---|---|
| 八、员工持股计划股份权益的处置办法 | 1、公司股票对应的权益: 本期员工持股计划通过兴证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设立的兴证资管鑫众N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而享有鑫众N 号集合计划持有公司股票所对应的权益 | 1、公司股票对应的权益: 本期员工持股计划通过兴证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设立的兴证资管鑫众61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而享有鑫众61 号集合计划持有公司股票所对应的权益;本次变更完成后,通过公司开立的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股票对应的权益。 |
| 本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之后,鑫众N 号集合计划资产均为货币资金时,本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 本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之后,鑫众61 号集合计划及公司开立专用证券账户中资产均为货币资金时,本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鑫众61 号股票过户至公司开立的专用证券账户后,持有人也可向管理委员会申请办理将通过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的股票非交易过户至个人证券账户的相关手续。 | |
| 本集合计划收益指集合计划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和其他收入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集合计划终止或清算时,在扣除应在集合计划列支的相关费用后,本集合计划收益的分配规则和顺序如下:首先,分配优先级份额持有人的本金和约定的参考收益。本集合计划的优先级计划份额的参考收益以届时签订的资产管理合同为准,且以份额初始面值为基准计算。优先级计划份额按照届时约定的参考收益按实际存续天数优先获得收益。其次,分配次级份额持有人的本金 | 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收益指存续期间产生的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和其他收入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鑫众61 号提前终止或者终止时,由管理人兴证资管按照资产管理合同的约定进行资产清算及分配。管理人兴证资管协助公司办理完成管理模式变更后,由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及管理委员会根据本计划的约定进行管理、变现、分配及清算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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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及收益。 | 及收益。 | |||||
|---|---|---|---|---|---|---|
| 十、员工持股计划的投资、管理合同的主要条款 | 1、公司选任兴证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作为本员工持股计划全部委托资产 | 1、公司选任兴证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作为本员工持股计划全部委托资产的受托管理机构。公司代 | ||||
| 、管理的主要 | 合条 | 的受托管理机构。2、公司代表第一期员兴证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资管鑫众N 号集合资产管理合同》及相关协议文件 | 工持股计划与 | 表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司签订《兴证资管鑫管理合同》及相关协2、本次修订完司将协助完成鑫众6的移交手续,届时,中的股票将由持有人计划的相关规定进行 | 划与兴证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众61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 | |
| 司签订《兴证理计划资产管。 | 议文件。成后,兴证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1 号集合计划持有的未变现股票公司员工持股计划专用证券账户会议和管理委员会根据本持股 | |||||
| 管理。 | ||||||
| 8、存续期限:本集合24 个月,可展期,可提前计划实际管理期限由本集融资产变现情况决定。在锁定期届满后,当本集合的金融资产全部变现,即集合计划净值比例为100%权提前结束本集合计划。 | 计划存续期为结束。本集合 | 8、存续期限:展期,可提前结束。众61 号集合资产管计划的安排,并根据合同进行了变更,并2 月1 日。2019 年2理展期至2020 年2 | 本集合计划存续期为24 个月,可2018 年2 月1 日,兴证资管鑫 | |||
| 合计划所投金 | 理计划根据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业 | |||||
| 工持股计划 | 时资产管理务的监管规则对 | |||||
| 计划参与投资现金类资产占时,管理人有 | 将资产管理合同展期至2019 年月1 日,资产管理合同又一次办月1 日。 | |||||
| 无 | (四)特别说明鑫众61 号于20期。管理人兴证资管持有的未变现股票 | 20 年2 月1 日到期后不再安排展将协助完成鑫众61 号集合计划 | ||||
| 移交手续届时公司员工持股 | ||||||
| ,,计划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票将由持有人会议和管理委员会根据本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进行管理。管理人兴证资管在合同到期日至本次修订完成后的过渡期内,将继续协助公司做好持有股票的管理。 |
公司根据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实际情况和《指引》的披露要求对员工持股 计划草案及摘要的上述内容进行修订,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内容与《第一期 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不一致的,以《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修订稿)为准。
三、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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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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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独立董事关于修订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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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5 月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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