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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TEGRATED ELECTRONIC SYSTEMS LAB CO., 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0

Aug 18, 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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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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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以部分超募资金购买生产用地及投入项目前期基础建设

事项之保荐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25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中 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29 号: 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有关规定,海通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保荐机构,对公司以部分超募资金购买生产用地及投入项目前期基础建设事项 进行了尽职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公司根据生产经营实际情况及发展规划的需要,已于 2010 年 3 月 17 日经 201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签署〈项目进区协议〉的议案》,决 定与济南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署《项目进区协议》,拟在济南高新技 术开发区投资建设智能电网自动化系统产业化项目。该协议主要内容已于 2010 年 3 月 2 日在公司指定媒体披露。

现该项目建设用地近期将由济南市国土资源局组织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活动, 为顺利参与竞拍活动,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 超募资金购买生产用地及投入项目前期基础建设的议案》,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12,700 万元超募资金用于购买该地及投入前期基础建设。

独立董事发表了意见,同意上述事项;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

二、拟购土地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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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土地位于孙村片区华泰保尔、升晓、通亚模塑及现状路以东;杨家河以西; 区域中心绿地以南;科航路以北,华泰保尔以北。占地面积约 312 亩(含代征道 路及天然气管道占地),净用地面积约 255.3 亩,其中天然气管道占压区域面积约 为 90.6 亩(净地面积约 74.1 亩),目前可开工面积约 221.4 亩(净地面积约 181.2 亩)。宗地的位置、面积以济南市国土资源局出具的宗地招标拍卖挂牌中标通知 书或者成交确认书为准。该项目建设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 期限为 50 年,容积率为 1.1 。

三、计划使用资金数额及资金来源

该项目建设用地预计购买成本不超过 12,000 万元。如本次竞拍土地成功,为 项目投入做好前期准备,需进行前期勘察设计、土地平整、简易道路、简易办公 用房、围墙等基础建设,预计投入成本不超过 700 万元。以上两项投入共计不超 过 12,700 万元,资金来源拟使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的超募资金。

四、拟购土地的规划用途

此次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购买的土地性质为工业用地。公司已与济南高新技 术开发区签署《项目进区协议》,若竞买成功,该土地主要用于公司投资建设智 能电网自动化系统产业化项目。此项目建设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若该项目能 顺利实施,将有助于公司扩大经营规模,进一步增强公司的整体实力,巩固并提 高公司的行业地位,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优势和抗风险能力。

五、授权及其他事项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杨志强先生在上述 12,700 万元额度以 内,签署该土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活动中的合同、协议等相关法律文件。

公司将根据深交所相关规定及时披露竞拍土地的进展情况及后续开发情况。 六、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以部分超募资金购买生产用地及投入项目前期基础建设事宜,已经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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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备忘录第 29 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规定。 公司本次以部分超募资金购买生产用地及投入项目前期基础建设行为没有与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 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保荐机构同意公司将上述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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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部分超 募资金购买生产用地及投入项目前期基础建设事项之保荐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李保国 胡连生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8 月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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