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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TEGRATED ELECTRONIC SYSTEMS LAB CO., 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0

Aug 18, 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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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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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39 证券简称:积成电子 公告编号:2010-036

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购买生产用地及投入项目前期基础建设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生产经营实际情况及发展 规划的需要,已于2010年3月17日经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 签署〈项目进区协议〉的议案》,决定与济南高新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署《项 目进区协议》,拟在济南高新技术开发区投资建设智能电网自动化系统产业化项 目。该协议主要内容已于2010年3月2日在公司指定媒体披露。

近期济南市国土资源局将组织该项目建设用地的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活动,为 顺利参与竞拍活动,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 募资金购买生产用地及投入项目前期基础建设的议案》,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12,700万元超募资金用于购买该地块及投入前期基础建设。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购土地基本情况

该土地位于孙村片区华泰保尔、升晓、通亚模塑及现状路以东;杨家河以西; 区域中心绿地以南;科航路以北,华泰保尔以北。占地面积约312亩(含代征道 路及天然气管道占地),净用地面积约255.3亩,其中天然气管道占压区域面积约 为90.6亩(净地面积约74.1亩),目前可开工面积约221.4亩(净地面积约181.2亩)。 宗地的位置、面积以济南市国土资源局出具的宗地招标拍卖挂牌中标通知书或者 成交确认书为准。该项目建设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期限为 50年,容积率为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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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计划使用资金数额及资金来源

该项目建设用地预计购买成本不超过12,000万元。如本次竞拍土地成功,为 项目投入做好前期准备,需进行前期勘察设计、土地平整、简易道路、简易办公 用房、围墙等基础建设,预计投入成本不超过700万元。以上两项投入共计不超 过12,700万元,资金来源拟使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的超募资金。

三、拟购土地的规划用途

此次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购买的土地性质为工业用地。公司已与济南高新技 术开发区签署《项目进区协议》,若竞买成功,该土地主要用于公司投资建设智 能电网自动化系统产业化项目。此项目建设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若该项目能 顺利实施,将有助于公司扩大经营规模,进一步增强公司的整体实力,巩固并提 高公司的行业地位,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优势和抗风险能力。

四、授权及其他事项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杨志强先生在上述12,700万元额度以 内,签署该土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活动中的合同、协议等相关法律文件。

公司将根据深交所相关规定及时披露竞拍土地的进展情况及后续开发情况。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意见认为: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购买生产用地 及投入项目前期基础建设的行为,符合公司长远发展战略,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 使用效率,符合维护公司利益的需要。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 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购买生产用地及投 入项目前期基础建设,内容及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 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等相关规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2,700万元超募资金 购买生产用地及投入项目前期基础建设。

六、监事会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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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意见认为: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购买生产用地及 投入项目前期基础建设的行为,符合公司长远发展战略,有助于公司扩大经营规 模,进一步增强公司的整体实力,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维护公司 利益的需要。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 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 的情况。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2,700万元超募资金购买生产用地及投入项目前期 基础建设。

七、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发表意见认为:公司本次以部分超募资金购买生产用 地及投入项目前期基础建设事宜,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 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29 号:超募 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以部分超募资 金购买生产用地及投入项目前期基础建设行为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 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 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保荐机构同意公司实施上述事项。

特此公告。

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0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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