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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ner Mongolia First Machinery GroupCo.,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1
Sep 27, 2021
57123_rns_2021-09-27_b865176d-c9ac-4610-8cba-1c02997e563f.PDF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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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967 证券简称:内蒙一机 公告编号:临2021-070 号
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理财产品到期赎回及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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赎回理财受托方:招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平安银行呼和浩特分 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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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赎回理财金额:5,000 万元、5,000 万元、10,000 万元、10,00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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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赎回理财收益:1,127,669.98 元、379,657.54 元、2,518,867.92 元、1,610,000.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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赎回理财产品名称:招商智远瑞丰双季红3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平 安银行对公结构性存款(100%保本挂钩LPR)产品、中信证券固收安享 系列12 期收益凭证、中信证券信智安盈系列84 期收益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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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理财受托方: 兴业银行包头分行、招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平安银行呼和浩特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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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委托理财金额: 6,000 万元、5,000 万元、5,00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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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理财产品名称:兴业银行企业金融人民币结构性存款、招商证券 收益凭证-“磐石”930 期本金保障型收益凭证、平安银行对公结构性 存款(100%保本挂钩LPR)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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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理财期限:2021/8/25-2021/11/17 、2021/9/9-2022/6/8 、 2021/9/14-2021/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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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 年4 月23 日召开的六届十五次董事会、六届十四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 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正常实 施和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75,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投资理财。在上述额度内,购买产品资金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 监事会、保荐机构、独立财务顾问已分别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详见本公司于 2021 年4 月27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临2021-021、022、024 号公告。
一、理财产品到期赎回的情况
| 序 号 |
受托方 名称 |
产品 名称 |
起息 日 |
投资 金额 (万元) |
到期 日 |
赎回 金额 (万元) |
投资收益(元) | 实际年 化 收益率 |
|---|---|---|---|---|---|---|---|---|
| 1 | 招商证券 资产管理 有限公司 |
招商智远瑞丰双 季红3 号集合资 产管理计划 |
2021/ 3/3 |
5,000 | 2021/ 9/1 |
5,000 | 1,127,669.98 | 3.60% |
| 2 | 平安银行 呼和浩特 分行 |
平安银行对公结 构性存款(100% 保本挂钩LPR) 产品 |
2021/ 6/8 |
5,000 | 2021/ 9/7 |
5,000 | 379,657.54 | 3.19% |
| 3 | 中信证券 股份有限 公司 |
中信证券固收安 享系列12 期收 益凭证 |
2021/ 2/5 |
10,000 | 2021/ 9/5 |
10,000 | 2,518,867.92 | 4.58% |
| 4 | 中信证券 股份有限 公司 |
中信证券信智安 盈系列84 期收 益凭证 |
2021/ 5/7 |
10,000 | 2021/ 9/9 |
10,000 | 1,610,000.00 | 4.70% |
