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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ner Mongolia OJing Science & Technology Co., 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3
Dec 18,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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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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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1269 债券代码:127098
证券简称:欧晶科技 公告编号:2023-081 债券简称:欧晶转债
内蒙古欧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内蒙古欧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 年12 月18 日 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根据目前募投项目实际进展情况, 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循环利用工业硅项目”达到预 计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2024 年12 月31 日。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 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内蒙古欧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481 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 普通股(A 股)3,435.6407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 民币15.65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37,677,769.55 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 费用人民币107,306,969.55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30,370,800.00 元。
本次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 年9 月27 日出具《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22]11245-18 号)审验确认。公司 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公司(含负责 募投项目实施的子公司)与保荐人、募集资金存放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 管协议》及《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2023 年12 月13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 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序号 | 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金额 | 拟投入募集资金 | 累计投入金额 |
|---|
| 1 | 高品质石英制品项目 | 18,331.17 | 18,331.17 | 15,602.43 |
|---|---|---|---|---|
| 2 | 循环利用工业硅项目 | 14,516.56 | 14,516.56 | 10,846.10 |
| 3 | 研发中心项目 | 6,389.35 | 6,389.35 | 1,428.44 |
| 4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3,800.00 | 3,800.00 | 3,800.00 |
| 合计 | 43,037.08 | 43,037.08 | 31,676.97 |
注: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具体情况及原因
(一)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经审慎分析和认真研究,为了维护全体股东 和公司的利益,在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项目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都不发生变 更的情况下,拟对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 序号 | 延期项目名称 | 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时间(调整前) | 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时间(调整后) |
|---|---|---|---|
| 1 | 循环利用工业硅项目 | 2023 年12 月31 日 | 2024 年12 月31 日 |
(二)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公司“循环利用工业硅项目”在前期虽经过充分的可行性论证,但在实际推 进过程中,受多方面因素影响,部分项目未能在计划时间内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但目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工作仍在有序推进中。为了降低募集资金投资风 险,实现公司资源的优化配置,根据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实际建 设情况以及外部市场环境发展预期,为了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基于审慎性原则, 公司拟将“循环利用工业硅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2024 年12 月 31 日。公司将及时跟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积极协调各项资源配置, 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从而有序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后续的顺利实施。
四、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做出的审 慎决定,项目延期未改变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用途及投资规模,不 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 实质性的影响。本次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延期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
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将加强对项目实施进度的监督,保障项目的顺利实施,以 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
五、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 年12 月1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同意公司结合目前募投项目的实 际进展情况,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建设内容、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 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将“循环利用工业硅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日期调整为2024 年12 月31 日。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 年12 月18 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 进行延期,仅涉及项目建设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的变化,不涉及项目实施主 体、投资总额和投资项目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用途及 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调整,不 会对公司目前的生产经营造成实质性影响,是公司根据募集资金的使用进度及实 际经营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现阶段的经营情况和长远发展规划。监事 会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循环利用工业硅项目”达到预定可使 用状态日期调整为2024 年12 月31 日。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基于公司业务整体发展布局而 做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产生实质性 影响。本次延期事项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本次延期事项履行 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 文件的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项目延期的事项。
(四)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 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已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 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是公司根据项目实际实施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 不涉及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项目规模等变更,不存 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满足公 司未来业务发展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综上所述,保荐人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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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内蒙古欧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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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内蒙古欧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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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内蒙古欧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 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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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保荐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内蒙古欧晶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内蒙古欧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12 月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