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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NOVATION NEW MATERIAL TECHNOLOGY CO., 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1

Apr 28,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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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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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0 年度述职报告

在2020 年度,我们(陈胜昔、郭燕萍、阎陆军、郑晓武)作为北京华联综 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独立董事(注:郑晓武 的任期至2020 年11 月11 日,不再连任),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 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 现将2020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陈胜昔,女,1977年2月出生,经济学学士,注册会计师。曾任中国银行重 庆分行会计、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高级审计、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经 理、泰康之家投资有限公司财务经理,现任北京华政税务师事务所合伙人。 2015年3月至今,担任本公司第五、六、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与本公司或本公 司的控股股东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亦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没有受 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郭燕萍,女,1967年8月出生,在职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 师、注册税务师、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曾任山西世信会计师事务所副主任会 计师、太原民生担保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部负责人、山西省投资集团融资担保有 限公司财务部负责人兼风控部负责人。现任山西国信医疗健康投资管理有限公 司财务部总经理兼风控部总经理。经2019年01月25日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担任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与本公司或本公司的控 股股东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亦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 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阎陆军,男,1956 年 12 月出生,中共党员,博士研究生学历。曾任张家口 衡器厂厂长办公室主任,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张家口分公司副总经理,中 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人力资源部总经理、分公司副总经理,中国 人寿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中国人寿养老保险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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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市场总监、销售总监。经 2020 年 11 月 12 日公司2020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担任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与本公司控 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 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郑晓武,男,1954年9月出生,管理学硕士。现任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律 师。自2014年9月起至2020年11月11日任本公司第五、六、七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与本公司或本公司的控股股东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亦未直接或间接持有 本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 戒。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1、出席会议情况

本年度内,公司共召开18次董事会,独立董事陈胜昔应参加18次,现场出 席18次。郭燕萍应参加18次,现场参加17次,以通讯方式参加1次。阎陆军应参 加3次,现场参加3次。郑晓武应参加15次,现场参加14次,以通讯方式参加1

次。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
本年应参加董
事会次数
现场出席次数 以通讯方式参
加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陈胜昔 18 18 0 0 0
郭燕萍 18 17 1 0 0
阎陆军 3 3 0 0 0
郑晓武 15 14 1 0 0

本年度内,公司共召开1次年度股东大会,1次临时股东大会,独立董事陈 胜昔应参加2次,亲自参加2次。郭燕萍应参加2次,亲自参加2次。郑晓武应参 加2次,亲自参加2次。阎陆军应参加0次,亲自参加0次。

出席股东会会议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
姓名
本年应参加股
东会次数
亲自出席(列席)
次数
以通讯方式参加
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陈胜昔 2 2 0 0 0
郭燕萍 2 2 0 0 0
阎陆军 0 0 0 0 0
郑晓武 2 2 0 0 0

2

2、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我们在行使职权时,公司相关人员能够积极配合,为我们行使职权提供了 必要的工作条件,精心组织并及时提供足够的会议所需资料,保证了我们享有 知情权,不干预独立董事独立行使职权。

公司董事长、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与我们保持了定期沟 通,使我们能及时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对财务报告等重大事项,公司专门召开 了公司相关领导与独立董事的见面会,向独立董事汇报相关情况。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 关联交易情况

我们认真审核公司关联交易事项,对重大关联交易进行事前认可,并发表独 立意见。

序号 发表独立意见的时间 发表独立意见的事项 发表独立意
见的类型
1 2020年4月27日(第七届董事 《关于向华联财务有限责任公 同意
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司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2 2020年4月27日(第七届董事 《关于在华联财务有限责任公 同意
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司结算账户存款的议案》
3 2020年4月27日(第七届董事 《关于预计与北京华联商厦股 同意
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
案》
4 2020年4月27日(第七届董事 《关于预计与北京华联集团投 同意
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资控股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
的议案》
5 2020年10月26日(第七届董 《关于调整与北京华联集团投 同意
事会第三十次会议) 资控股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
额度的议案》

(二) 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我们认真审核公司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相关事项,并发表独立意见。

序号 发表独立意见的时间 发表独立意见的事项 发表独立意 见的类型 1 2020年1月9日(第七届董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青海华联综合 同意 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超市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3