二、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募 集资金使用进度的前提下,公司决定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75,000 万元投 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增加公司收益。
(二)资金来源
1.资金来源的一般情况
公司购买委托理财产品所使用的资金为公司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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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1)资金募集情况
A.2012 年10 月17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了《关于核准包头北 方创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2】1377 号),批 准公司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不超过5,600 万股(含5,600 万股)A 股股票。 2012 年12 月12 日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799,709,661.82 元。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于2012 年12 月13 日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验证,并出 具了大华验字【2012】363 号《验资报告》。
B.2016 年9 月6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出具了《关于核准包头北方创 业股份有限公司向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 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041 号),同意公司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 行不超过人民币普通股(A 股)188,770,571 股。2016 年12 月26 日公司募集资 金净额为1,895,263,317.66 元。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于2016 年12 月26 日经大 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大华验字【2016】001239 号 《验资报告》。
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的要求,公司已将上述 募集资金存储于募集资金专户,并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2)募集资金投入、置换、划拨情况
为保证2012 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实施,公司根据实际情况,以自筹资 金对2012 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预先投入。2013 年1 月14 日,公司五届 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 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人民币3,723.234 万元。公司已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包头北方创业股 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13】 000011 号),公司独立董事、公司监事会以及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均发表了认可意 见。根据五届一次董事会决议,公司已完成上述募集资金置换。
2017 年6 月21 日,公司五届三十九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 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13,970,257.80 元置换前期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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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使用 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 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 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大华核字【2017】002608 号《关于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的鉴证报告》。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以及2016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财务顾问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均发表了认可意见。公司已完成上述募集资金置 换。
2015 年初,经公司五届十五次董事会和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 意公司将“重载、快捷铁路货车技术改造项目”的固定资产投资金额由79,971 万元调整为49,950 万元,将“重载、快捷铁路货车技术改造项目”的铺底流动资 金8,000 万元和节余募集资金22,021 万元及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021 年初,经公司六届十五次董事会和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 意将“节能减排改造项目”节余资金562.95 万元及理财、利息收入用于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
(3)募集资金的使用及闲置情况
截止2021 年6 月30 日,公司对2012 年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 433,013,029.91 元,本年投入5,405,826.55 元,资金余额92,689,641.32 元。
截止2021 年6 月30 日,2016 年募集资金累计投入1,096,414,149.36 元(含 补充流动资金和支付对价),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投入205,784,151.32 元,本 年项目投入44,831,892.65 元,资金余额947,513,697.14 元。其中综合技术改 造项目本年投入17,400,537.40 元,累计投入73,909,871.00 元。外贸车辆产业 化建设项目本年投入10,879,555.25 元,累计投入64,119,433.20 元。军贸产品 生产线建设项目本年投入16,551,800.00 元,累计投入53,784,369.32 元。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 序 号 |
