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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TEGRATED ELECTRONIC SYSTEMS LAB CO., 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4
Apr 25,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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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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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023 年度,本人作为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规 则》的要求开展工作,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积极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 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在 2023 年度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翟继光,男,出生于 1979 年 1 月,中国国籍,副教授。2001 年 7 月北 京大学哲学专业本科毕业,2006 年 7 月北京大学法学专业博士研究生毕业。2006 年 8 月起在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任教,历任讲师、副教授。2009 年荣 获中国政法大学优秀教师特别奖。2019 年被评为中国政法大学首届“研究生心 目中的优秀导师”。2008 年 6 月起兼任北京方鼎中欧税务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执 行董事,现兼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委员以外的任何职务,亦 未在公司主要股东、附属企业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 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1、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
本人认为 2023 年度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规定, 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本人认真审阅会议 相关资料,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及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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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其他事项没有提出异议。本人出席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会议的情况如下:
| 董事姓名 | 本报告期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现场出席董事会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董事会次数 | 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 | 缺席董事会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
|---|---|---|---|---|---|---|---|
| 翟继光 | 6 | 1 | 5 | 0 | 0 | 否 | 3 |
2、出席董事会专业委员会情况
2023 年度,本人担任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和提名 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本人根据上述专业委员会的相关规定,积极履行召集人 或委员的相应职责,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了专业意见和建议。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1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6 次审计委员会,未召开提 名委员会。本人具体参会情况如下:
| 专业委员会名称 | 本年度参加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1 | 1 | 0 |
| 审计委员会 | 6 | 6 | 0 |
报告期内,公司未涉及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的事项,因此,未召开独立 董事专门会议。
(二)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多次沟通,对公 司内部审计机构的审计工作进行了监督检查,督促公司内部审计人员强化业务知 识和审计技能培训;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年度审计情况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和交流, 及时了解财务报告的编制工作及年度审计工作的进展情况,确保审计工作的及时、 准确、客观、公正。
(三)现场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利用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等会议的机会,多次与公司管理 层及相关工作人员交流,及时了解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至公司两处办公场 所和生产车间进行现场实地考察,与公司经营管理层就公司生产经营状况、行业 发展前景、未来战略等进行深入沟通和探讨,充分了解公司的业务情况、财务管 理和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等,利用自身专业知识为公司建言献策,积极有效地履 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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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及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参加了深圳证券交易所组织的独立董事后续培训,积极学习 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及时掌握最新政策,尤其注重提高对涉及到规范公司 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中小股东权益等法律法规的认识和理解,强化法律风险意识, 督促公司各项运作更加规范化。
报告期内,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 法规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保障广 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知情权。
2023 年,本人作为独立董事积极参加了公司 2022 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活动, 以此作为桥梁加强与投资者间的互动,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公开独立 董事联系邮箱,畅通与中小股东沟通渠道,切实维护中小股东利益。
(五)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高管及相关工作人员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联系,积极配合 和支持独立董事的履职工作。报告期内,公司能够及时报送相关资料和信息,充 分保证了本人对重大事项的知情权。在本人对公司进行实地调研或电话了解情况 时,能够就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等与本人进行充分沟通,为本人履行职责提 供了有利保障。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需审议披露的关联交易事项。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报告期内,公司不涉及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情形。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报告期内,公司不涉及被收购的情形。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 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公司《2022 年年度报告》、《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3 年半年度报告》、《2023 年 第三季度报告》、《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等报告,上述报告经本 人及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一致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披露的定期报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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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董监高均保证定期报告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经核查,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得到了有效执行, 在生产经营中发挥了较好的风险控制和防范监督作用,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其他相关文件的要求, 未发现公司在制度设计或执行方面存在重大缺陷。
(五)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23 年 5 月 19 日 召开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 本人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 经验和职业素养,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为公司出具的各项专业报告客 观、公正,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良好, 能够满足公司对审计工作的要求。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聘任或解聘财务负责人
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16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了聘任包含公 司财务负责人在内的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议案。经核查财务负责人的教育背景、 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结合任职期间的工作表现和评价,本人认为秦晓军先生在 本公司任职期间勤勉尽职,具备该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和专业素质,同意续聘秦 晓军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 会计差错更正
报告期内,公司不涉及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 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情形。
(八)提名或任免董事、聘任或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29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提 名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相关议案;于 2023 年 1 月 16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 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议案。本人认真研究与核 实了董事候选人和拟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资料,在了解候选人及拟聘人员的 教育背景、职业经历和专业素养等综合情况的基础上,认为董事候选人和拟聘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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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管理人员拥有履行相应职务的资格和能力,未发现有《公司法》规定不得担 任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定为市 场禁入者或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认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或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因此,本人同意上述提名董事或聘 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及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23 年 5 月 19 日召开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董事、监事薪酬的议案》和《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本人认为 2023 年度薪酬标准是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制定的,该薪酬标准有利 于增强薪酬体系的激励作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与建议
报告期内,本人始终坚持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 求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就董事会各项议案进行了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议,充分 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024 年,本人将继续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利用自身的特长和专 业知识为公司发展建言献策;继续加强同公司经营管理层之间的沟通与交流,深 入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各项情况,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法人治理中的作用,促进公 司更加规范高效运作和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独立董事:翟继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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