2 2020年2月28日(第七届董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青海华联综合 同意
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超市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3 2020年3月9日(第七届董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贵州华联综合 同意
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超市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4 2020年3月23日(第七届董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贵州华联综合 同意
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超市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5 2020年3月27日(第七届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兰州华联综合 同意
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超市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6 2020年3月27日(第七届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贵州华联综合 同意
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超市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7 2020年4月27日(第七届 《关于与北京华联集团投资控股有 同意
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限公司签署<相互融资担保协议>的
议案》
8 2020年4月27日(第七届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 同意
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案》
9 2020年8月20日(第七届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宁夏华联综合 同意
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 超市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上述议案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本次交易符合公开、公平、 公正的原则,符合本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损害中小股东利益。

我们还对公司2019年度的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专项说明,并发表独立意

见:我们认为公司对对外担保的风险控制意识较强,对外担保的审批程序等符 合有关规定的要求。

(三)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情况 1.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2020年9月17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本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聘任乔峰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 冯晓英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我们审阅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资料,并 发表独立意见:本次会议关于议案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人选符合有关政策法规的要求,具备上市公司高级管 理人员任职资格。

2、关于改选董事

2020年10月26日,公司独立董事郑晓武先生由于任期已满,申请辞去公司

4

第七届董事会董事职务。经董事会提名,2020年11月12日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选举阎陆军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董事 会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时,我们审阅了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资料,并发表独立意 见: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有关政策法规的要求,具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 格。

报告期内,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年度业绩指标 完成情况对公司2019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结果进行了审核。认为:公 司2019年年度报告披露的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与绩效考核结果相符。

(四) 会计政策变更

1.2020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本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关于修订 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和《企业会计准 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变更相关会计政策。我们认为,本次 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相关决策程序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 形。

(五) 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聘用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2020年年度审计机 构。我们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作为上市公司审计机构 的相关资格,符合有关法规的规定,同意继续聘用其为公司2020年年度审计机 构。

(六) 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报告期,公司根据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预案,以2019年末总股本665,807,918股为基数,每10股派送现金红利 0.7元(含税),共计派送现金46,606,554.26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年 度。我们认为: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和 盈利水平等因素,有利于投资者分享公司成长和发展成果,符合有关政策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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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要求和导向。

(七) 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及股东的各项承诺均得以严格遵守,未出现公司及股东违 反承诺事项的情况。

(八) 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信息 披露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的要求,遵守“及时、公平”的原则,信息披露内 容真实、准确、完整。

(九) 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财会[2008]7号)及相关配套指引等规 定,公司由董事会及其审计委员会统一组织,内控部门牵头,其他部门配合, 认真组织内部控制建设工作。

以“全面、合规、实效、简单”为内控体系建设目标,制定了《内部控制 规范实施工作方案》、《内部控制建设发展规划》,总体形成包含211项制度的 《公司内控制度手册》,主要分为《公司内控管理手册》、《公司内控自我评 价手册》和《公司内部审计手册》。

(十) 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1)审计委员会运作情况

审计委员会根据有关法规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对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议工作程序》,认真履行职责。与公司审计 机构就年度审计工作内容及审计工作时间安排等进行沟通与协商,多次召开专 项会议,拟定工作计划,持续跟踪年审进展。在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前,审计 委员会对公司提交的会计报表进行审阅,并出具审阅意见。在年审注册会计师 现场审计期间,积极与年审注册会计师进行沟通。在年审注册会计师出具初步 审计意见后,审计委员会对初步审计意见进行审阅,并出具审阅意见。在年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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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会计师出具审计报告后,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形成决议,同意将会计师 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对公司续聘年度审计机构 提出建议。

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内控建设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督促公司按照《企业内 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配套指引,认真组织内控建设工作。审计委员会还对 公司关联交易进行审核,认为公司关联交易定价方法合理、符合公开、公开、 公正的原则,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运作情况

2020年11月12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本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选举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议案》。选举独立董事阎陆军先 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并担任主任委员职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认真研究、审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的薪酬政策,按照公司股东大会《关于确定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报 酬的议案》、《关于董事、监事薪酬的议案》和董事会《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薪 酬的议案》等有关制度,根据公司主要经营指标的完成情况、公司董事、监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审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 况。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0年度,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着为公司及其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我 们忠实履行了自己的职责,勤勉履职,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为公司 的健康发展建言献策,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发挥了应有的独立作 用。

2021年,我们将继续秉承诚信、勤勉的精神,依法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利 用专业知识和经验为董事会决策和公司发展提供专业意见,充分发挥在公司法 人治理中的作用,为公司的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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