受托方 名称 |
产品 类型 |
产品名称 | 金额 (万元) |
预计年化 收益率 |
预计收益 金额 (万元) |
|---|---|---|---|---|---|---|
| 1 | 兴业银行包 头分行 |
结构性 存款 |
兴业银行企业金融人民币 结构性存款 |
6,000 | 3.43% | 47.36 |
| 2 | 招商证券资 | 券商理 | 招商证券收益凭证-“磐 | 5,000 | 3.60% | 134.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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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产管理有限 公司 |
产管理有限 公司 |
财 | 财 | 石”930期本金保障型收 益凭证 |
石”930期本金保障型收 益凭证 |
石”930期本金保障型收 益凭证 |
|||||||
|---|---|---|---|---|---|---|---|---|---|---|---|---|---|
| 3 | 平安银行呼 和浩特分行 |
结构性 存款 |
平安银行对公结构性存款 (100%保本挂钩LPR)产品 |
5,000 |
3.09% | 38.52 | |||||||
| (续前表) | |||||||||||||
| 序 号 |
产品 期限 |
收益 类型 |
结构化 安排 |
参考年化 收益率 |
预计收益 (如有) |
是否构成 关联交易 |
|||||||
| 1 | 84 天 | 保本浮动收益 | - | - | - | 否 | |||||||
| 2 | 272 天 | 保本固定收益 | - | - | - | 否 | |||||||
| 3 | 91 天 | 保本浮动收益 | - | - | - | 否 |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公司投资标的为期限不超过12 个月的理财产品,尽管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 好、满足保本要求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 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 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风险。
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理财产品投资的审批 和执行程序。为确保理财产品投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确保资金安全,拟采取 的具体措施如下:
一是公司财务金融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 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 控制投资风险。
二是公司纪检审计部门、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 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公司独立财务顾问对闲置募集资金的 理财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三是公司财务金融部建立台账对购买的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 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四是实行岗位分离操作:投资业务的审批、资金入账及划出、买卖(申购、赎 回)岗位分离。
五是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 财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三、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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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1年8月25日,公司将部分募集资金6,000万元向兴业银行包头分行购 买了保本浮动收益型兴业银行企业金融人民币结构性存款,期限为84天,产品具 体情况如下:
| 体情况如下: | |
|---|---|
| 产品名称 | 兴业银行企业金融人民币结构性存款 |
| 协议编号 | CC08210825000 |
| 存款性质 | 保本浮动收益 |
| 产品管理方 | 兴业银行包头分行 |
| 存款规模 | 6,000 万 |
| 存款期限 | 84 天 |
| 起息日(成立日) | 2021 年8 月25 日 |
| 到期日 | 2021 年11 月17 日 |
| 观察标的(挂钩标 的) |
上海黄金交易所之上海金上午基准价。 (上海金基准价是指,市场参与者在上海黄金交易所平台上,按照 以价询量、数量撮合的集中交易方式,在达到市场量价相对平衡后, 最终形成的人民币基准价,具体信息详见www.sge.com.cn。 上海金上午/下午基准价由上海黄金交易所发布并显示于彭博页面 “SHGFGOAM INDEX”/“SHGFGOPM INDEX”。如果在定价日的彭博系 统页面未显示该基准价或者交易所未形成基准价,则由乙方凭善意 原则和市场惯例确定所适用的基准价。) |
| 观察标的工作日 | 上海黄金交易所之交易日。 |
| 观察日 | 2021年11月12日。 (如遇非观察标的工作日则调整至前一观察标的工作日) |
| 观察日价格 | 观察日之观察标的价格 |
| 参考价格 | 起息日之下一观察标的工作日之上海黄金交易所之上海金上午基准 价 |
| 产品收益 | 产品收益=本金金额(固定收益+浮动收益)产品存续天数/365 |
| 固定收益率(年化) | 1.50% |
| 浮动收益确定方式 | 若观察日价格大于等于(参考价格125%),则浮动收益率=2.80%/年; 若观察日价格小于(参考价格125%)且大于等于(参考价格55%),则 浮动收益率=1.93%/年; 若观察日价格小于(参考价格55%),则浮动收益率为零。 |
| 收益区间(年化) | 1.50%或3.43%或4.30% |
| 管理费 | 客户无需支付或承担本产品下的其他费用或收费。 |
2、2021年9月9日,公司将部分募集资金5,000万元向招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 公司购买了招商证券收益凭证-“磐石”930期本金保障型收益凭证,期限为2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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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 产品名称 | 招商证券收益凭证-“磐石”930期本金保障型收益凭证 |
|---|---|
| 产品代码 | SRN740 |
| 挂钩标的 | 固定利率 |
| 产品类型 | 本金保障型 |
| 发行人 |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产品风险等级 | R1(此为招商证券内部评级) |
