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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TCO RECYCLING RESOURCES CO., 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1
Dec 22,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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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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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087 证券简称:英科再生 公告编号:2021-014
山东英科环保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新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 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 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1 年 5 月 25 日出具的《关于 同意山东英科环保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 批复》(证监许可[2021]1802 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 币普通股(A 股)3,325.8134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并于 2021 年 7 月 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 21.96 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约 73,034.86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约 7,349.03 万元(不含税)后,募集资 金净额约为 65,685.84 万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 于 2021 年 7 月 2 日对公司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核验,并出具了 天健验[2021]357 号验资报告。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 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相关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山东英科 环保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一)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投资于以下项目,基 本情况如下: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实施主体 | 投资总额 (万元) |
拟投入募集资 金金额 (万元) |
|---|---|---|---|---|
| 1 | 塑料回收再利用设 备研发和生产项目 |
镇江英科环保机械 有限公司 |
23,781.09 | 10,685.84 |
| 2 | 10 万吨/年多品类塑 料瓶高质化再生项 目 |
六安英科实业有限 公司 |
50,000.00 | 40,000.00 |
| 3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山东英科环保再生 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
15,000.00 | 15,000.00 |
| 合计 | 88,781.09 | 65,685.84 |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情况和募集资金 专户的开立情况
—— 为确保募集资金使用安全,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文件 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近日山东英科环保再生 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六安英科实业有限公司、镇江英科环 保机械有限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营业部、国金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 “ ” “ ” 三方监管协议 、 协议 )。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 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上述三方监
管协议下的相关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如下:
| 开户主体 | 募投项目名称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户 | 募集资金存放 金额(万元) |
|---|---|---|---|---|
| 山东英科环保 再生资源股份 有限公司 |
塑料回收再利用设备研 发和生产项目、10万 吨/年多品类塑料瓶高 质化再生项目、补充流 动资金项目及超募资金 等募集资金投向项目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上海分行营业部 |
533900017510658 | 0.00 |
四、《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1:山东英科环保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1”)
甲方2:六安英科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2”) 甲方3:镇江英科环保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3”)
(前述“甲方1”、“甲方2”、“甲方3”,合称为“甲方”)
乙方: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营业部(以下简称“乙方”) 丙方: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以下简称“丙方”) 为规范甲方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 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甲、乙、丙三方经 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1 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 户”),账号为 533900017510658,截至 2021 年 12 月15 日,专户余 额为 0 万元。该专户仅用于甲方_塑料回收再利用设备研发和生产项 目、10 万吨/年多品类塑料瓶高质化再生项目、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及 超募资金_等募集资金投向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
他用途。
甲方以存单方式存放的募集资金/_万元(若有),开户日期 为/___年_/月/日,期限/_个月。甲方承诺上述存单到期后将 及时转入本协议约定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或者以存单方式续存, 并通知丙方。甲方存单不得质押。
(二)、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 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三)、丙方作为甲方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 代表人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丙方承诺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及甲方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对甲方募集资金的管理与使用履行保荐职责,进行持续督导工作。
丙方可以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和 乙方应当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每半年度对甲方现场调查时应 当同时检查专户存储情况。
(四)、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_付海光_、_周文颖_可 以随时到乙方查询、复印甲方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当及时、准确、完 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 法身份证明;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 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五)、乙方按月(每月_10_日前)向甲方出具真实、准确、完整 的专户对账单,并抄送给丙方。
(六)、甲方1 次或者12 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支取的金额超过
5000 万元且达到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以下简 称“募集资金净额”)的20%的,甲方应当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丙方, 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七)、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丙方更 换保荐代表人的,应当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同时按本协议 第十二条的要求书面通知更换后保荐代表人的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 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八)、乙方连续三次未及时向甲方出具对账单,以及存在未配 合丙方调查专户情形的,甲方可以主动或者在丙方的要求下单方面终 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九)、丙方发现甲方、乙方未按约定履行本协议的,应当在知 悉有关事实后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书面报告。
(十)、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授权 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 并依法销户之日起失效。
(十一)、本协议一式_捌 份,甲、乙、丙三方各持一份,向上 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_山东_监管局各报备一份,其余留甲方备 用。
特此公告。
山东英科环保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