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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NOVATION NEW MATERIAL TECHNOLOGY CO., 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1
Apr 22, 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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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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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361 证券简称:华联综超 编号:2011-016
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1 年4 月完成非 公开发行股票工作。为把握市场机遇,保证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在非公开 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用自筹资金投入并实施了部分募投项目。2011 年4 月20 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 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 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150,050,579.06 元。现将有关 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非公 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1]385 号)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 行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81,000,000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7.18 元,本 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99,58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本次募集 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280,399,000 元,其中增加股本181,000,000 元,增加资 本公积1,099,399,000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京都天华会计师事务所 有限公司验证,并出具京都天华验字(2011)第0033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根据公司2010 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 票的相关议案,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新开 门店、改造旧店以及补充流动资金。其中707,300,000 元用于新开门店, 155,633,500 元用于改造旧店,其余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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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 单位:元 | |||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投资总额 | 募集资金拟投入额 |
| 1 | 39 家门店发展项目 | 707,300,000 | 707,300,000 |
| 2 | 31 家门店改造项目 | 155,633,500 | 155,633,500 |
| 3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注 |
417,465,500 | 417,465,500 |
| 合计 | 1,299,580,000 | 1,280,399,000 |
注:为募集资金总额扣除本次发行费用后的金额。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如以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公司可以 自筹资金、银行借款和/或其他途径先行投入项目,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再予以置 换。
三、 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情况
为把握市场机遇,保证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 金到位之前,用自筹资金投入并实施了部分募投项目。
截至2011 年4 月7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 150,050,579.06 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序号 1 2 3 |
项目名称 | 募集资金拟投入额 |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 | 占拟投资额比例 |
|---|---|---|---|---|
| 39 家门店发展项目 | 707,300,000 | 142,037,398.48 |
20.08% |
|
| 31 家门店改造项目 | 155,633,500 | 8,013,180.58 |
5.15% |
|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417,465,500 | 0 |
- |
|
| 合计 | 1,280,399,000 | 150,050,579.06 |
11.72% |
四、会计师事务所意见
京都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 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京都天华专字(2011)第0758 号)。
鉴证结论为:“经审核,我们认为,华联综超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北京华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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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资项目的专项说明》与实际情况 相符。”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审核意见》。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北 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资项目的专项说明》与实 际情况相符,董事会关于该项议案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 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 事认为,董事会关于该项议案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关于北 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 筹资金的核查意见》。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公司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自筹资金人民币150,050,579.06 元,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监事 会、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并经京都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进行了专项 审核,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相关法规的规定,保荐机构对此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
3、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
4、京都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
-
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
5、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关于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 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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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 年4 月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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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专项说明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将本公司以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 募集资金的数额和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非公 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1]385 号)核准,本公司采用向特定对象非公 开发行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81,000,000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 7.18 元,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299,580,000 元。2011 年 4 月 7 日,中信建投证 券有限责任公司将扣减尚未支付的承销佣金、保荐费 17,200,000 元后的资金净额 人民币 1,282,380,000 元汇入本公司在盛京银行北京分行营业部开立的 0110100102000001172 账户内。扣除其他发行费用后,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280,399,000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京都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 证,并出具京都天华验字(2011)第 0033 号《验资报告》。
二、 募集资金投向承诺情况
根据《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披露,本次募 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的投向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项目名称 | 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 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 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
|---|---|---|---|
| 总投资 | 固定资产投资 | 流动资金 | |
| 39家门店发展项目 | 707,300,000 | 643,000,000 | 64,300,000 |
| 31家门店改造项目 | 155,633,500 | 155,633,500 | -- |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417,465,500 | -- | 417,465,500 注 |
| 合 计 | 1,280,399,000 | 798,633,500 | 481,765,500 |
注:为扣除发行费用后的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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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到位前,本公司可以根据募集资金投入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筹 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三、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
截至 2011 年 4 月 7 日,本公司已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投资 额为 150,050,579.06 元,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
|---|---|---|
| 项目名称 |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 | 实际投入时间 |
| 39家门店发展项目 | 142,037,398.48 | 2010年1月-2011年3月 |
| 31家门店改造项目 | 8,013,180.58 | 2010年1月-2011年3月 |
| 合 计 | 150,050,579.06 |
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1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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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
京都天华专字(2011)第 0758 号
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华联综超公 司)管理层编制的《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 目的专项说明》。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华联综超公司为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 资金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其他任何目的。
二、管理层的责任
华联综超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实物证据、原始书面 材料、副本材料、口头证言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证据,按照《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编制《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以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专项说明》,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 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华联综超公司董事会编制的上述说 明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 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 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 我们进行了审慎调查,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并根据 所取得的材料做出职业判断。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鉴证意见提供了 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
经审核,我们认为,华联综超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 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专项说明》与实际情况相符。
京都天华 中国注册会计师 童登书 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刘均山 2011 年 4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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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
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
核查意见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作为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 联综超”或“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保荐机构”)对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 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非公 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1]385 号)核准,华联综超向特定对象非公 开发行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81,000,000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 7.18 元,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299,58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本次募集 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280,399,000 元,其中增加股本 181,000,000 元,增加资本 公积 1,099,399,000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京都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 公司验证,并出具京都天华验字(2011)第 0033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根据华联综超 2010 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本次非公开发 行股票的相关议案,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 新开门店、改造旧店以及补充流动资金。其中 707,300,000 元用于新开门店, 155,633,500 元用于改造旧店,其余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单位:人民币元
| 单位:人民币元 | |||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投资总额 | 募集资金拟投入额 |
| 1 | 39家门店发展项目 | 707,300,000 | 707,300,000 |
| 2 | 31家门店改造项目 | 155,633,500 | 155,633,500 |
| 3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注 |
417,465,500 | 417,465,500 |
| 合计 | 1,280,399,000 | 1,280,399,000 |
注:为本次募集资金总额扣除本次发行费用后的金额。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如以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公司可以 自筹资金、银行借款和/或其他途径先行投入项目,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再予以置 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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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情况
为把握市场机遇,保证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 金到位之前,用自筹资金投入并实施了部分募投项目。
截至 2011 年 4 月 7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 150,050,579.06 元。京都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北京华联综合 超市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京都天华专字 (2011)第 0758 号)。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单位:人民币元 | ||||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募集资金拟投入额 |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 | 占拟投资额比例 |
| 1 | 39 家门店发展 项目 |
707,300,000 | 142,037,398.48 | 20.08% |
| 2 | 31 家门店改造 项目 |
155,633,500 | 8,013,180.58 | 5.15% |
| 3 | 补充流动资金 项目 |
417,465,500 | 0 | - |
| 合计 | 1,280,399,000 | 150,050,579.06 | 11.72% |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 19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 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以置换预先已投 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 150,050,579.06 元。公司监事会、独立董 事已发表了同意意见。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公司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 150,050,579.06 元,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监事会、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并经京都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进行了 专项审核,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相关法规的规定,保荐机构对此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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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 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 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郭瑛英 宋双喜 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11 年 4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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