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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NOVATION NEW MATERIAL TECHNOLOGY CO., 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3

Dec 9,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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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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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361 证券简称:华联综超 公告编号:2013-038

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 利用 39 家门店发展项目节余资金 13,540.09 万元投资9 家新开门店。

  • 对部分门店改造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金额进行调整。原计划31 家改造门 店中,有5 家门店停止实施改造,节余募集资金 3,472.07 万元。有4 家 门店需要扩大改造规模,增加改造投资金额。将上述节余募集资金 3,472.07 万元投入该4 家改造门店项目。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非公 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1]385 号)核准,华联综超向特定对象非公 开发行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81,000,000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7.18 元。截至2011 年4 月7 日,华联综超共募集资金129,958.00 万元,扣除发行费 用1,918.10 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28,039.90 万元。经京都天华会计师事务 所有限公司(目前更名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1 年4 月7 日出具的京都天华验字(2011)第0033 号《验资报告》验证,募集资金已 足额到位。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于公司新开门店、改造旧店以及补充流动资 金。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拟投入额
第一类项目 门店发展项目
1.1 39家门店发展项目 70,730.00 70,730.00
第二类项目 门店改造项目
2.1 31家门店改造项目 15,563.35 15,563.35
第三类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3.1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41,746.55 41,746.55
合计 128,039.90 128,039.90

1、利用门店发展项目节余资金投资新开门店

在39 家门店发展项目中,截至目前有33 家已经开业。得益于公司有效控制 投资成本以及部分募投项目规模根据实际情况有所调整,上述33 家门店共计节 余募集资金8,337.30 万元。此外,6 家门店尚未完成投资建设,公司重新对6 家门店投资计划进行评估,对原计划投资金额进行调整,预计共计节余募集资金 5,202.78 万元。上述两项合计节余募集资金13,540.09 万元,占39 家新开门店 项目投资总金额的19.14%,占总筹资额的比例为10.57%。

公司拟将上述节余募集资金13,540.09 万元用于投资9 家新开门店项目,具 体包括:四川内江店、北京顺义金街店、银川悦海新天地购物广场店、盘锦昆仑 商厦店、保定天威店、呼市金厦广场店、南京紫荆广场店、贵阳东山渔安新城店、 宁夏灵武市水上锦都店。

其中,四川内江店和北京顺义金街店为本公司向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 或其子公司租赁物业进行经营,构成关联租赁事项,已经纳入公司全年日常关联 交易,并获得公司2012 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

2、对部分门店改造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金额进行调整

在31 家门店改造项目中,有5 家门店由于业主方拟对整体物业进行改造等 原因,公司决定停止实施改造计划,共计节余募集资金3,472.07 万元,占31 家门店改造项目拟投资总金额的22.31%,占总筹资额的比例为2.71%。

与此同时,在31 家门店改造项目中,有4 家门店(青海花园店、长春青年

路店、太原亲贤店和太原府东店)需要扩大改造规模,公司拟将上述节余募集资 金3,472.07 万元投入该4 家改造门店项目。

上述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 通过。

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原因

1、利用门店发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投资新开门店。

39 家门店发展项目中,有33 家已经开业,该33 家门店原计划使用募集资 金57,530.00 万元,由于公司采取节约投资等措施,实际使用募集资金 49,192.70 万元,节余募集资金8,337.30 万元。

剩余6 家尚未完成投资建设门店由于业主方增大物业工程投资、门店商圈定 位调整等原因,原计划使用募集资金13,200.00 万元,调整后使用募集资金 7,997.22 万元,节余募集资金5,202.78 万元。6 家门店的投资金额调整情况如 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原计划募集资金
投资金额
调整后募集资金投
资金额
项目 节余金额
北京屯三里永利国际中心 2,090.00 1,052.88 1,037.12
遵义阳光花园 2,530.00 1,230.65 1,299.35
合肥西环 1,650.00 859.73 790.27
北京亦庄 2,640.00 1,808.50 831.50
南宁保利城 2,090.00 1,596.94 493.06
青海民惠朝阳城 2,200.00 1,448.52 751.48
合计 13,200.00 7,997.22 5,202.78

上述两项合计节余募集资金13,540.09 万元。

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快速发展主营业务,提升公司竞争力,公司拟 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投资9 家新开门店项目。

2、对部分门店改造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金额进行调整。

原计划31 家门店改造项目中,有5 家门店(沈阳北行店、包头友谊店、安 徽和平店、武汉中华路店和北京望京店)由于业主方拟对整体物业进行改造等原

因,公司停止实施改造计划,节余募集资金3,472.07 万元。具体投资金额调整 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沈阳北行店
包头友谊店
合肥和平店
武汉中华路店
北京望京店
合计
原计划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已经投资金额 节余金额
800.00 0.00 800.00
328.20 0.00 328.20
415.00 95.53 319.47
1,231.60 404.68 826.92
1,200.00 2.52 1,197.48
3,974.80 502.73 3,472.07

