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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TEGRATED ELECTRONIC SYSTEMS LAB CO., LT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13
Mar 27,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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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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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 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规则》等有 关规定,我们作为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对以下事项发表意见:
一、关于201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201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总股本378,896,000 股为基数,向全 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0.6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22,733,760.00 元,不送 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上述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具备合法性、合 规性、合理性。独立董事一致同意上述分配预案。
二、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决定的独立意见
公司制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14年薪酬考核办法及标准有利于增 强薪酬体系的激励作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全体独立董事 一致同意上述薪酬决定。
三、关于 201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核查,我们对公司201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 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亦未发现公司非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公司《201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客观、 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四、关于201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核查,我们对公司2013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发表独立意见 如下:
2013 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 况。
五、关于续聘201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按照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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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要求从事财务报表和其他事项的审计工作,能遵守会计师 事务所的执业道德规范,坚持独立审计准则,客观、公正地对公司财务报表发表 意见,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聘请瑞华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六、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和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3]56 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 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的要求,我们对公司及子公司2013 年度对外 担保情况和公司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未发生任何形式的对外担保事项,也无以前期间 发生但持续到本报告期末的对外担保事项。
2、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七、关于公司2013年度关联交易情况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2年修订)》的规定,我们对公司 2013年度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关联交易情况。
独立董事:王璞、熊伟、王琨
2014 年 3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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