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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TEGRATED ELECTRONIC SYSTEMS LAB CO., LTD. — Management Reports 2021
Apr 23,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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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nagement Repor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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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报告期内,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和 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着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依法独立行使职权, 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权益。监事会成员列席或出席了报告期内的历次董 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公司的重大经营决策、生产经营情况、关联交易情况、财务 状况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了有效的审查和监督,促进公司 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现将2020 年度监事会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0 年度主要工作情况
(一)2020 年监事会列席或出席了历次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执行 股东大会的决议、履行义务情况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 集、议事程序等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和议事规则的规定。2020 年度,董事会认真执行贯彻了股东大会的决议,忠实履行了诚信义务,公司的内 部控制制度健全有效。
(二)2020 年公司召开了六次监事会,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0 年1 月2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 议应到监事3 人,实到监事3 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朱延铎先生主持,以书面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关于控股子公司定向增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关于签署<合作协议>暨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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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0 年4 月22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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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应到监事3 人,实到监事3 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朱延铎先生主持,以书面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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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20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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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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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019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自查表》;
(6)《关于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7)《关于聘请2020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8)《关于2019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9)《2019 年度报告及摘要》;
(10)《关于向银行等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11)《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理财的议案》;
(12)《关于为控股子公司福建奥通迈胜电力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3、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0 年4 月24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会议应到监事3 人,实到监事3 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朱延铎先生主持,以书面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2)《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
4、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0 年5 月13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 参加会议监事3 人,实际参加会议监事3 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以书面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关于修订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议案》。
5、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0 年8 月27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会议应到监事3 人,实到监事3 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朱延铎先生主持,以书面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关于2020 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2)《关于2020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3)《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 (4)《2020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6、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0 年10 月28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会议应到监事3 人,实到监事3 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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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朱延铎先生主持,以书面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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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2020 年第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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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监事会对公司2020 年度有关事项的监督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报告期内,监 事会出席或列席了历次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参与公司重大经营决策讨论及经 营方针的制定工作,对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决议事项,董事 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的情况以及公司的内 部控制管理制度等进行了监督。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形成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 度,能够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规范运作,信息披露及时、准确、 完整,通过规范投资来电、来访接待流程加强了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的沟通; 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规定,决策合法有效,决议能够得到 有效执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责时忠于职守、勤勉尽责,不存在 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成员认真听取了公司财务负责人的专项汇报,通过审议公 司年度报告、审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等方式,对2020 年度公司财务状况、 财务管理、经营成果等情况进行了检查和监督。
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范,定期报告编制和审核的程 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0 年度财务报告所出具的审计意见是客观、公正的, 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的核查和监督。 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和要求 执行,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合法、合规,未发现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损害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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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利益的行为。
(四)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了核查,本公司与关 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价格根据市场价格确定,定价公平合理,发生的关联交易履 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对外投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的对外投资事项均已按照《公司章程》和《总经理工作细则》 的规定,履行了审批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内部控制制度情况
监事会对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 立较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满足公司实际管理需求,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的正常运行与稳健发展。《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七)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监督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及时、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上述制度规 定开展信息披露工作,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八)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积极做好了内幕信 息的保密和管理工作。监事会认为: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实施, 符合中国证监会和山东证监局颁布的相关规定的要求,该制度执行良好,未发生 违规现象。
三、2021 年监事会工作计划
2021 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遵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 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诚信勤勉地履行监事会的各项职责,依法对董事 会和高级管理人员日常履职进行有效监督,积极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董事会会 议、及时了解公司财务状况,知悉并监督各重大决策事项及其履行程序的规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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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法性,不断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确保内控措施的有效执行,降低和防范公 司风险,切实保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监事会将有针对地加强法律法规、财务管理、内控建设、公司治理等相关方 面学习和业务培训,提高专业技能,提升自身的业务水平以及履职能力,持续推 进监事会自身建设,更好地发挥监事会的监督职能,促进公司健康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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