31 家门店改造项目中,有4 家门店由于开业时间早,装修陈旧,设备老化, 需要扩大改造规模,增加改造投资金额。公司拟将上述节余募集资金3,472.07 万元投入该4 家改造门店项目。

三、新项目的具体内容

1、利用门店发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投资新开门店。

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快速发展主营业务,提升公司竞争力,公司拟 将上述39 家门店发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13,540.09 万元用于投资9 家新开门店 项目。

9 家新开门店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面积
(平方米)
拟投资募集
资金金额
店名 城市 投资金额
1 四川内江店 内江市 7,443 1,210.00 1,210.00
2 北京顺义金街店 北京市 12,000 1,815.00 1,815.00
银川悦海新天地购
物广场店
3 银川市 14,478 2,420.00 1,920.00
4 盘锦昆仑商厦店 盘锦市 9,591 1,430.00 1,430.00
5 保定天威店 保定市 11,964 2,200.00 1,885.09
呼和浩特
6 呼市金厦广场店 7,431 1,210.00 1,210.00
7 南京紫荆广场店 南京市 5,100 1,100.00 1,100.00
贵阳东山渔安新城
8 贵阳市 8,777 1,320.00 1,320.00
宁夏灵武市水上锦
都店
9 灵武市 11,087 1,650.00 1,650.00
合计 87,871 14,355.00 13,540.09

上述9 家新开门店项目,合计投资总金额为14,355.00 万元,拟使用募集资 金金额为13,540.09 万元,其余资金缺口由公司以其他自有资金投入。 9 家新开门店投资的具体构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工程投入 8,900.00 62.00%
设备投入 4,150.00 28.91%
其他投入 1,305.00 9.09%
投资总额 14,355.00 100.00%

经测算,项目全部投资后,开业后第二年开始盈利的门店为5 家,第三年开 始盈利的门店为4 家。

正常年(开业后第三年)可实现销售收入84,178.28 万元(含税),所得税 后内部收益率为10.92%,全部投资回收期为5.97 年(税后,含建设期)。

2、对部分门店改造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金额进行调整。

原计划31 家门店改造项目中,有4 家门店(青海花园店、长春青年路店、 太原亲贤店和太原府东店)由于开业时间早、装修陈旧、设备老化,需要扩大改 造规模,增加改造投资金额。公司拟将上述节余募集资金3,472.07 万元投入该 4 家改造门店项目。

4 家增加投资的改造门店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原计划募集资
金投资金额
拟增加募集资
金投资金额
调整后募集资
金投资金额
调整后总投
资金额
店名 城市
1 花园店 青海市 480.00 972.07 1,452.07 1,650.17
青年路
2 长春市 330.00 1,500.00 1,830.00 1,923.40
3 亲贤店 太原市 83.04 500.00 583.04 753.06
4 府东店 太原市 142.00 500.00 642.00 721.50
合计 1,035.04 3,472.07 4,507.11 5,048.13

4 家改造门店投资的具体构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工程投入 3,356.61 66.49%
设备投入 1,691.52 33.51%
投资总额 5,048.13 100.00%

上述4 家改造门店项目合计投资总金额为5,048.13 万元,合计拟使用募集 资金金额为4,507.11 万元。四家门店在改造完成后第一年即可实现盈利。

四、项目的市场前景和风险提示

公司利用门店发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投资9家新开门店项目,有利于公司进 一步完善门店布局,扩大销售规模,提高市场份额。但是新开门店一般有一定的 市场培育期,培育期的长短,受到门店选址、门店管理水平、物流配送能力以及 宏观经济环境等因素影响。新开门店在培育期内,如无法实现盈利,从而影响公 司的经营业绩,存在一定分风险。但是公司将强化经营,改善管理,扩大销售的 同时,严格控制成本,努力缩短培育期。

公司利用节余募集资金扩大4 家改造门店项目投资,有利于公司改善门店形 象,但是在改造期间将对销售收入产生一定影响。但改造完成后,随着店面形象 的提升和商品的丰富,将会吸引来客,提高销售收入。

五、如新项目尚需有关部门审批,说明有关情况 上述新项目不需要国家有关部门审批或者备案。

六、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人对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利用门店发展项目节余资金投资新开门店,对部分门店 改造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金额进行调整,将改造门店节余募集资金用于需要扩大改 造规模的改造门店项目,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扩大公司规模、提高公 司市场占有率、改善门店形象。董事会关于本项议案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 规规定,该事项符合本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损害中小股东利益。

监事会认为:公司利用门店发展项目节余资金投资新开门店,对部分门店改 造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金额进行调整,将改造门店节余募集资金用于需要扩大改造 规模的改造门店项目,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扩大公司规模、提高公司 市场占有率、改善门店形象。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 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关于该项议案的表决程序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 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也发表了同意意见,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能实 施。截至目前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华联综超《公司章程》的规定。华 联综超本次拟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使用计划未违反公司有关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承诺以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和公司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有 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及全体股东利益。综上,保荐机构对华联综超本次 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异议。

七、关于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事宜

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法规,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需要 提交公司201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八、备查文件

  •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 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保荐意见。

  • 3、独立董事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 年 12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