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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NER MONGOLIA XINGYE SILVER&TIN MINING CO.,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1

Apr 29,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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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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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出具的 独立意见

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 议于 2021 年 4 月 28 日在公司十楼会议室召开。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参加 了这次会议,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认真阅读了相关会议资料,并对 有关情况进行了详细了解。基于独立的立场及判断,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 的态度,经讨论后就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0 年度合并报表净利 润-183,867,401.48 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为-183,859,290.18 元,母公 司2020 年度实现净利润18,275,065.97 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1,827,506.60 元, 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后剩余利润16,447,559.37 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 220,836,733.32 元,2020 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37,284,292.69 元。

因综合考虑公司的发展现状和公司经营的资金需求情况,根据《公司法》、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拟定 2020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

我们认为公司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发展现状和发展规 划,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和股东的长远利益,符合《公司法》、中国证监 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2020 年 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续聘 2021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真审阅了《关于 2021 年度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的议案》及相关材料,经讨论后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同时有着丰富 的执业经验,在作为公司外部审计机构以来 , 严格遵循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

勤勉尽责,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约定的责任 和义务。我们同意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1 年度 财务报表以及 2021 年度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并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等情况的专 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 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 [2003]56 号)和《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 的通知》(证监发 [2005]120 号)的相关规定,以及《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 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我们 对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对外担保、与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进行认真的检查,发表专 项说明和独立意见如下:

  • (一) 2020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未发现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况。

  • (二)公司 2020 年度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1 、报告期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实际发生对外担保事项;

  • 2 、报告期末公司对外担保余额 62,592.41 万元,为控股子公司之间的互相担

  • 保和公司为子公司的担保行为;

3 、报告期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向控股股东及任何非法人单位和个人提 供担保,不存在违规担保的情况;截至目前,尚未发现可能存在承担担保责任的 风险。

我们认为,以上担保属于公司生产经营及发展的需要,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公司采取各种措施对担保风险进行了控制,未发现有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客观。公司

已经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企业内部 控制评价指引》和《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了较为完整、 系统、合理、合法内部控制制度,适应公司不断发展的业务需要,内部控制制度 基本覆盖了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各个方面和环节;已建立的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均 得到充分有效的执行和落实,有力地保证了公司各项生产经营管理活动的顺利进 行,对公司的经营风险能够起到有效的控制作用,能够保证公司财务信息的真实 性、可靠性、完整性,确保公司的财产的安全,切实有效地保护了公司和投资者 的利益。

五、关于 2021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的独立意见

公司 2021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津贴及薪酬标准的确定程序符合有关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薪酬水平符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有利于 调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符合公司及中小股东的长远利益。

六、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公司依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修订后的会 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 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同 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七、关于 2020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有关应收款项、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等计提资产减值 准备事项依据充分,履行了董事会批准程序,经过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认可,符合 《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制度的规定,能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有助于提供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 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 合法权益,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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