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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NER MONGOLIA ERDOS RESOURCES CO.,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5

Apr 14,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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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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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鄂尔多斯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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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鄂尔多斯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于2024 年1 月2 日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作为内蒙古鄂尔多斯资源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 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内蒙古鄂尔多斯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要求,本着对全体股东认 真负责的态度,充分行使公司赋予的权利,忠实履行职责,积极出席会议,认真 审议董事会议案,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4 年 度任期内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履历

刘永斌先生:中共党员,注册会计师,1989 年8 月参加工作,现任本公司 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内蒙古华才会计师事 务有限公司董事长、主任会计师,担任利安达国际、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内蒙古分所主要负责人。曾就职于内蒙古交通厅审计处,内蒙古交通 厅招待所交通大酒店经理,内蒙古交通厅招待所副总经理,内蒙古证信审计事务 所部主任、总审计师,上市公司北汽福田股份有限公司主任审计师。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本人已按要求向董事会提交了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自查报告,确认本 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2024 年度任职以来,我以谨慎态度勤勉行事,及时了解公司经营情况,积 极参加董事会及专业委员会,在会议期间与其他董事深入讨论审议每项议案,对 所议事项做出客观、公正判断,努力发挥独立董事独立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全 体股东合法利益。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情况

2024 年度本人被聘为独董后,公司召开6 次董事会,3 次股东大会,我本人 出席情况列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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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鄂尔多斯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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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
董事
姓名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大
会情况
本年应参加
董事会次数
亲自出
席次数
以通讯方式
参加次数
委托出
席次数
缺席
次数
是否连续两次未
亲自参加会议
出席股东大
会的次数
刘永斌 6 6 0 0 0 3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2024 年度任期内,我作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召集并参加了9 次专业委员 会,其中审计委员会7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 次。现将本人出席情况(出席会 议次数/年度内应参加的会议次数)列示如下:

独立董事 审计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出席率
刘永斌(审计委员会召集人) 7/7 2/2 100%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4 年度任期内,公司共召开5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我本人出席情况(参 会次数/本年应参加的)列示如下:

独立董事 独董专门会议次数 出席率
刘永斌 5/5 100%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对所有议案均经过 认真了解、客观谨慎的思考,并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票和弃权票。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4 年度任期内,本人及其他独董共同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 所进行积极沟通:认真听取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汇报,不定期审阅相关内部审计报 告,了解公司内控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与年审注册会计师保持密切沟通,特别 是在年审期间,与其就审计计划、审计重点等情况进行充分沟通和讨论,跟进年 审进度,督促提高审计质量,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4 年度任期内,我积极参加公司的2023 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回复股东 提出的问题,发挥独立董事在监督和中小投资者保护方面的重要作用。 (六)现场工作及其他履职情况

2024 年度任期内,我按要求参加公司的历次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赴公 司北京、东胜、棋盘井等地进行了调研、考察公司的生产和经营情况,对公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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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和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 等进行详细了解,现场巡办15 天。在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时, 得到了公司及子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层及相关人员的积极配合和大 力支持,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交流,勤勉尽责地向董事会及独 立董事汇报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为独立董事履行职责、行使职权 提供了有效的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

三、独立董事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4 年度任期内,本人对《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第 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所列公司与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潜在重大利益冲突事项进行监督,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本人在任内履职重点关注事项具体情况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4 年度任期内,公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正常,交易条件公平公允、交易 行为真实合理,符合公司战略及经营发展的需要。审批及履行程序没有违反国家 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未发现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认真审议了关于增加和调整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关于对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预计的议案,我们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均进 行了事前审核,并发表了同意意见。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情况

2024 年度任期内,未发现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情况。

(三)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2024 年度任期内,未出现公司被收购的相关情况。

(四)公司定期报告及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2024 年度任期内,本人对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重点关注和监督,认为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 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准确,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 未发现重大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披露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 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 未发现重大违法违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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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2024 年公司继续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审计机 构。该机构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 则,以严谨的工作态度完成了公司年度审计工作,为公司财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 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了审计意见,全面履行了审 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

(六)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

2024 年度任期内,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对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和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023 年度薪酬的议案进行了会前审核,认为该议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有 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七)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2024 年度任期内,未发现违规对外担保事项,也未发现有公司大股东和其 他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2024 年度任期内,本人审阅了公司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资料,未发 现如下情形:不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应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 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的市场禁入者,并且 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亦未曾收到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 戒。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我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本人任职以来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恪尽职守、勤勉诚信,能够做到以独立客观的立场参与公 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促进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高 效性。同时,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进一步加深了对公司治理、规 范运作等方面的认识和理解,注重并提高了对公司、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 权益的保护,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

2025 年,我将继续秉持谨慎、勤勉、认真的原则,本着对公司负责、对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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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学习证券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规定的职责要求,认真履 行独立董事的义务,继续发挥协调、决策、监督的作用,确保发表客观公正的独 立性意见;继续维护好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加强同公司中小 股东、董事会、监事会、经营层之间的沟通与交流,积极向公司董事会提供专业 意见,助力公司高质量健康发展。

谢谢大家!

内蒙古鄂尔多斯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刘永斌

2025 年4 月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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