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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NOVATION NEW MATERIAL TECHNOLOGY CO., LTD. — 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2015
Feb 26,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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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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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361 证券简称:华联综超 公告编号:2015-007
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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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5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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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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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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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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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5 年3 月17 日 14 点 00 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大兴区青云店镇祥云路北四条208 号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5 年3 月17 日
至2015 年3 月17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 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 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 有关规定执行。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序号 | 议案名称 | 投票股东类型 |
|---|---|---|
| A股股东 | ||
| 非累积投票议案 | ||
| 1.00 |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 √ |
| 1.01 | 尹永庆 | √ |
| 1.02 | 饶满琳 | √ |
| 2.00 |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 √ |
| 2.01 | 陈胜昔 | √ |
1 、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内容详见2015 年2 月27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刊载的公 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2 、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议案2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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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 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 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 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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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 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 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 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 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网络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 投票结果为准。
-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 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 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股份类别 | 股票代码 | 股票简称 | 股权登记日 |
|---|---|---|---|
| A股 | 600361 | 华联综超 | 2015/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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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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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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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参会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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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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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够表明其法定代表人身份的有效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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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由法定代表人以外的代理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的,应出示本
-
人身份证件、加盖法人印章或法定代表人或其他决策机构签署的书面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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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个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 (4) 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的,应出示委托人及代理人本人
-
身份证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
(5) 由代理人转委托第三人代表股东(包括法人股东、个人股东,即委托人)
-
出席股东大会的,应出示:a、委托人身份证件复印件;b、由委托人签署并经公 证的授权代理人可以转委托第三人出席本次会议的书面授权委托书;c、授权代 理人签署的委托第三人出席本次会议的授权委托书;d、第三人的身份证。 2、登记方法
-
(1)登记方式:前述出席会议人员可在登记时间持上述证件到本公司指定地
-
点办理登记,也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参会登记不作为股东依法参加股 东大会的必备条件。
-
(2)登记时间:2015 年3 月16 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4:00。
-
(3)登记地点:北京市大兴区青云店镇祥云路北四条208 号公司证券部。
六、 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市大兴区青云店镇祥云路北四条208 号
邮政编码:102605
联系电话:010-57391823
传 真:010-57391823
联 系 人: 李春生
-
2、会议期及费用:本次会议预计半天,请出席现场会议的人员按时参加,
-
出席现场会议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
3 、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
-
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2 月27 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5 年3 月17 日 召开的贵公司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序号 |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 1.00 |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 |||
| 1.01 | 尹永庆 | |||
| 1.02 | 饶满琳 | |||
| 2.00 |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 |||
| 2.01 | 陈胜昔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 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 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