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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ner Mongolia First Machinery GroupCo.,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1
May 7, 2021
57123_rns_2021-05-07_91baea48-2d58-48e3-9b29-e6ec494f68e3.PDF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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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事项的核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国有控股上市公司 (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以下简称“《试行办法》”)、《中央企业控 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工作指引》(以下简称“《指引》”)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以及《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规定,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 会对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 (草案修订稿)》”、“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安排等相关 事项进行审核,现发表如下意见:
1、除4 名激励对象因在公司最近一期科技人员技术职级考核中不再聘为公 司科技带头人,按照股权激励对象确定原则和范围,该4 人不再参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外,本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与公司2021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中确定的激励对象相符。
2、公司本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均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均符合《管理办法》、 《试行办法》、《指引》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草案修订 稿)》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不存在《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 形。激励对象中无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 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本次拟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主体 资格合法、有效,满足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
3、公司和本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获授限制性股 票的情形,本激励计划设定的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经成就。
4、本次授予的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中有
1
关授予日的规定。
综上,监事会同意以2021 年5 月7 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161 名激励 对象授予1,385.6 万股限制性股票。
2
(本页无正文,为《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0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事项的核查意见》之签字页)
监事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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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tart of picture text ----- 李志亮 ___________ 王志亮 ___________宁显波 ___________ 张瑞敏 ___________赵 晶 ___________----- End of picture text -----
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5 月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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