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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TEGRATED ELECTRONIC SYSTEMS LAB CO., 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4

Apr 25,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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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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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的独立 董事,2023 年度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严谨地履行独 立董事的职责。现将 2023 年度本人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艾芊,男,出生于1969 年9 月,中国国籍,教授。1991 年7 月上海交 通大学电气工程专业本科毕业,1994 年6 月武汉大学电气工程专业研究生毕业, 1999 年3 月清华大学电气工程专业博士研究生毕业。1999 年3 月至2002 年7 月先后在Nanyang Technological University 和University of Bath 从事博士 后工作,2002 年10 月至今在上海交通大学电气系任教,担任教授。现兼任本公 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定的独 立性要求,并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在履职中保持 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与公司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不存在影响独 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1、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

2023 年度,公司共召开 6 次董事会、3 次股东大会,相关会议的召开均符合 法定程序,本人亲自出席了上述会议,认真审阅各次会议材料,与公司管理层进 行充分沟通,确保全面掌握各项议案涉及的内容,并独立、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没有反对和弃权的情况发生。

1

本人出席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会议的情况如下:

董事姓名 本报告期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现场出席董事会次数 以通讯方式参加董事会次数 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 缺席董事会次数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 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艾芊 6 0 6 0 0 3

2、出席董事会专业委员会情况

2023 年度,本人担任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和战略委员会委员。因涉及 换届的提名委员会已于 2022 年 12 月 29 日召开,报告期内未召开提名委员会会 议,亦未召开战略委员会会议。

3、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涉及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的事项,因此,未召开独立 董事专门会议。

(二)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2023 年度,本人注重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重 点关注年报审计程序实施情况、初步审计意见及最终财务报告数据等信息,及时 掌握公司经营情况,保证公司财务报告的客观性、准确性,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 利益。

(三)现场工作情况

2023 年度,本人通过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及与公司管理层共同参加行业 会议等形式,及时了解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并 经常提出与公司业务和发展战略相关的专业建议;通过微信、电话及邮件等多种 方式与公司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紧密联系,日常关注公司官网新闻、微信 公众号等,及时掌握公司经营动态,适时为公司出谋划策,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 责。

(四)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方面所作的工作

信息披露方面,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公 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公司信披 工作的合规性。

与中小股东沟通方面,2023 年度本人利用参加股东大会的机会,积极听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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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者建议;公开独立董事联系邮箱,畅通与中小股东沟通渠道;关注公司年度 业绩说明会和互动易交流情况,多方了解投资者关注的问题,并与公司管理层进 行交流落实,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加强自身学习方面,本人认真学习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 所等发布的最新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不断加深对相关法律法规的理解和认 识,提高自身履职能力,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保护能力。

(五)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积极配合和支持独立董事的工作, 能够及时汇报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为本人履职创造了有利条 件,不存在妨碍独立董事职责履行的情况。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3 年度,本人对公司以下事项予以重点关注: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需审议披露的关联交易事项。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报告期内,公司不涉及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情形。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报告期内,公司不涉及被收购的情形。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 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公司《2022 年年度报告》、《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3 年半年度报告》、《2023 年 第三季度报告》、《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等报告,本人对公司的 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重点关注和监 督,本人认为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真实、完整、准确,符合中国会计准则的要求,没有重大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公司披露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 价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没有发现重大 违法违规情况。

(五)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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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23 年 5 月 19 日 召开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本人 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 和职业素养,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良 好,能够满足公司对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续聘其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

(六)聘任或解聘财务负责人

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16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了聘任包含公 司财务负责人在内的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议案。经核查财务负责人的教育背景、 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结合任职期间的工作表现和评价,本人认为秦晓军先生在 公司任职期间勤勉尽职,具备该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和专业素质,同意续聘秦晓 军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 会计差错更正

报告期内,公司不涉及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 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情形。

(八)提名或任免董事、聘任或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29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提 名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相关议案;于 2023 年 1 月 16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议案。本人认真研究与核实了董 事候选人和拟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资料,在充分了解候选人和拟聘任人员的 教育背景、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的前提下,认为其具有所担任职务的资格和能力, 同意上述提名或聘任的议案。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2023 年 4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23 年 5 月 19 日召 开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监事薪酬的议案》、《关 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本人认为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标 准是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制定的,有利于增强薪酬体系的激励作用,符合有关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与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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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 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 2023 年度的工作中,勤勉忠实地履行职责,出 席公司相关会议,依法依规行使职权,独立客观发表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 公司治理中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4 年,本人将本着审慎、认真、勤勉的原则,继续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时刻关注相应制度、规章的变化,通过加强自身的学习,不断提高履职能力,了 解最新法律法规,加强对公司及投资者权益的保护能力,并力求为公司的科学决 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

独立董事:艾芊 2024 年4 月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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