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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TEGRATED ELECTRONIC SYSTEMS LAB CO., 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0
Apr 2, 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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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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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39 证券简称:积成电子 公告编号:2010-015
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 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 监许可[2009]1402 号”文核准,于 2010 年 1 月 11 日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 股 2,200 万股,拟募集资金 14,539 万元,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 55,000 万元,扣 除发行费用 3,538.26 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51,461.74 万元,超募资金总额为 36,922.74 万元。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已于 2010 年 1 月 14 日对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中瑞岳华验字[2010]第 006 号《验资报告》。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根据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
|---|---|---|
| 项 目 | 建设期 | 第一年投入 |
| 数字化变电站自动化系统产业化项目 | 1 年 | 5,626.00 |
| 数字化电网调度综合应用系统产业化项目 | 1 年 | 4,638.00 |
| 电能信息采集与管理系统产业化项目 | 1 年 | 4,275.00 |
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进行,在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之前,公司已以自 筹资金先行投入本次募投项目“数字化变电站自动化系统产业化项目”、“数字化 电网调度综合应用系统产业化项目”和“电能信息采集与管理系统产业化项目” 的建设。截至2009 年12 月31 日,公司累计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金额 为23,670,246.76 元。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实际投入时间 | ||
|---|---|---|---|---|
| 2008 年 | 2009 年 | 合计 | ||
| 1 | 数字化变电站自动化系统产业化项目 | 3,529,890.53 | 6,373,493.77 | 9,903,384.30 |
| 2 | 数字化电网调度综合应用系统产业化项目 | 3,845,737.60 | 2,786,142.72 | 6,631,880.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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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电能信息采集与管理系统产业化项目 | 2,694,296.47 | 4,440,685.67 | 7,134,982.14 |
|---|---|---|---|---|
| 合 计 | 10,069,924.60 | 13,600,322.16 | 23,670,246.76 |
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以自筹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事项进 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中瑞岳华专审字〔2010〕第 0351 号《关于代垫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资金支出专项审核报告》,对上述事项予以确认。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维护股东利益,满足公司发展的需要,公司第四 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用募集资金23,670,246.76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 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意见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本 次资金置换行为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符合《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 有关规定。同意公司用募集资金23,670,246.76 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自筹资金。
公司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意见认为:公司本次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 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内容及程序符合《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 则》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同意公司用募集资金23,670,246.76 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 筹资金。
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保荐代表人李保国、易辉平认为:公司本 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宜,已经公司董事 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并经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进 行专项审核并出具《审核报告》,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资金置换行为 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 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保荐机构同意公司 实施上述事项。
特此公告
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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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 2010 年 4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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