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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TEGRATED ELECTRONIC SYSTEMS LAB CO., 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5
Aug 28,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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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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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39 证券简称:积成电子 公告编号:2015-048
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鉴于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积成电子”)非公开发 行募投项目已建设完毕,并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为提高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效 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高公司经营效益,公司拟将节余募集资金共计 4,590.97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3]93 号”文核准,公司向社会 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744.80 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12.50 元,募 集资金总额为218,1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6,000,000.00 元后,实际募集 资金净额212,100,000.00 元。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已于2013 年3 月5 日对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中瑞岳华验 字[2013]第0049 号《验资报告》。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智能配电网自动化系统产业化 项目和智能燃气自动化系统产业化项目。
截至2015年8月27日,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两个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已全 部建设完成,节余募集资金共计4,590.97万元。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及存储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加强和规范募集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维护股东的合法利益,本 公司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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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制定了《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公司根据 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经营需要,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与专项使用管理。
2013 年3 月26 日,本公司与保荐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 通证券”)、开户银行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洪楼支行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济南分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3 年7 月5 日,公司 控股子公司青岛积成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积成”)与海通证券、中国 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及本公司共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上述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的 履行不存在问题。
(二)募集资金在各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
截至2015 年8 月27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及其存储余额情况如下:
| 银行名称 | 账号 | 余额(万元) |
|---|---|---|
| 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洪楼支行 | 1174114000000014495 | 2,285.17 |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 | 1601014210024921 | 2,305.80 |
| 合计 | 4,590.97 |
截至2015 年8 月27 日,青岛积成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及其存储余额情况如下:
| 银行名称 | 账号 | 余额(万元) |
|---|---|---|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 | 1601014210024972 | 0.0009 |
三、募集资金的使用与节余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截至2015年8月27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累计使用16,895.46万元, 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4,590.97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 承诺投资总额(万元) | 调整后投资总额(万元) | 累计投入金额(万元) | 节余金额(万元) | |
|---|---|---|---|---|
| 项目名称 | ||||
| 一、承诺投资项目 | ||||
| 智能配电网自动化系统产业化项目 | 11,820 | 9,415 | 9,664.86 | 2,155.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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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智能燃气自动化系统产业化项目 | 9,390 | 7,236 | 7,230.60 | 2,159.40 |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21,210 | 16,651 | 16,895.46 | 4,314.54 |
| 二、利息收入 | 276.43 | |||
| 4,590.97 | ||||
| 合计 | ||||
(二)募集资金节余情况
截至2015 年8 月27 日,公司节余募集资金共计4,590.97 万元,公司本次 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为公司变更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从而减少了基建部分 投资金额。2013 年8 月21 日,公司201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及投资金额的议案》,公司将募投项目实施地 点由原计划新建一座建筑面积约3.2 万平米框架式标准厂房,变更至同一园区内 已经建成的标准厂房,对该标准厂房重新规划工艺布局,使用其中3 层作为两个 募投项目实施场地。调整后募投项目合计减少4,559 万元基建部分投资金额。
根据公司201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上述4,559 万元暂时用于补充 流动资金,期限不超过12 个月。该笔资金的最终用途尚未确定。
该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3 年8 月6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 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及投资金额的公告》和2013 年8 月22 日披露 的《201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四、节余募集资金拟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鉴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募投项目已全部实施完毕,为充分提高资金的使 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经营效益,公司拟将前述节余募集资金共计 4,590.97 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营运资金的周转。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募集资金管 理的相关规定,公司符合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条件。公司 最近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并承诺自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 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
五、独立董事关于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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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公司募 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董事会对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同意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并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 审议。
六、监事会关于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符合《深圳 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 忘录第29 号:募集资金使用》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不存在违规 使用募集资金和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 合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同意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4,590.97 万元永久性补充流 动资金。
七、保荐机构关于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已经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已发表明确同意意 见,并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审议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2014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综上,海通证券作为积成电子非公开发行股票及 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机构,同意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本 次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相关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
特此公告。
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 年8 月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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