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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TEGRATED ELECTRONIC SYSTEMS LAB CO., LTD. AGM Information 2022

Apr 22,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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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GM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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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对以下事项 发表意见:

一、关于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2021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不派发 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亦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经核查,公司2021 年度实现的净利润为负值,不具备实施现金分红的条件, 公司2021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公司章程》和相关 监管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一 致同意上述分配预案。

二、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薪酬标准是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制 定的,最终发放额度亦将严格按照经营业绩实际考核情况确定,该薪酬标准和考 核原则,有利于增强薪酬体系的激励作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上述薪酬议案。

三、关于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核查,我们对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现行内部控制体系和内部控制制度已基本建立健全,符合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要求,适应公司管理和发展的需求。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 整,职权责任分配明晰,内部控制制度贯穿于公司经营活动各层面、各环节,能 够对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健康运行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活动的执行提 供保证。我们认为,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 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四、关于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核查,我们对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发表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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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下:

2021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 况。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五、关于聘请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 从业资格,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 审计原则,为公司出具的各项专业报告客观、公正,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 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良好,能够满足公司对审计工作的要求。本 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 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聘请信永中和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六、关于2021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对公司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遵循了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 和公司资产实际情况,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报告期末资产的价值,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财务报表能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 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因此,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计提减值准备事项。

七、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和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5]120 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 和证监发[2003]56 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 若干问题的通知》的要求,我们对公司及子公司2021 年度对外担保情况和公司关 联方资金往来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报告期内,公司控股子公司青岛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审议批准为其全资 子公司山东积成仪表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3,000 万元的担保额度;山东积成仪表 有限公司及青盈云计算有限公司为青岛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8,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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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的担保额度;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奥通迈胜电力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综合授信 担保已于报告期内到期。报告期内任意时点的上述实际担保余额均未超过审批额 度,担保程序合法,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除上述 担保事项外,公司及子公司未发生任何形式的对外担保事项。

2、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八、关于公司2021年度关联交易情况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我们对公司2021年度关联交 易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遵循了客观、公正、公平的交易原则, 严格遵守《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履行了审批程序,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九、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理财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核查,我们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理财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如下:

公司在保证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前提下,充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理财, 有利于公司提高闲置自有资金利用效率,提高资产回报率,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 利益。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20,000 万元自有资金进行期限不超 过12 个月的低风险投资理财,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十、关于提名增补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核查,我们对董事会提名增补董事候选人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董事会提名孙绪江先生为公司增补董事候选人,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的教育背景、工作 经历和专业素养等综合情况的基础上进行的,并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候选 人孙绪江先生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条件,不存在《公司法》等相关 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亦未有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的情况。因此, 我们同意提名孙绪江先生为公司增补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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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唐西胜、陈关亭、翟继光

2022 年4 月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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