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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ner Mongolia First Machinery GroupCo.,Ltd. Governance Information 2021

Apr 26,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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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vernance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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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审计风险防控委员会2020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的要求,2020年公司董事会审计风险防控委员积极关 注公司经营发展及重要事项防控经营风险,全体委员认真勤勉履职,充分发挥了 专业委员会作用,现将2020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风险防控委员会组成

公司审计风险防控委员会,2020 年初由5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 名, 邓腾江独立董事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并担任主任委员。委员具备会计、法律、经 济等方面的专业知识,符合履职要求。

2020 年12 月25 日,由于公司董事会架构调整,李健伟先生不再担任公司 董事,同时不再担任公司审计风险防控委员会委员。董事会审计风险防控委员会 成员调整为4 人。

二、会议召开情况

2020 年董事会审计风险防控委员会通过现场会议和通讯表决方式共计召开 5 次会议,审议了内部控制评价与审计、定期报告、关联交易、对外担保等事项, 各项议案及专项汇报均经全体委员审议通过并确认。会议召开具体情况如下:

(一) 2020 年4 月25 日,审计风险防控委员会召开了专题会议,听取了财 务金融部、纪检审计部关于2019 年度的工作情况汇报,并与外部审计机构就2019 年年报审计相关问题进行了单独沟通。

(二) 2020 年4 月26 日,审计风险防控委员会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听取外 部审计机构年度审计工作报告,审议公司2019 年年度报告、2020 年第一季度报 告、关联交易、募集资金理财等19 项议案;

(三) 2020 年8 月14 日,审计风险防控委员会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审议公 司《2020 年半年度报告》等议案;

(四) 2020 年10 月27 日,审计风险防控委员会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审议 通过公司《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等议案。

(五) 2020 年12 月25 日,审计风险防控委员会召开专题会议,与外审机 构就2020 年年报审计工作进行了审前沟通。

三、重点工作开展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审计风险防控委员会认为大华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聘任的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能 够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较好地完成各项审计任务,专业胜任能 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方面符合相关要求。

(二)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2020 年,董事会审计风险防控委员会先后两次组 织会议对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进行指导,及时了解内部控制规范实施各项重点工作 的进展情况,审阅了内控自我评价报告、内审工作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未 发现公司内部控制在设计和执行方面存在重大缺陷。

(三)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审计风险防控委员在听取公司治理层有关内 控进展情况汇报后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治理结构和治理制度,严格执行 各项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管理制度,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 层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广大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的内部控制实际运行 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

(四)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并发表意见。 审计风险防控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 在报告期内发布的财务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欺诈、 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情况,也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以及涉及重要会计判断 差错导致出具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情况。

(五)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公司审计风险防 控委员会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公司2019 年度 报告审计工作、2020 年半年度报告审阅工作以及定期报告编制工作进行了全过 程的督导。 一是 在2019 年度审计工作正式启动前,董事会审计风险防控委员会 全体委员先后与年审会计师、公司总会计师就相关审计计划、审计范围、时间人 员安排、审计方法、风险判断进行了充分沟通,就审计过程中关注的重点问题等 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确定了年度审计总体工作安排。 二是 在定期报告编制期间 与会计师保持充分沟通。组织召开年审会计师沟通见面会,听取了年审会计师从 审计工作总体概况、经审计的财务数据概要、重要审计事项以及其他沟通事项四 个方面对年审情况进行了汇报,并就审计过程中的有关事项进行了充分的沟通。 三是 在报告期内对公司2019 年年度报告、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0 年半年度 报告和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共计四期定期报告及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议并发表了

意见,并就公司财务报表反映的“两金”压降、现金流管控等方面向董事会提出 建议并被董事会采纳。

(六)对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审核。 报告期内,审计风险防控委员会对公司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关联方共同投资理财等关联交易议案进行了审议。认为公司 及控股子公司与相关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系正常经营需要,进行的关联交易与 关联方进行了平等协商,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侵犯公司以及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形。

董事会对于上述关联交易的表决是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下进行的,关 联董事回避表决,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风险防控委员会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 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充分发挥自身较高专业水平和丰富执业经 验,对公司定期报告、关联交易、对外担保、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等议案进行了认 真审慎的讨论和审议,有力保证了公司经营决策科学、合规,推动公司整体规范 治理水平稳步提升。

2021 年,公司董事会审计风险防控委员会将继续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原 则,加强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管理层的沟通交流,切实有效地监督公司的外 部审计,指导内部审计工作,充分发挥审计风险防控委员会的监督、指导、审阅、 评估、协调的职能,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广大股东的合法权益,为促进公司治理 水平提升而不懈努力。

董事会审计风险防控委员会委员:

邓腾江 李全文 戈德伟 王洪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