| 发行对象 | 专业投资者,以及风险承受能力等级为C1(保守型)、C2(稳健型)、 C3(平衡型)、C4(增长型)和C5(进取型)。 |
| 本期发行规模 | 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 |
| 最低参与金额 | 5万元(人民币) |
| 认购费用 | 无认购费 |
| 起息日期 | 2021年9月9日 |
| 到期日期 | 2022年6月8日 |
| 产品期限 | 272天 |
| 收益率(年化) | 3.60% |
3、2021 年9 月14 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5,000 万元向平安银行呼和浩特 分行购买了平安银行对公结构性存款(100%保本挂钩LPR)产品,其中2,500 万 元用于购买合同编号为TGG21101732 的产品,2,500 万元用于购买合同编号为 TGG21101733 的产品,期限均为91 天。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1)平安银行对公结构性存款(100%保本挂钩LPR)产品
| 合同编号 | TGG21101732 |
|---|---|
| 产品风险评级 | R2(中低)风险(本风险评级为平安银行内部评级结果,该评级仅供参 考) |
| 客户类型 | 企业客户 |
| 产品期限 | 91 天 |
| 产品类型 | 结构性存款 |
| 计划发行量 | 100 万-20 亿元,平安银行有权按照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
| 产品成立日 | 2021 年9 月14 日 |
| 产品到期日 | 2021 年12 月14 日 |
| 资金保管人 |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本金及预期存 款收益 |
如本产品成立且投资者持有该结构性存款直至到期,则平安银行向投资 者提供本金完全保障,并根据本产品相关说明书的约定,按照挂钩标的 的价格表现,向投资者支付人民币结构性存款浮动收益:1.65% +0.374*LPR_1Y (上述收益率均为年化收益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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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挂钩标的 | LPR_1Y,是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于2021 年9 月20 日早上9 点30 分公布的1 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 |
|---|---|
| 预期年化收益 率区间 |
最低收益为 1.65%(年化),无最高收益率 采用假设数据计算,收益率预计为3.1086%或3.0899%或3.0712%。 |
| 实际收益计算 公式 |
投资者可获得的实际结构性存款收益=投资者认购本产品的存款本 金总金额×实际收益率 实际收益率如下情况计算: 实际收益率= (固定收益率 + 浮动收益率)× (实际投资天数/365) 固定收益率(年化)= 1.65% 浮动收益率(年化)= 0.374 * LPR_1Y (上述收益率均为年化收益 率,其中LPR_1Y 是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于2021 年9月20日早上9点30分公布的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 |
| 产品费用 | 平安银行销售手续费为0.00%/年。 |
(2)平安银行对公结构性存款(100%保本挂钩LPR)产品
| 合同编号 | TGG21101733 |
|---|---|
| 产品风险评级 | R2(中低)风险(本风险评级为平安银行内部评级结果,该评级仅供参 考) |
| 客户类型 | 企业客户 |
| 产品期限 | 91 天 |
| 产品类型 | 结构性存款 |
| 计划发行量 | 100 万-20 亿元,平安银行有权按照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
| 产品成立日 | 2021 年9 月14 日 |
| 产品到期日 | 2021 年12 月14 日 |
| 资金保管人 |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本金及预期存 款收益 |
如本产品成立且投资者持有该结构性存款直至到期,则平安银行向投资者提 供本金完全保障,并根据本产品相关说明书的约定,按照挂钩标的的价格表 现,向投资者支付人民币结构性存款浮动收益: max(1.65%,4.53%-0.374*LPR_1Y)(上述收益率均为年化收益率) |
| 挂钩标的 | LPR_1Y,是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于2021 年9 月20 日 早上9 点30 分公布的1 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 |
| 预期年化收益 率区间 |
最低收益为 1.65%(年化),无最高收益率 采用假设数据计算,收益率预计为3.0714%或3.0901%或3.1088%。 |
| 实际收益计算 公式 |
投资者可获得的实际结构性存款收益=投资者认购本产品的存款本金总金额 ×实际收益率 实际收益率如下情况计算: 实际收益率=max(固定收益率,浮动收益率)×(实际投资天数/365) 固定收益率(年化)=1.65% 浮动收益率(年化)=4.53%-0.374*LPR_1Y(上述收益率均为年化收益率, 其中LPR_1Y 是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于2021 年9 月20 日早上9点30分公布的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 |
| 产品费用 | 平安银行销售手续费为0.00%/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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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 序 号 |
受托方 名称 |
产品 类型 |
产品 名称 |
资金投向 |
|---|---|---|---|---|
| 1 | 兴业银行包 头分行 |
结构性 存款 |
兴业银行企业金融人民币 结构性存款 |
结构性存款收益由结构性存款本金 的表内资金运作管理所产生的收益 (下称“表内资金运作收益”),以及 将表内资金运作收益的一部分投向 挂钩利率、汇率、指数等的波动或某 实体的信用情况的衍生金融工具所 产生的收益两部分构成。 |
| 2 | 招商证券资 产管理有限 公司 |
券商理 财 |
招商证券收益凭证-“磐 石”930期本金保障型收 益凭证 |
券商自用 |
| 3 | 平安银行呼 和浩特分行 |
结构性 存款 |
平安银行对公结构性存款 (100%保本挂钩LPR)产品 |
本金部分作为平安银行表内存款,平 安银行提供100%本金安全;衍生品 部分投资于利率衍生产品市场 |
(三)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委托理符合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使用 条件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 (四)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委托理财业务在确保募投项目正常运转,助力公司经营效益的基础上, 须经过公司法定会议决策,流程控制严格,产品选取谨慎,期限安排得当,风险 控制有效。
