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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ner Mongolia First Machinery GroupCo.,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1

May 7,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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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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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967 证券简称:内蒙一机 公告编号:2021-036 号

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名单及权益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依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内蒙古第一机械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 (草案修订稿)》”、“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以及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于2021 年5 月7 日召开 六届十六次董事会和六届十五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权益数量议案》等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0 年12 月25 日,公司召开六届十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议案》、《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议案》、《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议 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 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召开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激励 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以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独 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六届十二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议案》、《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 核管理办法>议案》、《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议案》、《关 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议案》。

2、2021 年3 月16 日,公司收到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务 院国资委”)《关于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批复》 (国资考分〔2021〕106 号),国务院国资委原则同意本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3、2021 年3 月26 日,公司召开六届十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议案》、《关于提请召开2021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以及是否 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六届十三次监事会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 议案》、《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修订稿)>议案》。

4、2021 年4 月7 日至2021 年4 月16 日,公司将本次拟授予的激励对象姓名和职 务通过公司内部公示栏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 拟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2021 年4 月17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5、2021 年4 月23 日,公司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议案》、《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议案》、《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 法>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相关事宜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 在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并 披露了《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 查报告》。

6、2021 年5 月7 日,公司召开六届十六次董事会和六届十五次监事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调整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权益数量议案》、《关 于向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议案》。公司独立 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认为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 就,授予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二、调整事由及调整结果

公司《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中确定的4 名激励对象因在公司最近一期科技人 员技术职级考核中不再聘为公司科技带头人,按照股权激励对象确定原则和范围,该4 人不再参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根据公司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授权,董事会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权益数量进行调整。调整后,本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由165 名调整为161 名,首次授予的权益数量由1,403.4 万股调整为1,385.6 万股,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数由1,543.4 万股调整为1,525.6 万 股。

除上述调整外,本次拟授予的其他激励对象名单和权益数量与经公司2021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方案相符。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权益数量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 法规及《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有关规定。本次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 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六届十六次董事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对《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中确定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权益数量的调整,

  • 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本激励计划中调整事项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内容在 公司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调整程序合法、合规。 因此,一致同意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权益数量的调整。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对调整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权益数量相关事项进行审核,现发表如下 意见:《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中确定的4 名激励对象因在公司最近一期科技人员技 术职级考核中不再聘为公司科技带头人,按照股权激励对象确定原则和范围,该4 人不 再参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根据公司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 同意董事会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权益数量进行调整。调整后,本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由165 名调整为161 名,首次授予的权益数量由1,403.4 万 股调整为1385.6 万股,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数由1,543.4 万股调整为1,525.6 万股。

除上述调整外,本次拟授予的其他激励对象名单和权益数量与经公司2021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方案相符。根据公司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 本次调整属于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范围内的事项,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调整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有 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部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权益数量的调整内 容和程序合法合规,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公司股东大会 授权。

七、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上海荣正投资咨询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截至报告出具日,本激励计划 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名单及权益数量等调整事项符合《管理办法》以及公司《激励计划 (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

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5 月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