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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NOVATION NEW MATERIAL TECHNOLOGY CO., 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6

Dec 19,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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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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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361 证券简称:华联综超 公告编号:2016-047

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16 年 12 月19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将节余募集资金永 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节余募集资金4,018.43 万元(其中募集资金 3,164.50 万元,专户存储累计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853.93 万元)以及后续 结息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非公 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1]385 号)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 行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81,000,000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7.18 元。截 至2011 年4 月7 日,本公司共募集资金129,958.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1,918.10 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28,039.90 万元。经京都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目前更名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1 年4 月7 日出具 的京都天华验字(2011)第0033 号《验资报告》验证,募集资金已足额到位。

二、 募集资金实际使用及节余情况

根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和201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 议,本次非公开发行所募集的资金128,039.90 万元计划全部用于新开门店、改 造旧店以及补充流动资金。其中70,730.00 万元用于39 家门店发展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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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563.35 万元用于31 家门店改造项目,其余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2012 年12 月28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新开门店实施地点的议案》,将拟开设的四家门店香江世 纪名城、铜仁共青路、金源第一城、北京中海广场变更为阳光花园、民惠朝阳城、 保利城和万方汇店。变更实施地点后,4 家新开门店合计投资总金额为8,910 万 元,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8,580 万元,其余资金缺口由公司以其他自有资金投入。

2013 年12 月9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利用39 家门店发展项目节余资金13,540.09 万元投资9 家新开门店。同时,原计划31 家改造门店中有5 家门店停止实施改 造,节余募集资金3,472.07 万元,该笔资金用于需要扩大改造规模的4 家门店。 该议案已经2013 年12 月25 日公司201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截至2016 年11 月底,门店改造项目15,563.35 万元、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41,746.55 万元已经使用完毕。门店发展项目中,44 家门店已经结项,其余4 家门店(合肥西环、盘锦昆仑店、保定天威店、呼市金厦广场店)由于物业所在 项目整体经营不佳等原因不再继续投入建设。全部门店发展项目节余3,164.50 万元,加上专户存储累计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853.93 万元,总节余资金为 4,018.43 万元。

募集资金项目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拟投入额 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额 项目节余资金
第一类项目 门店发展项目 70,730.00 67,565.50 3,164.50
第二类项目 门店改造项目 15,563.35 15,563.35
第三类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41,746.55 41,746.55
合计 128,039.90 124,875.40 3,16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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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募集资金产生节余的原因

募集资金节余主要是由于在门店发展项目中,44 家门店已经建设完成,剩 余 4 家门店由于物业所在项目整体经营不佳等原因不再继续投入。

四、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结合公司自身实际经营情况,为了充分发挥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将募集 资金项目节余资金4,018.43 万元(含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以及后续结息用于 永久补充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该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人对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的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项目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 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 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关于本项议案的表 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该事项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损害中 小股东利益。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项目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 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 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关于该项议案的表决 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该事项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损害中小 股东利益。

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1、本次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 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 发表了同意意见。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2013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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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华联综超本次拟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计划未违反公

  • 司有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承诺以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和公司关于募 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及全体股东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华联综超本次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 1、华联综超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 2、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将节余

  • 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保荐意见。

    • 3、华联综超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 4、独立董事关于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12 月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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