四、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 名称 | 成立时间 | 法定 代表 人 |
注册资本 (万元) |
主营业务 | 主要股东及 实际控制人 |
是否为 本次交 易专设 |
|---|---|---|---|---|---|---|
| 兴业银行 包头分行 |
2012/2/24 | 魏华 | - | 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 中长期贷款,办理国内 外结算等。 |
福建省财政厅 | 否 |
| 招商证券 股份有限 公司 |
1993/8/1 | 霍达 | 840,200.00 | 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 询,与证券交易、证券 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 问,证券承销与保荐, 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 理,融资融券,证券投 资基金代销,为期货公 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 |
深圳市招融投 资控股有限公 司,招商局集 团有限公司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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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平安银行 呼和浩特 分行 |
2012/3/18 | 贺燕 雄 |
- | 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 中长期贷款,办理国内 外结算等。 |
平安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中 国平安保险 (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 |
否 | |
|---|---|---|---|---|---|---|---|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指标:
| 主要财务数据 | 2020 年 | 2021 年1-6 月 |
|---|---|---|
| 资产总额 | 30,167,736,195.37 | 26,174,919,868.73 |
| 负债总额 | 20,390,739,845.78 | 16,001,591,948.73 |
| 净资产 | 9,776,996,349.59 | 10,173,327,920.00 |
| 营业收入 | 13,234,086,967.07 | 5,524,096,992.16 |
| 净利润 | 657,225,782.92 | 380,503,928.44 |
| 经营性现金流净额 | 4,481,924,499.13 | -2,784,610,359.99 |
公司对可实现保本固定收益的结构性存款,作为银行存款进行管理,在“银 行存款”列示,取得的利息在“财务费用-利息收入”列示。对可通过SPPI 现金 流测试的券商理财产品在“其他货币资金”列示,取得的收益在“财务费用-利 息收入”列示;其他券商理财产品在“交易性金融资产”列示,取得的收益在“投 资收益”列示。
公司是在确保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积极对资金进行管理, 以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的投资理财业务,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一 定的投资收益,提高公司的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回报。
六、风险提示
本次拟投资的产品仍存在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管理风险、不 可抗力等风险,从而可能对委托资产和预期收益产生影响。
七、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于2021 年4 月23 日召开六届十四次监事会,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 过人民币7.5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期限不超过12 个月的理财产品。
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5 亿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 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
经核查,国信证券同意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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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中信证券同意上市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 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75,0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有效期为自上市公司六届十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 个月。 八、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金额:万元
| 序 号 |
理财产品类型 | 实际投入金额 | 实际收回本金 | 实际收益 | 尚未收回 本金金额 |
|---|---|---|---|---|---|
| 1 | 银行理财产品 | 153,000.00 | 121,000.00 | 1,299.89 | 32,000.00 |
| 2 | 证券公司理财产品 | 72,000.00 | 52,000.00 | 983.21 | 20,000.00 |
| 合计 | 225,000.00 | 173,000.00 | 2,283.10 | 52,000.00 | |
| 最近12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 | 7.5亿 | ||||
| 最近12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最近一年净资产(%) | 8% | ||||
| 最近12个月委托理财累计收益/最近一年净利润(%) | 3% | ||||
| 目前已使用的理财额度 | 5.2亿 | ||||
| 尚未使用的理财额度 | 2.3亿 | ||||
| 总理财额度 | 7.5亿 |
特此公告。
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八日
-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