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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NOVATION NEW MATERIAL TECHNOLOGY CO., LTD.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15

Apr 28,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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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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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5 年度履职报告

2015 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 指引》、《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以及《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议工作程序》的有关规定,勤勉 尽职,积极开展工作。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基本情况

2015 年1 月1 日至3 月17 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萧伟强、 田向阳和郭丽荣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2 名,主任委员由具有 专业会计资格的独立董事萧伟强担任。

2015 年2 月26 日, 公司独立董事萧伟强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 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并辞去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 任委员职务。2015 年3 月17 日公司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 举陈胜昔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15 年3 月17 日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选举独立董事陈胜昔女士为公司第五 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并担任主任委员。

2015 年9 月15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第六届董事会 第一次会议选举陈胜昔、田向阳、郭丽荣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 陈胜昔为主任委员。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5 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履行职责,对有关事项进行 审议并发表意见。

1、审计委员会于2015 年1 月16 日召开第一次沟通会议,审阅 了公司编制的2014 年度财务报表并发表审阅意见。审计委员会就 2014 年度审计工作内容及工作时间安排与公司审计机构致同会计师 事务所进行沟通,并向公司独立董事提供了审计工作安排。

2、审计委员会于2015 年4 月22 日召开第二次沟通会议,对致 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初步审计意见的相关事项进行审阅并发表审 阅意见。

3、审计委员会于2015 年4 月24 日召开2015 年第一次会议,审 议通过如下议案:1、《公司2014 年度财务报表》;2、《公司2014 年 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3、《公司2015 年第一季度财务会计报告》;4、 《关于续聘公司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5、《关于与北京华联集团投 资控股有限公司签署<相互融资担保协议>的议案》;6、《关于向金融 机构申请融资额度的议案》;7、《关于向华联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申请 授信额度的议案》;8、《关于预计与北京华联商业设施清洁服务有限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9、《关于预计与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10、《关于发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的议案》;1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4 年度履职报告》

4、审计委员会于2015 年5 月26 日召开2015 年第二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华联集团向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华联事农国际贸易有 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5、审计委员会于2015 年8 月26 日召开2015 年第三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公司2015 年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

6、审计委员会于2015 年10 月27 日召开2015 年第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 年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

7、审计委员会于2015 年12 月8 日召开2015 年第五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新加坡子公司认购房地产投资信托份额的议案》。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相关工作履职情况

1、组织年度审计工作,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并发表意见

在公司2014 年年度审计工作中,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 照《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议工作程序》的规定,开 展工作。

在公司2014 年年报审计工作开始前,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与 负责公司2014 年度审计工作的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公司2014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计划。审计委员会审阅了公司编制的2014 年

度财务报表并出具书面审阅意见,认为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基本上反 映了公司截至2014 年12 月31 日的财务状况和2014 年度的经营成果 以及现金流量,同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进场开展年度审计。

在年审注册会计师现场审计期间,审计委员会积极与年审注册会 计师进行沟通,并书面致函年审注册会计师,督促其在约定时限提交 审计报告。

在年审注册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审计委员会对初步审计 意见进行了审阅,并出具了审阅意见。认为公司会计报表符合《企业 会计准则》的要求,收入、费用和利润的确认真实、准确,报表客观、 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在年审注册会计师出具审计报告后,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形成 决议,同意将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公司《2014 年度审 计报告》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审计委员会还召开会议,分别审阅了《公司2015 年第一季度财 务会计报告》、《公司2015 年半度财务会计报告》、《公司2015 年第三 季度财务会计报告》,认为报告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审查公司的内控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等五部委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 基本规范》及《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要求,公司建立了较为完 善的内部控制制度。

审计委员会审阅了《关于公司2014 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 告》以及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审核评 价意见》,认为公司内控制度健全,符合有关法规的规定。审计委员 会认为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内部控制情况,建议提交公司 董事会审议。

3、监督及评价外部审计工作

审计委员会对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执行的2014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 工作情况进行了监督评价,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所派年审会计师在 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 执业准则,执业质量较高,能够实事求是的发表相关审计意见。

审计委员会建议公司继续聘用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5 年 度审计机构,聘用期为一年。

4 、对公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议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北京华联 集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签署<相互融资担保协议>的议案》、《关于向华 联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预计与北京华联商 业设施清洁服务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预计与北京华 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 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华联集团向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华联事 农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新加坡子公司认购房地产投资信托份额的议案》。

审计委员会审议了以上关联交易议案并发表书面审核意见。审计 委员会认为,以上各项关联交易定价方法合理,符合公开、公平、公 正的原则,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2015 年度,审计委员会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以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议工作程序》等相关规定,切实 履行了职责和义务,有效监督了公司的内外部审计工作,并对促进公 司内部控制管理起到积极作用。

2016 年,公司审计委员会将继续充分发挥监督职能,关注公司 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情况、内外部审计工作及公司重大关联交易等 事项,切实履行职责,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

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委员签名:陈胜昔、田向阳、郭丽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